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3
教育部已完成規畫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20萬名公私立教師都要評鑑,被評為「需要支持成長」的老師,若經觀察輔導,複評、再複評都沒通過,將送交學校教評會審議是否繼續任用。
行政院去年10月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將教師評鑑正式入法,但送到立法院初審時,立委要求先訂出評鑑辦法,蒐集各方意見,才會繼續審查教師法。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副司長郭淑芳指出,教育部已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制度規畫報告」,15日起將在北中南東舉辦公聽會,同時問卷調查,蒐集各方意見,修正後再到立法院報告;若教師法修正案能順利三讀通過,最快103學年起實施教師評鑑。
教育部規畫,未來公私立小學、國中、高中職老師都要評鑑,年資3年內的初任教師,每年定期評鑑1次;年資4年以上,每4年評鑑1次。評鑑時,由受評教師及校方各選出一位合格評鑑人員。
評鑑結果分成「值得推薦」、「通過」、「需要支持成長」等3種,被評為「需要支持成長」者,由學校加以輔導,1年內安排複評,由受評教師、學校、各縣市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各推薦1名評鑑人員進行複評。
複評仍沒通過,輔導1年後,安排再複評,由教師自選2名評鑑人員,學校推薦1名評鑑人員,縣市教專中心推薦2名評鑑人員,共5人執行評鑑;若還是沒通過,送交校教評會審議,由教評會決定該教師的去留,不會在評鑑辦法中明訂要淘汰。
郭淑芳強調,教師評鑑主要目的是協助教師專業成長,而非淘汰不適任教師,經過一再輔導、複評仍沒通過者,應是極少數。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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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支持成長」教師 複評沒過不留用
2013-05-17
教育部提出20萬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草案,評鑑結果將分為「值得推薦」、「通過」與「需要支持成長」三級,「需要支持成長」老師經過觀察及輔導後,至少1年內要接受複評,複評2次還沒通過,則提交學校教評會討論是否繼續任用。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被評為「需要支持成長」的老師,要經過10名評鑑人員的觀察,至少1年的專業成長評估,及至少3 位教師的輔導,經過層層關卡,「最後沒有通過的是極少數。」
根據教育部規畫,教師評鑑將以學校為單位,公私立小學到高中的老師都要強制評鑑,年資3年內的初任教師每年要評鑑一次;年資4年以上則每4年要評鑑一次。
行政院院會去年10月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將教師評鑑正式入法,但送到立法院初審時,立委認為各界意見不同,要求教育部先開公聽會蒐集意見,並拿出評鑑細節才繼續審查。
陳益興說,教育部會根據昨天公聽會的建議,再提出草案初稿,之後到全台各地辦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後再修訂。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成員趕在公聽會前,在立法院場外上演諷刺行動劇,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全面實施教師評鑑,淘汰教學不力的教師,以保障學生受教權。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歐、美、日、韓,甚至大陸都有教師評鑑,唯獨台灣沒有,讓家長擔憂「讓不適任的老師教導,會危害孩子一生」。
吳福濱說,家境好的孩子可以透過管道,編到「好班」給「好老師」教,但弱勢孩子就要靠運氣,如果「不幸」被少數教學不力的教師教到,可能會讓孩子放棄念書。
