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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6

一、103年專技高考建築師、技師考試預定於本(103)年11月22日至24日舉行,同年8月5日至14日起受理報名。符合部分科目免試之資格,如擬報考前揭考試者,應於6月16日以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試申請並寄出申請費件(以郵戳為憑),始完成申請程序。凡未能於本次考試報名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該次考試不予部分科目免試,均須應試全部科目。

二、網路下載減免科目申請書表及多元繳費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點選「專技減免科目申請」,並請先行詳細閱讀免試申請須知後,再登錄下載相關表件,並依操作指示進行申請程序及選擇繳費方式。

三、如有疑義,請洽詢本部專技考試司第二科(電話:02- 22369188轉分機3140至3144均可)。

資料來源:考選部


部分科目免試之資格 報考10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律師等考試訊息

2014-03-24

一、10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律師考試、會計師考試,分別預定於本(103)年4月22日至5月1日、5月6日至5月15日、5月20日至5月29日受理報名。如擬以部分科目(第一試)免試之資格報考前揭考試者,應分別於3月31日以前(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4月30日以前(律師及會計師考試)提出部分科目(第一試)免試申請並寄出申請費件(以郵戳為憑),始完成申請程序。凡未能於上述日期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該次考試不予部分科目(第一試)免試,均須應試全部科目。

二、已具會計師考試補考資格之應考人(舊案),如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經本部核定者,於本(103)年報考會計師考試時,須就部分科目免試新案資格,切結放棄舊案資格(前已及格科目之成績不予採計)或就其舊案之未及格科目,得於連續三年內繼續補考之資格,擇ㄧ報考,ㄧ經選定,報名後則不得更改。

三、網路下載減免科目申請書表及多元繳費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點選「專技減免科目申請」,並請先行詳細閱讀免試申請須知後,再登錄下載相關表件,並依操作指示進行申請程序及選擇繳費方式。

四、如有疑義,請洽詢本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電話:02- 22369188轉分機3136、3138、3139均可)。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3年3月21日起調整專技人員各類科減免應試科目審議費為每次1,000元

2014-03-18

103年2月17日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依據該標準第4條規定,減免應試科目之審議費,修正為每人每次新臺幣1,000元,並自同年3月21日施行。有意申請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建築師、技師及地政士等各類專技人員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全部科目免試之民眾,請先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專技減免科目申請,自行下載各相關表件,並依操作指示進行申請程序及選擇繳費方式;又為配合前開費用修正之實施期程,本報名系統將於103年3月21日凌晨0時起,變更申請費用為新臺幣1,000元。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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