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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

壹、法令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


貳、報考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 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報名資格

應考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1 條第 1 項第 1 或 2 款資格者: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

(二)具備「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57 條第 1 項第 2 款資格者:

本法施行(101 年 1 月 1 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 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得取得教保員資格。


參、甄選名額

一、錄取名額:暫定一般地區正取 25 名、備取 20 名,原住民族地區正取 1 名、備取 3名,實際錄取名額得由本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依實際出缺情形調整之;並得視幼兒園需求優先分發身心障礙人員, 身心障礙人員缺額依幼兒園需求於 104 年 1 月 8 日公告缺額名單時併同公告。

二、依本縣行政區域分為 2 區,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與分區分發模式辦理。

區別 行政區域 錄取名額
一般地區 桃園市、中壢市、龜山鄉、八德 市、平鎮市、楊梅市、龍潭鄉、 蘆竹市、大園鄉、新屋鄉、觀音 鄉、大溪鎮 正取 25 名、備取 20 名
原住民族地區 復興鄉 正取 1 名、備取 3 名


肆、簡章下載

甄選簡章請於民國 10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起至 104 年 1 月 10 日(星期六)12 時,請逕至桃園縣建德國民小學網站(網址:http://www.jdps.tyc.edu.tw/)及本府教 育局幼兒教育科網站(網址http://www.tyc.edu.tw/pes/)下載。


伍、報名方式

一、初試階段

(一)一律採取網路報名,不受理通訊或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報名期間為民國 10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8 時至 12 月 25 日(星期四)12時止,請逕至本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網站(網址:http://playschool.dges.tyc.edu.tw)報名。假日照常辦理,網路報名須知及詳細流程請參閱報名系統網站資料或網路報名流程表(如附件 1)。

(三)報名程序:

1.上網報名:請至本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網站(網址http://playschool.dges.tyc.edu.tw)上網填寫登錄報名資料,並列印「繳費單」。

2.繳交報名費:請於 10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8 時至 12 月 25 日(星期四)20 時止,依繳費單說明至各地自動提款機(ATM,收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轉帳繳交初試報名費新臺幣 900 元整(不含 ATM 轉帳手續費,且完成繳費後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3.下載准考證(如附件 2):完成線上報名及繳費之應考人,請於 103 年 12 月 23日(星期二)9 時起至 12 月 31 日(星期三)16 時止,至本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網站(網址:http://playschool.dges.tyc.edu.tw)下載列印准考證,並黏貼個人 3 個月內之二吋正面脫帽證件照片;若准考證遺失,則另提供開放下載時間為 10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8 時起至 1 月 10 日(星期六)9 時止,請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並浮貼照片後,攜帶至試場。

二、複試階段

(一)資格審查時間:104 年 1 月 14 日(星期三)13 時至 16 時

(二)資格審查地點:桃園縣山頂國民小學(地址:桃園縣龜山鄉頂興路 2 號;電話:03-3207244 分機 214)。

(三)資格審查文件:

1.親自或委託他人(須持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攜帶下列證件接受審查與報名參加複試,證件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僅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項 目 序 號 檢附證件 名稱 相關說明



1 初試准考證
(附件 2)
內含最近 3 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證件照片(與報名表 上照片相同)。
2 報名表
(附件 3)
內含最近 3 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證件照片(與准考證 上照片相同)。
3 新式身分證 (附件 5) 含正本及影印本(雙面影印並黏貼於資料表上)。
4 最高學歷
畢業證書
1.含正本及影印本。
2.如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須檢附學歷證件、歷年成績 證明之正影本與公證之中譯本、入境日期紀錄與護 照影印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5 專業資格證 明文件 含正本及影印本。
6 初試成績單 請自行至本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聯合甄選報 名系統網站下載。



7 資格審查委 託書
(附件 6)
如委託他人報名複試與資格審查,須檢附資格審查委 託書。
8 報考切結書
(附件 7)
應考人皆應具結。
9 戶籍謄本與 族語認證證 明文件 報考原住民族地區者適用。
10 基本救命術 訓練證明 請檢附基本救命術訓練 8 小時證明文件,倘尚未取得 者,請檢具切結書。
備 註 1.上述證件應於資格審查時備齊,並依序排列成冊,身分證(雙面)、畢 業證書及相關證書(教師證書或結業證書)等專業資格證明文件以 A4 紙張影印,並加蓋或書寫與正本相符及應考人簽名(或蓋私章),逾時 不受理補件。
2.如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一律予以取消其資格,並追究當事 人相關法律責任。


陸、甄試方式、科目與計分

一、甄試方式:分為初試及複試

(一)初試:採筆試方式,題目類型為選擇題,每科目題數各 50 題。初試成績達參加複試標準(初試科目其中 1 科為零分不予錄取),並經資格審查通過者,始得報名參加複試。

(二)複試:複試包含口試及試教。口試及試教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如有一科原始平均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各科原始成績經轉換為標準化分數(70+5z)後為複試成績。

二、甄試科目與成績計算:

(一)初試:科目包含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幼兒教保活動設計,共計二專業科目。各科命題範圍、內涵、配分及比率如下: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滿分 100 分,佔初試成績 50%):

(1)幼兒生理動作、健康與安全。

(2)幼兒認知發展與輔導。

(3)幼兒語言發展與輔導。

(4)幼兒社會情緒發展與輔導

(5)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6)親職教育。

2.幼兒教保活動設計(滿分 100 分,佔初試成績 50%):

(1)課程設計。

(2)教材教法。

(3)幼兒園環境規劃。

(4)幼兒教保教學評量。

(5)班級經營與專業倫理。

(二)複試:口試及試教。

1.口試:滿分 100 分(佔複試成績 40%)。

2.試教:滿分 100 分(佔複試成績 60%)。

三、計分方式:初、複試總分合計最高為 100 分,其中初試佔甄選總成績 30%,複試 佔甄選總成績 70%


柒、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初試

(一)考試日期:104 年 1 月 10 日(星期六)9 時起辦理

(二)考試地點:桃園縣建德國民小學(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延平路 265 號)。試場分配表、姓名、座次對照表於 104 年 1 月 8 日(星期四)12 時公告於本縣建德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jdps.tyc.edu.tw/),請逕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三)試場開放:10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16 時至 17 時,開放考場予考生核對試場及座位表。

二、複試

(一)考試日期:104 年 1 月 18 日(星期日)8 時起辦理

(二)考試地點:桃園縣山頂國民小學(地址:桃園縣龜山鄉頂興路 2 號)。

(三)複試報到時間、序號分配表於 10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17 時前公告於本縣建德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jdps.tyc.edu.tw/),請逕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複試試場開放時間為 1 月 17 日(星期六)17 時至 18 時。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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