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3
臺東縣102 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重要日程表
編號 | 重要時程 | 日期 | 地點及網址 |
1 | 甄選簡章公告 | 101 年12 月28 日 | 臺東縣102 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試務 各公告網站: http://www.boe.ttct.edu.tw http://dyna.boe.ttct.edu.tw/kid |
2 | 初試報名時間 | 102 年1 月4 日 至 102 年1 月7 日 |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二、102 年1 月4 日(星期五)上午8 時起至 102 年1 月7 日(星期一)下午5 時止 |
3 | 繳費時間 | 102 年1 月4 日 至 102 年1 月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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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行列印准考證 | 完成繳費次日上午 10 時起至101 年1 月13 日(星期日) 考試開始前 |
請考生自行由線上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 |
5 | 公告試場分配表、姓 名、座次對照表、試場 配置圖 | 102 年1 月11 日 | |
6 | 試場開放 | 102 年1 月12 日 | 下午4 時 |
7 | 初試時間 | 102 年1 月13 日 |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 |
8 | 公告試題及參考答案 | 102 年1 月13 日 | 中午12 時 |
9 | 試題疑義反應 | 102 年1 月13 日 | 中午12 時至下午5 時。 |
10 | 試題疑義回覆及 公告正確答案 |
102 年1 月14 日 | 下午1 時前。 |
11 | 初試成績線上查詢 | 102 年1 月14 日 | 下午5 時後。 |
12 | 初試成績複查 | 102 年1 月15 日 |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 複查時間:上午9 時至12 時。 |
13 | 公告複試名單 | 102 年1 月15 日 | 下午5 時,公告後不寄發初試成績單。 |
14 | 複試報名 | 102 年1 月17 日 |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 報名時間:上午9 時30 分至下午4 時。 |
15 | 複試(口試及教學演 示)日期 | 102 年1 月19 日 |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 |
16 | 複試成績線上查詢 | 102 年1 月20 日 | 上午8 時後。 |
17 | 複試成績複查 | 102 年1 月21 日 |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 複查時間:上午9 時至12 時 |
18 | 公告錄取人員名單 | 102 年1 月22 日 | http://www.boe.ttct.edu.tw http://dyna.boe.ttct.edu.tw/kid |
19 | 公開分發作業 | 102 年1 月23 日 |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 上午8 時30 分到場報到;9 時公開分發。 |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 條第1 項各款情形者。
二、報名資格:
●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 條規定: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兒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三)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 條規定:
(五)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
三、如有不符甄選資格條件而隱匿實情者,如經查證屬實,逕予註銷錄取資格;其已聘任者,予以解聘,並須繳回已領之薪資;如係現職人員將通知其服務單位。
叁、名額:
一、正式教保員9 名,備取若干名,其餘列冊為代理缺候用。
二、確定錄取名額於初試報名日前公告於: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boe.ttct.edu.tw/
臺東縣幼托整合資訊網:http://dyna.boe.ttct.edu.tw/kid
肆、簡章下載:甄選簡章請自行於期限內逕至上述網站下載。
伍、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初試: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時間:自102 年1 月4 日(星期五)上午8 時起至102 年1 月7 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逕至臺東縣102 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系統網站登錄報名
(http://210.240.106.24/102kid/),並下載列印繳費單(請以鐳射印表機列印)。
(三)繳交報名費:102 年1 月4 日起至102 年1 月7 日止。
1.報名費:新臺幣800 元整。
2.繳費方式:由國泰世華銀行統一辦理,可逕至該銀行各地分行或統一超商7-11、全家、萊爾富及OK 便利商店繳交。
