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壹、 擔任工作、學歷及經歷條件、工作地區、錄取名額及類組代碼
擔任 工作 | 學歷及經歷條件 | 工作 地區 | 錄取 名額 | 類組 代號 |
約僱護理 人員 | ■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醫事職業以 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 1.具備護士或護理師執照。 2.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訓練合格 證書(註) | 台北市 新北市 | 6 名 | A01 |
註: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4條第2項第1款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課程訓練合格者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訓練課程合計50小時學分課程)。
貳、 一般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性別與年齡:不拘。
三、 其他:
(一)尚未取得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者,可先行報名參加,如獲錄取應於分發報到時,繳交合格證書正本,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各類組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三)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參、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02年9月5日(星期四)中午12:00起至9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rmis.cht.com.tw/portal/chtms/pre_login.jsp),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 報名表件【凡報名履歷表登(上)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1. 履歷表、自傳(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
2. 高中(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全份學業成績單(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3.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4. 護理人員證照(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5. 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三、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
※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肆、 遴選日期、方式:
一、遴選日期:102年10月6日(星期日)(詳細時間另以電子郵件E-mail通知)。
二、遴選方式:分二階段進行,第一試為「資歷審查」,通過第一試之人員,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伍、 其他相關規定:
一、 錄取人員最遲應於102年11月11日(含)前辦理報到,未能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不受理延後報到。
二、 僱用待遇:
(一)固定月薪27,330元起,按月支給。
(二)享有勞保、全民健保,並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
(三)獎金包含全勤獎金、二個月內工作獎金及員工紅利。
(四)福利事項依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相關規定辦理。
三、 擔任工作: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7條及第8條辦理勞工健康服務事項。
四、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兩週84小時,假日調移為週休2日,並依勞工請假規則給假。
五、 試用:
(一)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並追溯自報到 日起(試用開始之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二)如有隱瞞精神疾患,且足以妨礙工作者,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六、錄取人員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
七、 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八、 體格檢查: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14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陸、 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本公司依據個資法第19條規定,對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及利用等,請務必詳閱中華電信公司蒐集個資告知條款內容。
柒、 其他有關招募作業相關事項,本公司用人機構另以E-mail或網路公告通知。
捌、 考試聯絡事項請洽:【來電或E-mail洽詢,請註明應考人身分證號碼,以利識別。】
聯絡電話:(02) 2344-3670 王小姐 E-mail:chthre01@cht.com.tw
資料來源: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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