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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主旨:公告本公司所轄電信研究院遴選 104 年研發替代役人員事宜。
依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 11 月 5 日信人一字第 1030001171 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壹、遴選日程:
一、報名日期:10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 上午 09:00 起至 10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中午 12:00 止
  二、第一試(資歷論文審查)日期:103 年 11 年 21 日(星期五)至 103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由電信研究院資歷審查小組上網遴選及審查
三、第二試公告日期:103 年 12 月 01 日(星期一),詳細口試時程及順序表另行 e-mail通知,請於收到 e-mail 後回覆是否參加
四、第二試(口試)日期:103 年 12 月 06 日(星期六)至 103 年 12 月 07 日(星期日)(若有異動,以通知變更日期為準)
五、放榜日期:103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若有異動,以通知變更日期為準)

貳、口試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4 段 74 巷 11 號(近文湖線大安捷運站)

參、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內政部研發替代役資格者。

肆、報名方式:
一、一律上網報名(https://202.39.164.51/PR/),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網路報名注意事項:
1.履歷表(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欄位均為必填欄位,未填或填寫資料不完整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2.成績單(大學及研究所):報名時務須自行掃描.tif.pdf 或用數位相機拍成.jpg 等檔案後上載。填寫履歷表中大學及研究所總平均成績、名次排序及班級人數(成績單上無名次排序及班級人數者請填“無”;應屆畢業博、碩士生,請上載至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成績單),成績填報不實者,一經發現將不予錄取,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3.論文(碩士或博士):請在履歷表論文欄中填寫摘要,並上載論文電子檔(應屆畢業博、碩士生,不論撰寫進度如何,請一律上載正在撰寫中之論文電子檔)。
4.技能檢定、證照等證明文件,請上載。
5.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請上載。
三、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如所留資料不正確或未收 email,致無法聯絡者,自行負責。
※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伍、錄取名額: 30 名

類別 擔任工作及所需專長 學歷科系 錄取名額 工作地點
電信研究 應具備軟/硬體開發技術、使用者介面技術,並具 備創意能力;工作類別依領域別臚列如下:
一、網路技術組
1.無線網路:LTE/LTE-A/B4G/5G 及 Wi-Fi 行動與 寬頻無線通信技術、無線網路查測分析與維運管 理技術
2.寬頻網路:Optical Transport/ Carrier Ethernet/ PON/ DSL/ HomeNetwork/ IMS、 SDN/NFV 等網路技術研究與控制軟體研發
3.網路管理: SDN/NFV 網路管控軟體開發; 網路 數據數理分析模型技術; 大型資訊系統架構與平 台開發技術
二、資訊技術組
1.雲端運算:雲端運算虛擬化、P2V、V2V、 SDN/NFV、儲存、網路、測試相關技術
2.資通安全:APT 資安防護技術、行動資安技術、 密碼核心技術、資安系統架構及相關加值服務開 發與建置
3.巨量資料:資料倉儲、大資料處理、大資料分 析與應用、資料探勘與統計分析、分析性資訊系 統開發等相關技術
三、多媒體暨加值技術組
1.匯流服務:4G 及 IMS 網路加值服務、 ICT 數位 內容匯流服務、LBS 地圖及擴增實境應用服務、 網路付款、語音互動技術與應用、多媒體(音樂/ 影像)檢索與分析技術及應用、IPTV/Internet 影視平台與服務、崁入式系統技術與服務
2.智慧聯網:商車營運平台技術、車載終端技術、 智慧社區技術、智慧家庭應用技術、智慧營運中 心整合技術、智慧節能技術、觀光旅遊服務技 術、交通資訊探偵分析技術、 先進交通管理技 術、健康生活應用技術、健康管理技術、電子病 歷交換技術
3.智慧安防:園區 e/M 化勤務管理技術、智慧型 影像監控與處理技術、大量影像雲端平行化運算 分析技術、企業自建雲端導入及資源效率分析技 術、園區門禁與訪客管控技術
具備左列專長並擁有相關系所碩士學位 30 名 台北市/
楊梅市


陸、遴選方式:
一、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於電信研究院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確認 e-mail 帳號,以免遺漏通知)通過第一試審查之人員參與第二試。
二、第二試為口試(部分試程採英文方式進行),口試當日務請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學生證正本,正本驗明後發還。

柒、體檢:
一、錄取報到日前,應先行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項目,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 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
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如有隱瞞嚴重疾患,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業務之推動,經查證屬實者,終止勞動契約。

捌、錄取人員服役第二階段服役期間之待遇,由政府依法定標準發給,福利、獎金、研究費等依本公司研發替代役役男服務契約、服勤管理規定辦理。自第三階段起適用本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其職階、職務、待遇及福利事項如下:
一、職階職務:碩士程度基層員工僱用。
二、待遇:月薪依照本公司新進從業人員碩士程度基層員工起薪,另視營運績效發給績效獎金、企業化特別獎金及紅利,另有三節獎金、全勤獎金及其他福利等。
三、交通:電信研究院上下班備有遊覽車(需收費),往返於中壢、台北間。

玖、服務規定:
  一、研發替代役役期未滿者,不得請調本公司其他機構工作。
二、研發替代役役期未滿離職時,依內政部有關規定辦理。
三、研發替代役役畢或因故中止研發替代役役男服務契約,須依本公司研發替代役役男服務契約,經研發替代役役男及用人機構雙方合意後,辦理簽訂「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勞動契約書」。

拾、口試時繳驗(交)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口試時繳驗正本)
二、學歷證件或學生證(口試時繳驗正本)
三、指導教授推薦函(口試時請儘量配合繳交)

拾壹、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本公司依據個資法第 19 條規定,對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及利用等,請務必詳閱中華電信公司蒐集個資告知條款內容。

拾貳、其他未盡事宜,本院另以 email 或網站公告通知。

拾叁、聯絡資訊:
一、通訊地址:桃園縣楊梅市電研路 99 號
二、連絡電話:(03)4244181 卓世明先生 e-mail:lcs@cht.com.tw
傳 真:(03)4202274

資料來源: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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