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4
網路報名及繳費:101 /12 /13 上午8 時~101 /12 /21 晚上12 時止
初試時間: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
複試時間:102 年1 月20 日(星期日)
新北市101 學年度第2 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重要日程表
編號 | 項目 | 日期 | 備註 |
1 | 公告簡章 | 101 年12 月12 日(星期三) | 自行下載使用,不另販售。 |
2 | 公告甄選名額 | 101 年12 月12 日(星期三) | 公告於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以下簡稱甄選系統)。 |
3 | 線上報名 | 101 年12 月13 日(星期四) -101 年12 月21 日(星期五) | 101 年12 月13 日(星期四)上午8 時起至101 年12月21 日(星期五)24 時止,於甄選系統登錄報名,並完成繳費。 |
5 | 身心障礙考生申請考場服 務截止 | 101 年12 月21 日(星期五) | 填列相關申請表件後,請傳真至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 小學。【傳真:(02)29684394;電話:(02) 29686834 分機811】 |
6 | 列印准考證開始 | 101 年12 月28 日(星期五) | 繳費完成後自101 年12 月28 日(星期五)起至甄選 系統列印准考證,始完成線上報名手續。 |
7 | 公告初試試場分配 | 102 年1 月11 日(星期五) | 102 年1 月12 日(星期六)下午4 時至6 時開放初試 試場。 |
8 | 初試時間 | 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 | 上午9 時起。 |
9 | 公布試題及建議答案 | 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 | 下午2 時公告於甄選系統。 |
10 | 答案疑義反映時間 | 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 | 下午5 時前填具試題疑義申請表,傳真至教育局【傳 真:(02)29602334、29681340 】。 |
11 | 試題疑義回覆 | 102 年1 月14 日(星期一) | 下午1 時公告於甄選系統。 |
12 | 公告初試成積 | 102 年1 月15 日(星期二) | 下午6 時前於甄選系統公布初試成績,應試者自行登 入系統查榜。 |
13 | 初試成績複查 | 102 年1 月16 日(星期三) | 上午9 時至12 時持准考證及成績複查申請表於新北市 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申請複查【聯絡電話:02- 29686834 分機811 】。 |
14 | 公告初試錄取名單 | 102 年1 月16 日(星期三) | 下午6 時前於聯合甄選系統及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 小學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
15 | 複試報名 | 102 年1 月17 日(星期四) | 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於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 補件時間:102 年1 月18 日(星期五)上午9 時至11 時於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辦理。採現場親自報 名或委託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委託書如附件1】。 |
16 | 公告複試試場分配 | 102 月1 月18 日(星期五) | 1 月19 日(星期六)下午2 時至4 時開放複試試場。 |
17 | 複試時間 | 102 年1 月20 日(星期日) | 上午8 時30 分預備。 |
18 | 公告複試成積 | 102 年1 月22 日(星期二) | 下午6 時前公告於甄選系統。 |
19 | 複試成績複查 | 102 年1 月23 日(星期三) | 上午9 時至12 時持准考證及成績複查申請表於新北市 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申請複查【聯絡電話:02- 29686834 分機811 】。 |
20 | 公告複試錄取名單 | 102 年1 月24 日(星期四) | 下午6 時前公告於甄選系統及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 小學網頁。 |
21 | 錄取人員分發 | 102 年1 月26 日(星期六) | 公告於甄選系統及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網頁。 |
22 | 錄取人員報到 | 102 年1 月28 日(星期一) | 上午10 時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報 到簽約手續,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0 年6 月29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3881 號令發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教育部101 年4 月27 日臺參字第1010071990C 號令發布「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二、簡章:自即日起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文及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請自行下載並一律使用A4紙張列印。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 甄選含初試與複試,初試成績錄取者,得報名參加複試。
(一)初試:
1.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通訊及現場報名不予受理,本次採分組報名、錄取及分發,請於初試報名時選定應考組別,一經報名不得再更改。
組別 | 所屬區域 |
第1組 | 金山區、萬里區、汐止區、坪林區、石碇區、烏來區、 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石門區、三芝區 |
第2組 | 板橋區、土城區、樹林區、鶯歌區、三峽區、永和區、 中和區、深坑區、新店區、淡水區、蘆洲區、三重區、 新莊區、泰山區、五股區、林口區、八里區 |
*以上為報名分組,各組缺額以正式公告為主
2.線上報名時間:自101 年12 月13 日(星期四)上午8 時起至101 年12 月21 日(星期五)24 時止,至甄選系統登錄報名,並自行列印繳費單(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
3.繳交報名費:自101 年12 月13 日(星期四)8 時起至101 年12 月21 日(星期五)24 時止。
(1)報名費:新臺幣700 元,不含代收手續費。
(2)繳交方式:依繳費單說明擇任一種方式繳納。
A. 持繳費單至代收超商繳費(需自行另負擔手續費15 元)。
B. 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需自行另負擔手續費17 元,交易明細表請務必留存與確認繳費完成)。
4.完成繳費並自101 年12 月28 日(星期五)起自行登入甄選系統列印准考證,始完成線上報名手續;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初試報名資訊:請洽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中心(02)82527561 分機11、13;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02)29686834 分機81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02)29603456 分機2668、2660。
6.報名資格請自行參閱本簡章第2 頁「四、甄選條件及資格」,並由報名人自行檢核。初試報名不辦理書面審查,複試報名時,則應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未符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
(二)複試:
1.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件1),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102 年1 月17 日(星期四)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
3.報名地點: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 號,電話:(02)82527561 分機11、13)
4.補件時間:102 年1 月18 日(星期五)上午9 時至11 時
5.補件地點: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
6.繳費方式:至報名現場繳費332 元整(含報名費300 元、限時掛號郵資32 元,考生請自備零錢。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7.資格審查:複試報名應檢附以下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證件繳交影本,以A4 大小影印,正本驗畢歸還。
(1)國民身分證貼於黏貼證件資料表(附件2),出生地欄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請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 份。
