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6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新進人員甄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初 試 ︵ 筆 試 ︶ |
報名及繳費期間 | 103 年 2 月 26 日 09:00 至 103 年 3 月 06 日 18:00 |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後請儘速 繳款,逾期恕不受理。繳費期限,詳 甄試簡章。 |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 場通知書 |
103 年 3 月 17 日 | 請於 09:00 起至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或 中鋼公司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編 號,並請直接由網頁列印測驗入場通 知書(准考證),不另行寄發。 | |
初試日期 |
103 年 3 月 23 日 (星期日) |
請詳閱本應試說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 (准考證)上所載之相關測驗規範;初試 (筆試)集中於高雄地區舉辦,請攜帶貼 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應試,未攜帶者不得 入場。 | |
測驗結果查詢 | 103 年 4 月 11 日 | 請於 09:00 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 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 書。 | |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 103 年 4 月 11 日 09:00 至 103 年 4 月 12 日 18:00 |
請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甄試專區申 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 |
複查結果寄發 | 103 年 4 月 17 日 |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 |
複 試 ︵ 口 試 ︶ |
網路查詢及列印複試通 知書 |
103 年 4 月 21 日 |
請於 09:00 起至中鋼公司網站查詢複 試時間、試場位置、應注意事項,及 列印複試通知書。 |
複試日期 | 103 年 4 月 26 日 至 103 年 5 月 04 日 |
請詳細參閱複試(口試)通知書所載各 類組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複試集 中於高雄地區舉辦,凡逾時經唱名三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身分證件 及複試通知書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 場。 | |
錄取結果查詢及通知 | 103 年 5 月 20 日 | 請於 09:00 至中鋼公司網站查詢,相 關錄取人員名單將由中鋼公司通知辦 理後續進用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中鋼公司網站(http://www.csc.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證
照網頁(http://www.tabf.org.tw/exam)最新公告為準!
壹、報名資格、甄試方式、甄試類別、錄取名額及測驗科目
中鋼公司係一貫作業鋼廠,屬 24 小時輪班作業性質,因此竭誠歡迎意志堅定、體能強健且願意接受輪班工作之優秀青年朋友踴躍報考,一起加入中鋼公司工作行列。
一、報名資格條件:
(一)學歷:應考人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得報考,惟如獲通知參加複試(口試),於審查資格時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凡未繳交或資格不符者,取消其參加複試資格。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
1.師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員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職、高中(含)以上學校畢業,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為適才適所,具碩士(含)以上學位者,請報考師級職位,如有隱匿學歷報考員級職位者,經查獲則不予錄用。
(二)體格需求:
1.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 0.8 以上。
2.辨色力及聽力正常。
(三)依中鋼公司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1、現受刑事追訴尚未結案者。
2、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5、曾在中鋼公司或其轉投資公司因案免職人員,或因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而予資遣者。
◎本次錄取人員預定於 103 年 6 月起分批進用,應考人限於 103.7.15 前能報到且正式上班者。
二、甄試方式:
各類組人員之甄試分二階段舉行:
(一)初試(筆試):分「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兩科,均為測驗題(題型為單選題或複選題),採 2B 鉛筆劃記答案卡方式作答。
1.共同科目:含國文(佔 40%)、英文(佔 60%),佔初試(筆試)之成績為 30%。
2.專業科目:依各類組需要合併數個專業科目為一科,佔初試(筆試)之成績為 70%,有關各類組之專業科目,請參閱甄試職位類別之應考專業科目說明。
