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3
高雄市103 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選重要日程表
序號 | 日期 | 項目 | 說明 |
1 | 103 年6 月13 日(星期五) | 公布甄選簡章 | 自行下載,不另販售。 |
2 | 103 年6 月14 日(星期六)至 103 年6 月18 日(星期三) |
初試網路報名及繳費 | 請至高雄市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試系統 (http://163.32.197.11/special)登錄報名,至全臺各地玉山銀行臨櫃繳款或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 |
3 | 103 年6 月18 日(星期三) | 繳費最後截止日 | 線上報名後,請依規定繳費(不開放超商繳費,請考生注意)。 |
4 | 103 年6 月18 日(星期三) | 身心障礙考生申請應考特殊服務 | 當日下午4 時前,填妥申請表後E Mail至復興國小andy@mail.fhps.kh.edu.tw或傳真至07-3326601 |
5 | 103 年6 月21 日(星期六) | 開放列印甄選證 | 當日上午9 時起至甄試報名系統列印。 |
6 | 103 年6 月28 日(星期六) | 公布身心障礙考生申請應考特殊服務審定結果 | 當日中午12 時前,公布於教育局及復興國小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
7 | 103 年6 月30 日(星期一) | 公布初試試場配置圖 | 當日下午3 時後,公布於教育局及復興國小網站及試場公布欄。 |
8 | 103 年7 月1 日(星期二) | 初試考場開放時間 | 當日下午3 時至5 時。 地點:高雄市明華國中。 |
9 | 103 年7 月2 日(星期三) | 初試 | 地點:高雄市明華國中。 |
10 | 103 年7 月2 日(星期三) | 加分條件資格現場審查 | 當日上午11 時至下午1 時。 地點:高雄市明華國中。 |
11 | 103 年7 月3 日(星期四) | 公布進入複試名單 | 當日下午8 時後公布進入複試名單於教育局、復興國小網站。 |
12 | 103 年7 月3 日(星期四) | 開放線上查詢初試成績 | 當日下午8時後,於甄試系統開放查詢初試成績。 |
13 | 103 年7 月4 日(星期五) | 初試成績複查 | 當日上午9 時至12 時前提出(以親自或委託送達為準),收件單位:高雄市復興國小。 |
14 | 103 年7 月5 日(星期六) | 進入複試人員資格審查及繳費(含代理教師年資加分審查) | 當日上午9 時至中午12 時止。 地點:高雄市復興國小。 |
15 | 103 年7 月10 日(星期四) | 公布複試順序、時間及試場配置圖 | 當日下午3 時後,公布於教育局及復興國小網站及試場公布欄。 |
16 | 103 年7 月11 日(星期五) | 複試考場開放時間 | 當日下午2 時至4 時。 地點:高雄市復興國小。 |
17 | 103 年7 月12 日(星期六) | 複試 | 地點:高雄市復興國小。 |
18 | 103 年7 月14 日(星期一) | 公布錄取名單 | 公布於教育局、復興國小網站。 |
19 | 103 年7 月14 日(星期一) | 開放線上查詢複試成績 | 於甄試系統開放查詢複試成績。 |
20 | 103 年7 月14 日(星期一) | 寄發成績單 | |
21 | 103 年7 月16 日(星期三) | 複試成績複查 | 當日上午9 時至12 時前提出(以親自或委託送達為準),收件單位:復興國小。 |
22 | 103 年7 月19 日(星期六) | 錄取人員公開分發作業 | 當日上午9 時前於復興國小報到。 |
23 | 103 年7 月31 日(星期四) | 第2 次公開分發(視實際需要辦理)暨代理教師分發作業 | 當日下午2 時前於復興國小報到。 |
備註 | 若報名人數眾多,致相關日程有所調整時,將另行公告於教育局及復興國小網站。 |
壹、 依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3 年4 月25 日高市教中字第10332740600 號函修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貳、應甄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截至複試現場資格審查日止)。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14 條第1 項各款之情事者(如附錄一)。
二、甄選條件:
(一)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限期限者(含82年8月2日以後取得合格教師證者,或82年8月1日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且於92年8月1日以前未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10年以上者):
1.高中職身心障礙類A 組(特殊學校組):具有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高中職身心障礙類B 組(一般高中職組):具有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3.國中身心障礙類組:具有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4.國小身心障礙類組:具有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5.學前身心障礙類組:具有學前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6.國中資賦優異類組(數學專長教師):具有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具中等學校數學科(領域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
7.國小資賦優異類組:具有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8.國小音樂類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類組:具有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及音樂科(系)或音樂研究所畢業證書者。
9.原住民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組:具有原住民身分及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 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或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或本年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及10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實習各報考組別為限。
(三) 參加10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得檢附各報考組別檢定考試及格成績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如中等學校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
