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9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
102年新進職員甄試
類組代碼 甄試職別 報名人數
D9501 土木工程-工程員 177
D9502 化學工程-工程員 29
D9503 資訊處理-書記 42
D9504 企業管理-書記 75
合計 323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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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公司考試100年試題與解答

共同科目 土木工程-工程力學及流體力學 土木工程-自來水工程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02年新進職員甄試甄試簡章

2013-01-14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02年新進職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第一試:筆試

報名期間

102114() 900

124()1800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寄送資格條件證明文件

102124()以前

(郵戳為憑)

請於124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相關證明文件

1.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詳參第2-6頁各甄試類組資格規定)

2.具原住民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加分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102219() 900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編號,直接由網頁查詢及列印(輔以郵寄方式通知)

測驗日期

102224()下午

設置臺北考區;請詳閱簡章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102225()1200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2225()1200

226()1800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2325() 900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直接由網頁查詢及列印(輔以郵寄方式通知)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102325() 900

327()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102325() 900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102330()下午

僅設臺北考區;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身分證件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錄取名單公告

10249()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輔以郵寄方式通知),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甄試職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及錄取名額

一、本次甄試合計正取17名、備取25名,有關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經歷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一)甄試專長類科:土木工程

甄試職別

工程員

報名資格條件

()()擇一即可

()國家考試

1.土木工程職組各類科考試及格:包含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土木工程技師、土木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建築師、建築技師、環境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學歷

1.須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之系()如非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與工程資訊、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資源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環境與防災設計、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環境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資訊、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營建科技、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科學、灌溉工程系()者,仍須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上開科()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者。

3.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專業科目一:工程力學及流體力學【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專業科目二:自來水工程【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口試名額

45

錄取名額

正取13

備取13

 

(二)甄試專長類科:化學工程

甄試職別

工程員

報名資格條件

()()擇一即可

()國家考試

1.化學工程職組及檢驗職組各類科、環境工程類科考試及格:包含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

2.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化學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學歷

1.須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之系()如非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教系工職教育組、工程科學、工業化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工程系土木組、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分子科學與工程、化工技術、化工與材料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天然藥物、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有機高分子、自然科學教育、自然資源、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昆蟲、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建築、科技暨資源、科學教育系化學組、軍事工程、食品工程、食品技術、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家政、家政學系營養組、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系工程組、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紡織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健康餐飲管理、動力機械工程、動物、動物科學技術、造園景觀、陶業工程、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系林產組、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學系林產組、森林學系森林工業組、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電子物理、衛生工程、衛生教育、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建工程、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訊科技、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環境衛生、環境衛生工程、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學、藥理學、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纖維工程、纖維與複合材料系()者,仍須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上開科()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者。

3.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甄試職別

工程員

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專業科目一: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及水處理工程(含給水工程)【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專業科目二:有機化學及儀器分析【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口試名額

10

錄取名額

正取1

備取3

 

(三)甄試專長類科:資訊處理

甄試職別

書記

報名資格條件

()()擇一即可

()國家考試

1.電子工程、電信工程或資訊處理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包含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資訊技師考試及格。

()學歷

1.須已取得大學(含)以上資訊處理、資訊管理、電子計算機工程、電子計算機運用、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計算機與控制、資訊工程、資訊科學、電子計算機科學或電腦與通信工程等系()畢業證書。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專業科目一:資訊處理()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1.計算機概論(含硬體及軟體)【選擇題】權重30%

2.資訊管理【選擇題】權重30%

3.資料結構(含資料庫)【申論題】權重40%

()專業科目二:資訊處理()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1.系統分析與設計【申論題】權重50%

2.程式設計(VB.Net)【非選擇題】權重50%

口試名額

10

錄取名額

正取2

備取6

 

(四)甄試專長類科:企業管理

甄試職別

書記

報名資格條件

()()擇一即可

()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各類科考試及格。

()學歷

1.須已取得大學()文、法、商或管理學院學位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證書者。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專業科目一:自來水常識【選擇題占80%、非選擇題占20%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1.北水處自來水服務,如淨水、供水、水質、抄表、收費、申請……等。

2.用戶用水設備、水表之功能、運作及構造……等基礎原理或規定,如「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

()專業科目二:管理學概要【選擇題】(含公用事業管理、服務業管理、行銷學等)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口試名額

10

錄取名額

正取1

備取3

 

註:1.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自行翻譯或委由翻譯社翻譯),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2.以上所列畢業證書或國家考試及格證書等資格條件限於102124()取得

3.應考人請於102124()以前,將符合上表各甄試類科資格條件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02年新進職員甄試專案組收」,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備應試資格。以郵戳為憑,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將取消應試資格,並通知辦理全額退費。

4.具優惠加分資格者,限時掛號郵寄文件並繳附相關證明:

(1)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繳附戶籍謄本。

(2)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請繳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影本。

具有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凡逾期、未繳附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不得享有加分優待。

5.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證明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其它共同資格條件:

()國籍: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性別:不拘。

()年齡:不限。

()其他:應考人未具下列各項情形者,始得報名;如於事後發現者,應取消其應試或錄取資格: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二項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4.依法停止任用。

5.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受監護宣告(中華民國981122以前受禁治產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醫療證明書,並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病人規律用藥治療,病情穩定,無明顯精神病症狀」者,不在此限。

貳、甄試方式

甄試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考共同科目、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2頁至第6頁說明

二、第二試(口試)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分數高低,依序擇取公告甄試各專長類科口試名額(請參閱第2頁至第6)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經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人員,如因資格未符或所繳交證件不齊全,致使參加口試人數不足額者,不另通知遞補人員參加。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2114(星期一)900起,至124(星期四)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最新消息區(http://www.twd.gov.tw)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證照網頁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甄試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具原住民族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加分身分者,請於102124(以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相關證明文件。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人權益。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甄試專長類科報考,請慎重考慮並同意本甄試簡章各項規定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甄試專長類科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02年新進職員甄試甄試簡章甄試簡章(Word版)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02年新進職員甄試甄試簡章甄試簡章(PDF版)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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