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楊益風表示,老師不怕被評鑑,但擔心評鑑與淘汰機制掛勾,一旦沒過、直接被解聘,會讓校園人心惶惶。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資淺教師 每年都評鑑
2013-05-17
「老師都甲等!孩子怎麼辦?」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舉辦「教師評鑑制度及其配套」公聽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成員在場外上演行動劇,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全面實施教師評鑑。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部將提出草案初稿,到各地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教育部書面資料指出,未來評鑑頻度擬以年資為單位,教學年資三年內之教師每年評鑑一次,四年以上教師每四年評鑑一次。
上午也有兩名從南部北上參加公聽會的國中教師,因不得其門而入,在立法院外高舉標語表達立場。台南市歸仁國中教師張修銘表示,不適任教師是校長長期怠於處理的結果,社會的期待是處理不適任教師,不是教師評鑑入法,因為評鑑會讓校長擴權,優秀教師可能會被評鑑處理掉。他強調,高教評鑑產生許多爭議,中小學如果也實施評鑑,恐怕會引發更多問題,影響教師權益。
基層教師憂淪整肅異己工具
桃園教師產業工會提出針對1076名基層教師的民調,指出有逾四成的人擔心評鑑無法公平公正,恐會成為整肅異己的工具。
全家盟代表、陽明高中學生家長會會長許永佳指出,每年暑假前,全台各地廟宇香火鼎盛,很多家長不是到廟裡祈求子女金榜題名,而是希望孩子不要被分配到恐龍老師、不適任老師的班級,這是常態編班會出現的現象,就連教職員子女都可能碰到不適任教師。
家長希望「教師法」修正案快過
全家盟呼籲盡速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建立教師評鑑、教師工時、不適任教師處理等機制,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教師評鑑雙刃 過不過都傷學生
2013-05-17
中小學教師評鑑反應兩極,支持者希望藉此淘汰不適任教師,反對者則擔心破壞教學氣氛。科學化的管理機制猶如一把雙面刃,不管施行與否,都恐怕傷到學生。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規劃報告,教師評鑑以學校為單位,依教師服務年資區分評鑑頻率。年資3年內初任教師每年都要接受評鑑,年資4年以上則是每4年評鑑一次。
評鑑結果分為「值得推薦」、「通過」、「需支持成長」,後者需在1年內複評,複評2次內還沒達到「通過」以上水準,將提交學校教評會處理。但沒有明言是否會與考績、聘任機制掛勾。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台灣社經優勢家庭,可以透過各種管道對學校施壓,把孩子編到「好班」給「好老師」教,或者把孩子送到私立學校、補習班,弱勢者卻沒有任何辦法。
吳福濱說,教師評鑑是要保護弱勢者,讓教學有問題、沒有向上提升的教師,有一個機制離開教育現場,「畢竟教師生產的不是產品,而是孩子的一生。」
台中教育大學校長楊思偉表示,教師是一個神聖的工作,但不該關在自己的圍牆裡,任何職業要受到尊重,也要禁得起檢視。教師評鑑的目的是督促、提醒老師,因為人難免都會有盲點,需要第三者幫忙抓出,提供自省的機會。
但楊思偉也指出,部分私立學校可能把評鑑當成趕走教師的工具,相關機制必須謹慎。首先,評鑑指標不能太繁瑣,且不影響教師正常教學的時間。而評鑑者需受專業訓練,校長也不例外,避免「行政主導」的疑慮。
對於評鑑,教師團體多持反對態度。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鄭忠信表示,導師在管理班級時,不會訂很瑣碎的班規,讓孩子動輒受懲罰,也不會把孩子區分成好壞雙方,因為這麼一來,會扼殺自主成長及培養創意的機會。然而教師評鑑,恐怕就是要把這套模式,強加在教師身上。
鄭忠信說,關鍵在於教師的時間有限,平時教學工作就已忙碌,如果還要花時間準備評鑑的文件、上課接受觀察、擔憂尊嚴被剝奪,只好犧牲教學,「即便是師鐸獎教師,也不能把24小時變成48小時。」