(四) 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師,並修畢另一類科(各報考組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得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各報考組別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如中等學校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
(五) 上述(二)至(四)之有關「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或「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須由師資培育中心核發任教科別證明之有效文件。
(六) 上述第(二)及第(四) 切結暫准報名經錄取者,於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以教師證書日期作為起聘日,並自該日起支薪。
(七) 未取得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或學前特殊教育教師應修習之教育專業科目、專門科目及學分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
參、簡章公告:
一、公告日期:103 年6 月13 日(星期五)至103 年6 月18 日(星期三)。
二、公告網站:
(一)教育局網站(http://www.kh.edu.tw)
(二)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復興國小)網站http://www.fhps.kh.edu.tw/
(三)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
三、自行下載資料:
(一)簡章及報名相關表件。
(二)一律使用A4 白色普通影印紙列印。
肆、網路報名時間及網站:
一、初試報名:採網路登錄、銀行(或ATM)繳費和列印甄選證三階段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網路登錄:
1、網路登錄時間自103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103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應考人必須於上述規定時間內完成網路登錄,逾時網路登錄系統即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2、網路登錄系統網址為http://163.32.197.11/special。
3、應考人可先進入復興國小網站首頁,點選「高雄市103 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選專區」,依序登錄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確認後點選列印「甄試報名費繳款單」,始完成網路登錄。
4、任何下載之報名相關資料不得自行更改。
5、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縱因甄選前未察覺而通過初試或予錄取 聘用,一經查證屬實者,立即註銷進入複試資格或予以解聘;應聘後無法 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亦予以解聘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6、甄選資格由應考人自行檢核,初試報名不辦理書面審查,複試報名時,應檢具相關證件正、影本接受資格審查;未符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異議。
7、簡章疑義諮詢電話:(07)335-1784 轉741、731 及732。
8、系統報名問題,請以e-mail:yifa08@gmail.com 諮詢。
二、加分條件:
符合下列資格應考人(或委託人),請攜帶甄選證正本及申請加分的相關資料正、影本於初試當日7 月2 日(星期三)上午11 時至下午1 時到高雄市立鼓山區明華國中(可搭乘捷運紅線至「凹仔底站」4 號出口出站,步行約10 分鐘)試務中心接受加分條件之現場審查,如未於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接受審查者,視同放棄加分,不得異議。
(一)通過相當於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級者,初試(筆試)原始成績加3分,通過相當於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C1級以上者,初試(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10%。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 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2分。
三、複試:採現場資格審查、繳費二階段。
(一)現場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凡通過初試者於103 年7 月5 日(星期六)上午9 時至中午12 時(逾時不受理)。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前來辦理資格審查。
2、審查地點:復興國小(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31 號)。
電話: (07)335-1784
3、繳驗證件:請攜帶甄選證及下列各項證件正、影本,並依「高雄市103 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選複試資格審查相關證件封面」所列序號裝訂成冊,以利審查(相關表件一律使用A4 白色普通影印紙列印)。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請攜帶至現場繳驗)。
(2)教師證書或符合甄選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正本請攜帶至現場繳驗)。
(3)切結書:
Ⅰ.持實習教師證書或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應繳交切結書並具結「未能於103 年8 月31 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註銷其錄取資格」。
Ⅱ.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合格證書者,應繳交切結書並具結「未能於103 年7 月31 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註銷其錄取資格」。
Ⅲ.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師,並修畢另一類科(各報考組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尚未取得教師合格證書者,應繳交切 結書並具結「未能於103 年8 月31 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註銷其錄取資格」。
Ⅳ.公費合格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未期滿者,應繳交切結書並具結「未能於103 年8 月22 日前取得償還或免償還公費之證明,註銷其錄取資格」。
(4)通過相當於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 級以上之證明影本(正本請攜帶至現場繳驗,無者免繳)。
(5)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正本請攜帶至現場繳驗,無者免繳)。
