2012-12-13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契進辦法)。

貳、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幼照法第27條各款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具備100年6月29日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

資格之一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三)高中(職)學校畢業,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二、具備100年6月29日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三、符合報名資格一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一)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切結書(如附件1),並於該切結書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

(二)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應考人至遲應於1月31日(郵戳為憑)前繳驗。

(三)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102年1月31日前,始符合於應考資格規定。

參、甄選名額:正取7名,備取14名(本甄選會得視成績情形調整名額)。

肆、甄選方式

一、初試:筆試(選擇題),考試科目及範圍如下:

(一)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1. 2~6歲幼兒生理動作、認知及社會情緒發展。

2. 幼兒教育概論、幼兒保育概論。

3. 幼兒健康與安全防護、幼兒行為輔導、親職教育。

4. 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二)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1. 課程設計與教學理論。

2. 幼兒教保模式。

3. 幼兒園班級經營。

4. 幼兒園教保教材與教法。

5. 幼兒園環境規劃。

二、複試:口試,口試範圍如下:

(一) 幼兒教保專業知能與素養。

(二) 幼兒教保相關法令及規定。

(三) 幼兒教保經驗與個人生涯規劃。

(四) 人際關係與溝通協調。

(五) 其他。

伍、初試

一、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予受理。

(二) 現場報名時間:101年12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3時止,請親至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報名(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2-4號;電話:(02)2341-2822轉12)。

(三) 應考人請務必詳閱本簡章「貳、報名資格」,於報名現場檢具下列證件接受資格審查;未符資格者,不受理報名;應考人既經繳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1. 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其他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詳本簡章貳、報名資格)

2. 需繳交資料:

(1)報名表(附件2)

(2)准考證(附件3)

(3)前述各項證件影本(以A4大小影印)

3. 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4)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準用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若經查證不符或不具有擔任教保員資格者,取消其資格。

(四) 應考人於報名當日應自行列印並攜帶報名表及准考證,請務必自行黏貼3個月內之2吋照片至現場辦理報名。

(五) 報名費新臺幣700元整,另請自備12元回郵信封(寄發成績單用)於現場繳交。

(六) 報名諮詢電話(101年12月23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02)23412822分機12、33。

二、考試日期:102年1月13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

(一)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97號

      電話(02)2594-2439轉210

(二) 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2號

      電話(02)2594-4413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時 間

第一節

第二節

上午90010:10

上午10:3011:40

考試科目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備 註

初試考試題目類型,為每一科目(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幼兒教保活動設計)選擇題各50題。

 

臺北市101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下載

 

資料來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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