(四)列印准考證:自完成繳費次日上午10 時起至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考試開始前,開放列印准考證,完成線上報名手續;既經繳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二、複試: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與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02 年1 月17 日(星期四)上午9 時30 分至下午4 時。
(三)報名地點: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電話:089-322807)。
(四)繳費方式:至報名現場繳費新臺幣600 元整(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五)審查證件: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攜帶下列證件接受審查,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僅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項 目 |
序 號 |
檢附證件名稱 | 具教保員資格者 | 尚未具教保員資格者 | ||||
一般 身分 考生 | 原住 民籍 考生 | 身心 障礙 考生 | 一般 身分 考生 | 原住 民籍 考生 | 身心 障礙 考生 | |||
基 本 證 件 |
1 | 複試報名表 | ● | ● | ● | ● | ● | ● |
2 | 新式國民身分證(附影印本) | ● | ● | ● | ● | ● | ● | |
3 | 符合報考資格畢業證書 | ● | ● | ● | ||||
4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 | ● | ● | ● | ● | ● | |
5 | 筆試准考證正本 | ● | ● | ● | ● | ● | ● | |
資 格 證 明 |
6 | 幼兒園教師合格證(附影印本) | ● | ● | ● | |||
7 | 修畢學分證明書或訓練結業證 書 | ● | ● | ● | ||||
8 | 政府機關所開立之結業證書 | ● | ● | ● | ||||
9 | 銓敘部詮審合格實授函及政府 機關所開立之結業證書 | ● | ● | ● | ||||
10 | 結業證書及縣市政府開立自結 業起迄今仍在同一職位之服務 證明。(托兒所設置辦法核備有 案者適用) | ● | ● | ● | ||||
11 | 繳交畢業證書及縣市政府開立 自93 年12 月22 日(含)前到 職且迄今仍在同一職位之服務 證明。(空大生活科學系適用) | ● | ● | ● | ||||
其 他 證 件 |
12 | 本縣原公立幼稚園及公立托兒 所服務證明書 | ● | ● | ● | ● | ● | ● |
13 | 本縣原私立幼稚園及私立托兒 所勞保加保證明文件 |
● | ● | ● | ● | ● | ● | |
14 | 現職學生切結書 | ● | ● | ● | ||||
15 | 身心障礙手冊(附影印本) | ● | ● | |||||
16 | 戶籍謄本(附影印本) | ● | ● |
※備註:
1.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否則不得報名。
2.曾任教師或公職因故離職者,應繳驗服務證明書(載明離職原因)。
3.以身心障礙者身分應考之考生,應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開具日期為101 年10 月2 日之後)。
4.以原住民籍身分應考之考生,應檢附戶籍謄本。
5.資格審查後證件正本當場發還,並依序將報名表,及身分證、教師證、特殊身分證件(戶籍謄本或身心障礙手冊)、服務證明書等證件以A4 紙張影印裝妥,每張影本加蓋書寫「與正本相符」及應考人簽名(或蓋私章)存查。
6.證件補件審查時間:102 年1 月17 日(星期四)下午5 時前;逾時不受理補件。
7.證件補件審查地點: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六)繳交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32 元)並書明報考人姓名及住址之信封一張,如書寫不清無法投遞而延誤報到時間,視同棄權論,報考者不得異議。
(七)核發准考證。
陸、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分兩階段辦理:
(一)初試:採筆試方式辦理。
(二)複試:採口試及教學演示方式辦理。
二、初試(筆試):
(一)日期: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 上午8 時40 分起預備。
(二)甄選地點: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電話:089-322807)。
(三)公告試場分配表、姓名、座次對照表、試場配置圖:102 年1 月11 日(星期五)。
(四)試場開放:102 年1 月12 日(星期六)下午4 時。
(五)公告試題及參考答案:102 年1 月13 日中午12 時公告於本簡章参之二網址。
(六)試題疑義反應:102 年1 月13 日中午12 時至下午5 時,網址另行公告。
(七)試題疑義回覆及公告正確答案:102 年1 月14 日下午1 時前,網址另行公告。
(八)初試成績線上查詢:102 年1 月14 日(星期一)下午5 時後。
(九)初試成績複查:102 年1 月15 日(星期二)上午9 時至12 時,檢附國民身分證、准考證
及複查費新臺幣100 元整,親自或委託他人(須持委託書)向臺東縣臺
東市寶桑國民小學申請;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十)參加複試名單公告:102 年1 月15 日(星期二)下午5 時(公告後,不再寄發初試成績單,應考者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三、複試(口試、教學演示):
(一)日期:102 年1 月19 日(星期六)上午8 時30 分開始。