(6)具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正本請攜帶至現 場繳驗,無者免繳)。
(7) 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認證證明影本(正本請攜帶至現場繳驗,無者免繳)。
(8) 曾任代理教師之代理年資證明及服務成績優良證明(無者免繳)。
(9) 現場複試資格審查繳驗證件委託書(親自辦理者免繳)。
以上影本證件請依「高雄市103 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選複試資格審查相關證件封面」所列序號裝訂成冊,以利審查。
4、如經審核發現資格不符,不得參加複試,應試者不得異議。
伍、甄選時間與地點
一、初試(筆試):考試時間100 分鐘
(一)時間:103 年7 月2 日(星期三)上午9 時至10 時40 分。
(二)地點: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2 號(可搭乘高雄捷運紅線至「凹仔底站」4 號出口出站,步行約10 分鐘) 電話:(07)5502001 轉310、314
註:若報名人數超過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地點: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2 號)試場負荷,將商請鄰近其他學校開闢試場於103 年6 月30 日(星期一)確定考場,並公告於教育局(http://www.kh.edu.tw)及復興國小網站
(http://www.fhps.kh.edu.tw)。
(三)初試試場配置圖於103 年6 月30 日(星期一)下午3 時後公布於教育局
(http://www.kh.edu.tw)及復興國小(http://www.fhps.kh.edu.tw)網站及試場公佈欄,不另行通知,請應考人注意查看。
二、複試(試教):每人試教15 分鐘為原則,甄選小組得依各組參加複試人數調整各組試教時間。
(一)時間:103 年7 月12 日(星期六)上午8 時15 分起至試教結束止。
(二)地點:高雄市立復興國民小學。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31 號 (可搭乘高雄捷運紅線 「獅甲站」2 號出站,步行約5 至8 分鐘)。
電話:(07)3351784 轉741、731
(三)複試順序及時間於103 年7 月10 日(星期四)下午3 時後公布於教育局
(http://www.kh.edu.tw)及復興國小(http://www.fhps.kh.edu.tw)網站及試場公布欄,不另行通知。
陸、甄選方式
一、 初試(筆試)範圍
(一)身心障礙類組:教育理論與身心障礙教育實務(申論題)。
(二)資賦優異類組:教育理論與資賦優異教育實務(申論題)。
二、複試(試教)範圍
(一)高中職身心障礙類組:
類別 | 試教範圍 |
A 組 (特殊學校組) |
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 |
B 組 (一般高中職組) |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2 學年度用書) 範圍:數學第四冊 單元一:空間向量。 單元二:空間中的平面與直線。 單元三:矩陣。 單元四:二次曲線。 |
(二)國中身心障礙類組: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三)國小身心障礙類組: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四)學前身心障礙類組:學前身心障礙幼兒課程。
(五)國中資賦優異類組:
專長類別 | 試教範圍 |
數學專長教師 | 翰林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2 學年度用書) 範圍:一下課程 單元一:解二元一次聯立方程式 單元二:直角坐標平面 單元三:正比與反比 單元四:線型函數與函數圖形 單元五:解一元一次不等式 |
(六)國小資賦優異類組:資賦優異類課程與教學(含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課 程等)。
(七)國小音樂類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類組:含以下2 種,成績各佔50%
1.樂器演奏:自選曲一首(5 分鐘),可看譜演奏,不限樂器,但不包括演唱。除鋼琴外,其他樂器及伴奏人員請自備。
2.聽寫課程試教:現場抽題,15 分鐘後進行試教(試教時間15 分鐘),除鋼琴外,其他樂器、教具及設備請自備。
題目素材:四分音符、附點四分音符、八分音符、附點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附點十六分音符 / 節奏型態:切分拍、連結線等 / 題型:和弦、節奏、曲調(4/4 拍)及二聲部。
(八)原住民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組:依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三、複試(試教)流程
(一)參加複試人員按公布試教時間前40 分鐘到各試場報到。
(二)30 分鐘前至指定教室抽籤,決定試教主題(國小音樂類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類組於試教前15 分鐘抽題)。
(三)抽籤確定試教主題後,於試教準備室撰寫主題教案或準備試教。
(四)依公布試教時間進行該主題試教。
(五)排定試教時間終了時,仍未到場者,以棄權論。
(六)應考人進入複試試場即開始計時,複試結束前2 分鐘按鈴一響提示,結束時按長聲鈴二響,應立即結束複試離場。
柒、錄取名額
一、組別及名額
組別 | 參加複試名額 | 正式錄取名額 | 各校缺額人數 |
高中職身心障礙類A 組 (特殊學校組)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1 | 楠梓特殊學校 |
高中職身心障礙類B 組 (一般高中職組)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1 | 三民家商 |
國中身心障礙類組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6 | 旗山國中、燕巢國中、彌陀國中 中庄國中、林園高中國中部 成功啟智學校 |
國小身心障礙類組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13 | 鳳鳴國小、鳳林國小、兆湘國小、 燕巢國小、彌陀國小、橋頭國小、 文山國小2、文賢國小3、楠梓特殊學校2 |
學前身心障礙類組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11 | 龍華國小、明正國小、鼎金國小、 愛國國小、莊敬國小、楠陽國小、 桂林國小、文賢國小、舊城國小、 仁武特殊教育學校2 |
國中資賦優異類組 (數學專長)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3 | 林園高中(國中部)、旗山國中、岡山國中 |
國小資賦優異類組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3 | 新興國小、加昌國小、楠陽國小 |
國小音樂類藝術才能 資賦優異類組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3 | 信義國小 |
原住民地區及 原住民重點學校組 (限具原住民身分之考生 始得報名參加) |
甄選小組依簡章捌之二說明決定 | 1 | 寶來國中 |
合計 | 42 |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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