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9
主旨:舉辦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民國103年12月18日考試院第12屆第1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類科(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一。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各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等別 | 類別 | 科別 | 暫定需用名額 |
三等 | 關務類 | 財稅行政 | 5 |
關稅法務 | 4 | ||
關稅會計 | 2 | ||
技術類 | 資訊處理 | 3 | |
機械工程 | 6 | ||
電機工程 | 7 | ||
化學工程 | 7 | ||
紡織工程 | 2 | ||
輻射安全技術工程 | 7 | ||
藥事 | 4 | ||
輪機工程 | 1 | ||
小計 | 48 | ||
四等 | 關務類 | 一般行政 | 20 |
關稅統計 | 3 | ||
技術類 | 資訊處理 | 6 | |
機械工程 | 8 | ||
電機工程 | 8 | ||
化學工程 | 9 | ||
紡織工程 | 4 | ||
小計 | 58 | ||
五等 | 技術類 | 船舶駕駛 | 2 |
小計 | 2 | ||
合計 | 108 | ||
備註: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
二、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二。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等別 | 類別 | 職系 | 類科 | 暫定需用名額 |
三 等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23 |
人事行政 | 人事行政 | 2 | ||
法制 | 法制 | 1 | ||
教育行政 | 教育行政 | 7 | ||
財稅行政 | 財稅行政 | 1 | ||
技術 |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 | 1 | |
電力工程 | 電力工程 | 1 | ||
資訊處理 | 資訊處理 | 1 | ||
小計 | 37 | |||
四等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13 |
一般民政 | 一般民政 | 1 | ||
人事行政 | 人事行政 | 4 | ||
戶政 | 戶政 | 3 | ||
地政 | 地政 | 1 | ||
文化行政 | 文化行政 | 1 | ||
教育行政 | 教育行政 | 3 | ||
財稅行政 | 財稅行政 | 2 | ||
金融保險 | 金融保險 | 1 | ||
司法行政 | 法院書記官 | 1 | ||
經建行政 | 經建行政 | 2 | ||
環保行政 | 環保行政 | 2 | ||
交通行政 | 交通行政 | 1 | ||
技術 | 農業技術 | 農業技術 | 1 |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1 |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2 | ||
電力工程 | 電力工程 | 2 | ||
電子工程 | 電子工程 | 1 | ||
資訊處理 | 資訊處理 | 2 |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1 | ||
小計 | 45 | |||
五等 | 行 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16 |
一般行政 | 電腦打字 | 13 | ||
人事行政 | 人事行政 | 1 | ||
戶政 | 戶政 | 2 | ||
地政 | 地政 | 1 | ||
教育行政 | 教育行政 | 2 | ||
圖書資訊管理 | 圖書資訊管理 | 1 | ||
司法行政 | 錄事 | 20 | ||
司法行政 | 庭務員 | 1 | ||
小計 | 57 | |||
合計 | 139 | |||
備註: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
三、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轉任機關、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三。
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各轉任機關、等別、類科及 暫定需用名額表
轉任機關 | 等別 | 類別 | 職系 | 類科 | 暫定需用名額 |
國防部 | 中將轉任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2 |
少將轉任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2 | |
上校轉任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3 | |
小計 | 7 | ||||
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 |
中將轉任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2 |
少將轉任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4 | |
上校轉任 | 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8 | |
人事行政 | 人事行政 | 2 | |||
社會行政 | 社會行政 | 2 | |||
會計 | 會計 | 1 | |||
廉政 | 廉政 | 2 | |||
小計 | 21 | ||||
合計 | 28 | ||||
備註: 一、本考試依轉任機關分別報名、分別錄取任用方式辦理。 二、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三、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時,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加需用名額。 |
四、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加需用名額。
五、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職缺工作內容、地點及環境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之「各等別、類科職缺一覽表」,請應考人審酌個人狀況,決定報考等別及類科。
貳、考試日期
一、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一)三等考試:民國104年4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
(二)四等考試:民國104年4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104年4月18日(星期六)。
二、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一)三等考試:民國104年4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
(二)四等考試:民國104年4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104年4月18日(星期六)。
三、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民國104年4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
參、考試地點
一、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舉行。
二、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及臺東6考區舉行。
三、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僅於臺北考區舉行。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本3項考試分別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暨其附表及「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規定辦理。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應考人具該條例所稱後備軍人身分者,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一)三等考試:曾任中尉以上三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工作經驗或訓練,始得報考者,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二)四等考試:曾任中士以上三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職業學校或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或相當類科。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一、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
