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中華電2012年擴大徵才近千人!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昨(21)日表示,中華電今年淨增1,000位人力,明年估計也將近千人,資通訊(ICT)及創新需求最大。
中華電昨日舉辦一年一度創新應用大賽,交通部長毛治國特別應邀出席,曾擔任中華電信董事長的毛治國表示,中華電身為一個大企業,必須負擔起更多社會責任,隨者網際網路的發展與頻寬的提升,中華電信目前透過創新應用大賽,廣邀創新人才加入,未來期許能為台灣文創產業注入新血。
張曉東表示,中華電信今年淨增行動上網用戶40萬,未來5年非語音營收將占公司整體營收達50%,對於2012年展望,他認為寬頻、雲端、ICT及創新服務仍是帶動營收成長的重要動能,因此,明年將針對資通訊及創新人才、對外擴大徵才,但相較於今年扣掉優退人數、淨增1,000人規模,明年淨增員額將低於千人。
中華電副總陳長榮進一步指出,該公司行動上網用戶目前已達220萬,其中mPro用戶已破百萬,明年預定淨增mPro用戶70萬,整體行動上網用戶將破300萬。此外,明年採購手機210萬,採購平板電腦規模約在15萬台上下,相較今年不到10萬台、成長近50%。
新聞來源:100.12.22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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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招考之甄試方式分為二試,分別為第一次(筆試)及第二試(口試),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筆試總成績、2.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英文原始分數、2.專業科目一原始分數、3.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中畢電信之工作性質、錄取名額會依各進用機構不同而不同,因此詳細資訊仍依該年度最新公告簡章為主,以下資料取自98、100年公告簡章。
一、第一試(筆試)
各類別考試科目如下均考共同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共3科。
(1)工務類
職階 |
擔任工作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專業職(一)專員 |
1.行動網路及網際網路建設規劃、維運及管理;2.無線技術研發 |
※1.英文 |
◎1.寬頻網路與無線通信技術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1.國際通信交換及傳輸設備維運;2.網際網路設備維運、障礙處理與資安監控 |
◎1.計算機概論 |
|
網路維運 |
◎1.計算機概論 |
||
1.寬頻電路、用戶終端設備維運支援及新技術開發;2.CPE/CPN技術服務 |
◎1.通信系統 |
||
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
數據客服專線作業處理 |
◎1.計算機概要 |
|
專業職(四)第三類專員 |
PBX設備、專線施工維護 |
◎1.計算機大意 |
|
【註】:「※」採測驗題型,「◎」採測驗及非測驗題型之混合題。 |
(2)資訊類
職階 |
擔任工作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專業職(一)專員 |
1.政府網路、資安產品規劃、應用服務研發;2.資通信產品規劃設計 |
※1.英文 |
◎1.Internet網路與平台技術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1.資訊系統程試設計、開發與維運管理;2.ICT企業M化產品推廣與規劃 |
◎1.計算機概論 |
|
資通信產品銷售規劃與技術支援 |
◎1.計算機概論 |
||
【註】:「※」採測驗題型,「◎」採測驗及非測驗題型之混合題。 |
(3)業務類
職階 |
擔任工作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網路產品銷售規劃、行銷 |
※1.英文 |
◎1.計算機概論 |
1.企業客戶單一窗口服務及整體服務執行事項;2.行動企客標專案、行銷業務;3.國際電信業務行銷 |
◎1.企業管理 |
||
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
客服專線作業處理 |
◎1.計算機概要 |
|
【註】:「※」採測驗題型,「◎」採測驗及非測驗題型之混合題。詳細內容請依簡章為主。 |
二、第二試(複試)
1.複試方式:口試或口試及論文審查。
(1)專業職(一)採口試及論文審查。
(2)專業職(二)、專業職(三)、專業職(四)採口試。
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含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包含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含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三、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成績(各科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100 分計。
(2)比例:英文佔第一試成績30%;專業科目各佔第一試成績35%。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4)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3倍之人數(不足5人者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a.英文原始分數,b.專業科目一原始分數,c.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5)凡筆試科目一科0分(含缺考)者或專業科目平均未達50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2.第二試口試成績:
(1)口試成績滿分以100 分計。
(2)口試成績未滿70分者,不予錄取。
3.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
(2)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筆試總成績、2.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英文原始分數、2.專業科目一原始分數、3.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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