(2)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3)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請詳本簡章第2 頁「四、甄選條件及資格」)
(4)複試報名表(附件3)。
(5)初(複)試准考證。
(6)切結書(附件4)。
上述應檢附之文件,應於複試報名時備妥審查,資料不齊須於102 年1 月18 日(星期五)上午9 時至11 時至莒光國小補件,逾時不予受理。
8.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 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4)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準用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若經查證不符或不具資格者,取消其資格。
9.複試報名資訊:洽詢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電話:(02)82527561 分機11、13。
10.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四、甄選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 年以上)。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稱幼照法)第27 條各款情事之一,各應試人員應填具切結書(附件4)。若事後發現具幼照法第27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3.依幼照法第32 條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1 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 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任職前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另本市訂於102 年1 月27 日(星期日)委託相關單位辦理該項訓練,錄取人員得報名參加。
若於報到時仍未能向分發報到之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繳交畢業證書(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同者免附)。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繳交幼稚園教師證書正反面影本或修畢學分證明書或訓練結業證書。
3.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 年12 月23 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10 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繳交政府機構所開立之結業證書。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繳交銓敘部銓審合格實授函及政府機構所開立之結業證書。
5.以86 年2 月16 日前已依「托兒所設置辦法」核備有案,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資格報考者,繳交結業證書及縣市政府開立自結業起迄今仍在同一職位之服務證明。
6.符合報名資格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1)經准予「暫准報名」者,應簽具切結書(附件4),應考人至遲應於102年1 月31 日前向分發報到之幼兒園繳驗畢業(學位)證書影本,且繳驗之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102 年1 月31 日前。
(2)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甄選名額:
1.第1 次公告:101 年12 月12 日(星期三),公告於甄選系統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文。
2.第2 次公告:倘有增額之名額,將於101 年1 月11 日(星期五)下午6 時前,公告於甄選系統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文。
五、甄選時間
(一)初試: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上午9 時起(9 時15 分以後不得進場)。
(二)複試:102 年1 月20 日(星期日)上午8 時30 分預備(應試者於排定時間前30分鐘到達預備區)。
六、甄選地點:
(一)初試: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 號)。
(二)複試: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63 號)。
(三)初試考場開放時間:102 年1 月12 日(星期六)下午4 時至6 時。
(四)複試考場開放時間:102 年1 月19 日(星期六)下午2 時至4 時。
(五)如增闢或變更考場學校及試場位置時,請留意甄選系統最新消息公告或洽下列承辦學校:
1. 【初試】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
2. 【複試】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
七、甄選方式:
(一)初試:
1.採筆試方式進行,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試場規則如附錄一。
2.考試時間及科目: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
(1)第1 節: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上午9 時至10 時10 分。
(2)第2 節:幼兒教保活動設計,上午10 時30 分至11 時40 分。
科目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
範圍內涵 | 1、2~6 歲幼兒生理動作、認知及社 會情緒發展。 2、幼兒教育概論、幼兒保育概論。 3、幼兒健康與安全防護、幼兒行為 輔導、親職教育。 4、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 1、課程設計與教學理論。 2、幼兒教保模式。 3、幼兒園班級經營。 4、幼兒園教保教材與教法。 5、幼兒園環境規劃。 |
1.考試題型:每科均為選擇題50 題,採電腦閱卷,請攜帶2B 鉛筆應試,違者不予計分。
2.初試試題及建議答案於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下午2 時公布於甄選系統,應考人如有疑義,請於102 年1 月13 日(星期日)下午5 時前填具試題疑義申請表(附件5),以傳真方式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請,傳真電話:(02)29602334、(02)29681340。疑義答案於102 年1 月14 日(星期一)下午1 時公告於甄選系統。
(二)複試:
1.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
2.口試時間:每人10 分鐘,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口試內容以教保服務理念、班級經營、行政規劃、課程與教學等為主。
八、甄選錄取方式:
(一)初試:
1. 成績計算:2 科各佔50%,總分以100 分計,以原始分數呈現。
2. 初試錄取人數:按全市各組別甄選名額3 倍人數錄取參加複試。
3. 如初試最低錄取分數多人同分時,得增額錄取。
4. 初試科目其中1 科零分不予錄取。
(二)複試:採分組口試,分數轉化為常態化標準分數t 分數。
(三)錄取名額:
1.錄取總成績計算標準:初試總成績及複試總成績各佔50%。
2.按各組公告之甄選名額,依總成績決定錄取名單。得視需要另備取若干名,101學年度第2 學期倘有其它幼兒園出缺者,得不另辦理甄選,依其各組備取名額遞補,遞補時間至102 年4 月30 日止(備取名額由甄選委員會訂之),但備取人員僅限於報名組別,不得越組遞補。
3. 甄選成績相同時,依下列優先順序依序錄取:
(1)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以筆試科目「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成績高者為優先。
(3)若比序後成績仍相同時增額錄取,惟需視出缺情形由教育局指派工作地。
新北市101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下載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教保員考試推薦書籍
超級函授/教保員 | 超級函授/教保員/教保員專業科目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教甄.教檢.公幼教保員<學儒>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公幼教保員.教甄.教檢<學儒> |
新竹縣101學年度第二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
屏東縣及高雄市101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
雲林縣101學年度第2學期鄉(鎮、市)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
教保員考試推薦書籍
超級函授/教保員 | 超級函授/教保員/教保員專業科目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教甄.教檢.公幼教保員<學儒>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公幼教保員.教甄.教檢<學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