二、前項體格檢查標準除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規定辦理外,另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陸、報名相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4年1月6日起至15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應考人須於104年1月1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表件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
(一)本3項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
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報名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二)本3項考試係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費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
柒、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第3項規定,本項考試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學校實務訓練。另考試錄取人員除所分配職務與考試等級類科顯不相當,而機關認為有需要者外,不得辦理改分配。
捌、為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所提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另該職缺可能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移撥至他機關(構)。
玖、報名費優待
一、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考人,具有後備軍人、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者,其報名費用依規定數額予以減半優待。
二、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之應考人免繳報名費,並以一筆為限。重複報名之應考人應按報名筆數逐筆繳交報名費,並依規定數額減半優待(具原住民、後備軍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者,不再重複優待)。
拾、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各考試應考須知。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4年關務、身障特考等考試將自104年1月6日起至15日止受理報名
2014-12-18
考試院院會於12月18日核准考選部舉辦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並自104年1月6日開始受理報名。有志者,請把握機會,踴躍報考。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3項考試預定於104年4月18日至19日舉行,其中關務特考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身障特考設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及臺東6考區;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又為照顧身心障礙者,鼓勵其積極參加國家考試,104年身障特考之應考人免繳報名費,惟以一筆為限。重複報名之應考人應按重複報名之筆數,逐筆繳交報名費,並依規定數額減半優待。
本3項考試將自104年1月6日起至15日止受理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請應考人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入口網站,至遲應於1月15日下午5時前完成報名手續,並於1月16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考選部建議應考人,應避免集中於考試報名截止日(1月15日下午5時截止)當天登入系統,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
為方便應考人就近上網報考各項國家考試,考選部已調查全國可供應考人使用的上網服務或印表服務的公共網路服務點(如村里辦公處、公共圖書館、數位機會中心、教會等),並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應考人專區」網頁下,歡迎應考人查詢使用。有關本3項考試之報名事項及各類(科)別暫定需用名額等訊息,將於近期公告,屆時請應考人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參閱。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4年關務、身障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暫定考試類科
2014-11-27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及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預定於104年1月6日至15日受理報名,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彙整各用人機關之任用計畫,本3項考試暫定考試等別及科別(類科)如下: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計設財稅行政、關稅法務、關稅會計、資訊處理、機械工程、電機工程、化學工程、紡織工程、輻射安全技術工程、藥事及輪機工程等11科別;四等考試計設一般行政、關稅統計、資訊處理、機械工程、電機工程、化學工程及紡織工程等7科別;五等考試設船舶駕駛1科別。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計設一般行政、人事行政、法制、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水利工程、電力工程及資訊處理等8類科;四等考試計設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地政、文化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法院書記官、經建行政、環保行政、交通行政、農業技術、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資訊處理及衛生技術等20類科;五等考試計設一般行政、電腦打字、人事行政、戶政、地政、教育行政、圖書資訊管理、錄事及庭務員等9類科。
三、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中將轉任及少將轉任考試各設一般行政1類科、上校轉任考試計設一般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會計及廉政5類科。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利有意報考本3項考試之民眾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請辦考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來函,提早發布104年關務人員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預定舉辦考試之各科別(類科),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院會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考試科別(類科)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訊息。
考選部同時表示,有關本3項考試報名相關事項、確定之考試科別(類科)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訊息,預定於104年1月3日前公告,有意報考之民眾,屆時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閱。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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