台北市教師工會理事長楊益風表示,教師不怕評鑑,但擔心與淘汰機制掛勾,「就像作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就要被強制送醫、甚至直接推進焚化爐燒掉,一定沒人敢去。」
楊益風也建議,政府推動教師評鑑前,一定要先「量產」合乎資格的評鑑者,避免被「寡占」。且訓練單位不能是純學術機構,因為學者容易脫離實務經驗,必須更為多元。
正如台灣企業正風起雲湧地推動「KPI(關鍵績效指標)」,政府也希望透過科學化、指標化、量化的管理機制,取代以往過於偏重「人治」的模式。中小學教師是較為封閉的群體,難免給人「師師相護」的印象,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也長久為社會所詬病,是時候引入第三公正者審視,確保教學品質。
然而,過猶不及的評鑑機制,已在高教體系產生眾多弊病,教師忙著符合各項指標,反而忽略了教學本質,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學生。不管是否要評鑑,教育主管機關都該審慎再三,做好兵棋推演,避免學生未蒙其利而先受其害。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教師甄選 傳勸退身障者
2013-05-16
各縣市陸續公布教師聯合甄選簡章,但全國教師工會總合會與立委陸續接到不少申訴,指教甄沒有提供電腦、電子試題給身障者,甚至還私下勸退身障者別當老師,已經嚴重歧視身障者的就業權益。
教育部國教署回應,會立即發文給各縣市政府,協助身障者應考是基本要求,如不提供基本輔助措施,將列入統合視導項目。國教署原民及特教組長劉源明強調,教師甄試必須提供電子試題、點字卷或電腦服務給身障考者,甚至臨時發生意外傷害的考生也得給予協助。
他表示,已經公布的教甄簡章若不符規定,必須立即修改,一旦被檢舉屬實,將列入統合視導項目,成績較差就會扣減補助款。
全教總近期接到不少身障者報考教甄的申訴案件,有身障考生直到報考前三天,還沒接到主辦單位的特殊需求應考審查結果,打電話詢問後,承辦人才在抽屜中找到資料;還有身障者報考教甄時,被承辦人私下勸退「最好去找別的工作」,對身障考生極度不友善。
立委王育敏、楊玉欣指出,各縣市政府教甄都委託由學校承辦,但卻沒有提供足夠的服務,甚至簡章中也沒有選項可以勾選,讓身障應考者無法申請盲用試卷或電子試卷。她批評,地方政府的作法是歧視身障者。
全教總特教委員會顧問謝曼莉舉例,想報考聯合教甄的都是拿到教師證的準教師,卻必須到各縣市報考聯合教甄,錄取後才能分發擔任教職,如今這些準教師卻被層層限制,甚至還有縣市要求身障者必須到現場接受試務委員面試,才能判斷是否要給身障服務。
謝曼莉批評,身障者行動已經不便,卻得承受比一般人更嚴苛的審查程序,非常不公平。
劉源明表示,根據身障者權益保障法,必須給予身障者應有的服務,讓身障者可以克服障礙順利應試,各縣市政府舉辦教甄很明顯違背身障法,會立即發文要求改進。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修法跳票!退休教師禁領雙薪 蔣偉寧:將持續研議
2013-05-03
教職員退休後轉任到私校,可月領雙薪,教育部提出修法規劃,卻遭行政院刪除。教育部長蔣偉寧被批承諾跳票,也被立委質疑是有意袒護轉任私校的官員,刻意不修法。對此,蔣偉寧2日表示,會根據行政院的決議,再繼續研擬提案。
不少教職員退休後轉任到私校,可月領雙薪,被批肥貓,蔣偉寧3月時在立法院表示,會配合年金改革修法,限定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禁領雙薪,只能在月退俸和私校薪水2擇1。教育部日前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規定轉任私校者最多只能領4成的月退俸,不過,修法草案送到行政院後被刪除。
立委陳亭妃質疑,有幾所私立大學可年年拿到高額的補助,讓人懷疑私校請退休高官當門神,而教育部也有意袒護轉任私校的官員,刻意不修法。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也批評,由教授組成的行政院團隊保護自己的階級利益,很可恥。
針對質疑,蔣偉寧表示,行政院全面考量軍、公、教公平原則才先刪除教育部的提案。他強調,教育部的大方向沒有改變,會根據行政院的決議,再繼續研擬提案。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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