(二)複試地點: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四維路二段23 號,電話:089-322807)。
(三)公告試場分配表、報到時間、序號分配表:102 年1 月18 日(星期五)下午5 時前。
(四)口試及教學演示滿分皆為100 分,應考人應依網路公告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未按時報名並繳交複試報名費者視同棄權,取消應試資格,不得異議。
(五)複試成績線上查詢:102 年1 月20 日(星期日)上午8 時後。
(六)複試成績複查:102 年1 月21 日(星期一)上午9 時至12 時檢附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複查費新臺幣100 元整,親自或委託他人(須持委託書)向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教務處申請;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柒、初試錄取名額:
一、甄選初試(筆試)以錄取缺額4 倍參加複試為原則;未經筆試錄取者不得參加複試;最低錄取同分時,增額參加複試。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具原住民族籍者,初試原始成績加10%,以增額方式錄取參加複試。
三、民國91 年2 月1 日起至報名開始日止服務於本縣公私立幼稚園及公私立托兒所具教保服務經驗者,毎滿一年初試原始成績加1 分,未達一年者加0.5 分,最高以10 分為限,以學校開立之服務證明書為準(私立幼稚園年資,請檢附勞保加保證明文件),以增額方式錄取參加複試。
四、初試如同時具備前項加分資格者,擇一採計,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以加分方式錄取參加複試者,總成績均以原始成績採計,不另予加分。
捌、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一、甄選分兩階段辦理:初試錄取者,始得參加複試。
(一)初試(筆試):佔總成績30%。
(二)複試(口試、教學演示):口試佔總成績30%、教學演示佔總成績40%。
二、初試(筆試):
(一)採測驗題題型,以電腦閱卷評分;每類學科滿分皆為100 分。
(二)筆試時間及內容:
時 間 | 科 別 | 類 型 | 題數 |
09:00 至 10:10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選擇題 (4 選1) | 50 題 |
10:30 至 11:40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 選擇題 (4 選1) | 50 題 |
三、複試(口試、教學演示):
(一)口試:
1.採委員提問方式,每名應試8 分鐘(含進退場時間)。
2.應考人應依網路公告規定時間辦理報到,三次唱名未到者視同棄權,取消應試資格,不得異議。
3.請準備個人履歷一式6 份(A4 規格,以1 頁為限,並於口試試場繳交,超過規定者不予受理 (履歷表不列入分數評比)。
4.口試滿分為100 分。
5.口試內容以幼兒教育理念、班級經營、親師溝通、幼兒心理、輔導方法、特幼教學知能等為主。
(二)教學演示:
1.演示方式:演示前60 分鐘由應試者親自抽籤決定教學演示單元→自行設計教學活動並編寫教學活動大綱(一律現場手繕,紙張由試務單位提供;格式不拘,教案納入評分)→進行教學演示。
2.演示時間每人12 分鐘為限(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
3.教學演示時,第一位應試者應於預備時間內至準備位置等候應試,當第一位應試者開始教學演示時,第二位應試者即應於準備位置等候,經試場工作人員呼叫3 次仍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4.演示範圍: 以﹝77 年6 月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發行之「幼兒學習活動設計參考資料(大班)」上下冊各一本中所列﹞主題單元為範圍。
5.演示單元:102 年1 月13 日公開抽籤,12 時公告於本簡章参之二網址。由指定主題單元中公開抽出9 個教學演示單元,考生由指定教學演示單元中自行抽籤決定一個教學演示單元。
6.除電子琴、粉筆、板擦、編寫教案紙張由試務單位準備外,現場不提供任何製作工具及材料,需用教學器材請自行準備。
四、成績計算及排序:
(一)教學演示及口試成績,比較委員評分,剔除最高分及最低分,採中央分數平均法至小數點後2 位數(第3 位數採四捨五入方式進入第2 位數)。
(二)筆試、教學演示及口試成績,以原始成績計算該科別成績配分比例取至小數點後2 位數(第3 位數採四捨五入方式進入第2 位數),合計應考人成績,滿分為100 分,按總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
(三)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下列優先順序依序錄取(請自行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備查):
(1)依照教學演示、口試、筆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開具日期為101 年10 月2 日之後)者優先。
(3)原住民族考生。
(4)服務於本縣公私立幼稚園及公私立托兒所具教保服務經驗達5 年以上經驗者。
(5)抽籤。
(四)初、複試任何一科0 分者,均不予錄取。
(五)以增額方式錄取參加複試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具原住民族籍者,或以服務年資加分者,總成績均以原始成績採計,不另予加分。
五、複試成績放榜:
(一)公告錄取人員名單:102 年1 月22 日(星期二),公告於本簡章参之二網址。
(二)書面成績通知書:本次甄選程序完成後,寄發書面成績通知書。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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