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0
甄試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業務管理 | 國文及英文 | A.管理學概要、B.計算機概論 |
畜牧 | A.家畜各論(豬學)、B.禽畜保健衛生(豬學) | |
農業 | A.農業機械、B.農業經營與管理 | |
機械 | A.機械製造、B.機械電學 | |
電機 | A.基本電學、B.電工機械 | |
餐旅 | A.餐飲服務、B.旅館實務 |
2015-02-10
甄試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業務管理 | 國文及英文 | A.管理學概要、B.計算機概論 |
畜牧 | A.家畜各論(豬學)、B.禽畜保健衛生(豬學) | |
農業 | A.農業機械、B.農業經營與管理 | |
機械 | A.機械製造、B.機械電學 | |
電機 | A.基本電學、B.電工機械 | |
餐旅 | A.餐飲服務、B.旅館實務 |
2015-01-19
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新進博士級人員甄試 | ||
類別代碼 | 甄試類別 | 報名人數 |
G5701 | 農業 | 6 |
G5702 | 化工製程 | 13 |
G5703 | 化學 | 32 |
合計 | 51 |
2014-11-07
一、 試題如涉及財務會計準則規定,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包括財務報表編製及表達之架構(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國際財務報導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等〕之規定為準。
二、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延後實施IFRS 9「金融工具」,IFRS 9不列入考試試題範圍。
2014-09-10
本公司為應業務需要,103年9月1日修正「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甄選進用規範」,相關甄選職階類科之應試資格及筆試科目修正公告如下:
(一)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
2014-09-05
類別 | 類組代碼 | 最低錄取分數 |
土木工程 | F8901 | 71.33 |
機電工程 | F8902 | 70.93 |
資訊處理(硬體) | F8903 | 78.29 |
資訊處理(軟體) | F8904 | 78.23 |
企業管理 | F8905 | 79.89 |
財務會計 | F8906 | 76.54 |
法制 | F8907 | 77.88 |
2014-05-01
一、招募人員如下:
職務 | 擔任工作 | 學歷及經驗條件 | 名額 |
智慧系統工程專員 | 智慧建築系統(CA、HA、BA、SA、PA等)整合、規劃、建置、維運 | ■大專(資訊、電機、電子、通信、光電、機械、自動控制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
2014-03-18
重要日期摘要
要項 | 時間 | 備註 |
報名日期 | 103 年4 月15 至24 日 | 本甄試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至本甄試網站(網址: http://recruit.taipower.com.tw/)完成報名;甄試簡章建置於同一網址 ,請自行上網列印,不另販售。 |
繳費期限 | 103 年4 月25 日止 | 應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繳費,始完成報名手續。 |
寄發入場證(含考試注意事項)日期 | 103 年6 月18 日 | 本甄試入場證以郵件寄發,報考人如至103 年6 月23 日尚未收到入場證, 請自行在本甄試網站查詢列印憑以入場應考。 |
考試日期 | 103 年6 月29 日 | 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可於103 年6 月23 日起登入本甄試網 站,以入場證號碼查詢,另於考試前1 日在台北、台中、高雄、花蓮4 個 考區之各考場公布,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 |
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 | 103 年6 月30 日12:00 | |
試題或答案疑義提出期限 | 103 年6 月30 日至7 月2 日 | 應考人對初(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疑義時,應於期限 內在本甄試網站下載試題及答案疑義處理申請表,以書面申請。 |
預定公告參加複試人員名單日期 | 103 年8 月中旬 | 103 年8 月中旬在甄試網站公告,實際日期以本甄試委員會決議而定。公 告之日起應考人可自行上網查閱初(筆)試成績及筆試結果,不另寄發紙本 成績單。 |
複查成績提出期限 | 公告之次日起3 日內 | 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公告之次日起3 日(日曆天)內,於本甄試網站下載成績 複查申請表,以書面申請。 |
複試日期 | 103 年8 月30 日 | 103 年8 月30 日起在台北地區舉行,實際日期以正式通知為準。 |
預定公布錄、備取人員名單日期 | 103 年9 月下旬 | 103 年9 月下旬在本甄試網站公告,實際日期以本甄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預定訓練日期 | 預定於103 年10 月 | 預定於103 年10 月間開訓,因訓練設施容訓量因素,部分類區視訓練編班 情形可能分梯開訓。備取資格:電力技術人員為開訓15 日以內、綜合行政 人員為開訓3 個月以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取消參加訓 練及進用之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