(二)複試(口試):依應考人員初試(筆試)成績排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預定錄取名額至少 2 倍人數,通知參加複試。
三、甄試職位類別、各類組錄取名額、測驗科目及工作性質簡述如下:
(一)師級職位:
類組 (代碼) |
預定 錄取 名額 |
預定 複試 名額 |
特別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需符 合) |
專業科目 |
工作性質簡述 (各類組人員多數需從事 輪班性質工作或輪調派 赴國外據點工作) |
機械 (F4401) |
24 | 60 | (無) |
1.固力學及熱力學。 2.流體力學。 3.金屬材料。 |
1.生產設備設置規劃、操作、
改善及保養維護。 2.生產流程及作業技術改善。 |
電機 (F4402) |
18 | 50 | (無) |
1.電路學及電子電路。 2.電力系統及電機機 械。 3.控制系統。 |
1.生產設備設置規劃、操作、
改善及保養維護。 2.生產流程及作業技術改善。 |
材料 (F4403) |
14 | 35 | (無) |
1.物理冶金。 2.熱力學。 |
1.煉鐵、煉鋼、軋鋼生產操
作、技術發展與品管。 2.冶金分析及試驗。 |
化工 (F4404) |
4 | 12 | (無) |
1.單元操作。 2.程序設計。 3.物理化學。 |
生產設備製程規劃、操作、 改善。 |
會計 (F4405) |
6 | 15 | 多益 550 以上, 或相當之英語檢 定計分對照。(詳 參附表) | 1.中級會計學及高級
會計學(含 IFRS、
會計準則公報)。 2. 稅 務 及 商 事 法 規 (與會計業務有關 者)。 |
1.各類業務會計處理。 2.成本會計之資料彙整與分 析。 3.相關會計業務處理。 |
資訊管理 (F4406) |
2 | 8 | 多益 550 以上, 或相當之英語檢 定計分對照。(詳 參附表) | 1.程式設計。 2.資料庫。 3.網路管理。 |
資訊系統程式設計與維護。 |
運輸管理 (F4407) |
4 | 12 | 多益 550 以上, 或相當之英語檢 定計分對照。(詳 參附表) | 1.航業經營。 2.運輸學。 3.海商法規。 |
原物料進出口運輸作業管理 及產品儲運作業管理。 |
合計 | 72 | 192 |
註:1.應考人須具報考類組相關科系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2.「相關科系」之採認,係指大學以上之修業期限內所修習課程,與報考類別之筆試專業科目至少有一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取得 3 個學分以上者(須持有該課程學分證明)。
3.中鋼公司得視實際需要,調整錄取名額。
(二)員級職位:
類組 (代碼) |
預定 錄取 名額 |
預定 複試 名額 |
專業科目 |
工作性質簡述 (下列各類組,皆須從事輪班 性質工作) |
機械 (F4408) |
146 | 292 | 1.機械概論 2.機械製造與識圖 |
生產設備操作、修護。 |
電機 (F4409) |
52 | 130 | 1.電工及電子學 2.數位系統 3.電工機械 |
生產設備修護。 |
化工 (F4410) |
7 | 18 | 1.化工基本概論 2.化學分析 |
工場操作與生產等相關業務。 |
合計 | 205 | 440 |
註:1.應考人限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職、高中(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相關證照尤佳,如:「大貨車駕照」、「吊升荷重在 3 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或「技能檢定技術士檢定:06104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等合格證書。
3.中鋼公司得視實際需要,調整錄取名額。
貳、報名期間、繳費方式及應繳驗資料
一、報名期間:103 年 2 月 26 日 9:00 起,至 3 月 6 日 18:00 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甄試資訊及簡章同時建置於中鋼公司(http://www.csc.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證照(http://www.tabf.org.tw/Exam)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tabf.org.tw/Exam)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四)請先詳閱報名簡章說明內容,每人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報名期間得於本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退還餘款);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報考類組。
叁、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進用待遇:
(一)基本薪給:師級 NT$36,000 元/月(內含伙食津貼 NT$1,800 元);員級 NT$26,500 元/月(內含伙食津貼 NT$1,800 元)。
(二)中鋼公司福利制度完善,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間預定於 103 年 6 月起分批進用,錄取報到後先試用 3 個月,試用期滿經考評合格後,正式僱用;試用考評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三、錄取人員報到後,中鋼公司將依公司實務需要、職位需求及個人專長分發單位,錄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
四、依中鋼公司規定,新進人員錄取報到後,服務未滿 2 年,不得請調工作單位。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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