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5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102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重要日程表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102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教師法」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二、教育部93年1月13日教育部臺人(一)字第0930000757號函頒暨100年5月3日教育部臺人(一)字第1000069257號函修正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貳、甄選科別與名額公告:
一、公告時間:102年5月17日(星期五)18:00(本考試實際甄選科別及名額視各委託學校需求為主,若有新增缺額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另行核定公告;專任輔導教師列為本次甄選科別)。
二、公告地點:
(一)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 http://career.ntpc.edu.tw
(二)新北市立頭前國民中學網站 http://www.tqjh.ntpc.edu.tw
參、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即日起至民國102年5月22日(星期三)24時止自行至下列網址下載(一律使用A4紙張):
一、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http://career.ntpc.edu.tw
二、新北市立頭前國民中學網站 http://www.tqjh.ntpc.edu.tw
肆、報名時間:
一、初試(筆試):
自102年5月18日(星期六) 上午8:00起至5月22日(星期三)24:00止。
二、複試(試教、口試):
(一)自102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 9:00起至12:00止。
(二)補件時間:自102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 9:00起至12:00止。
伍、甄選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持有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或登記證且尚在有效期間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 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二、報考專任輔導教師者除應具備上述資格外,另應具下款條件2擇1資格:
(一)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 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2.考生修習學分名稱若與上述有所歧異,請先行洽修習學分的學校確認該學分所屬類別並開立證明。
(二)領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准以切結書方式報考:
(一)具有「師資培育法」第20 條第2 項、第3 項及第21 條第1 項規定資格,已依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1、32、33 條規定辦理複檢,並取得複檢單位所開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者,准以102 年8 月31 日前可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附件1)報考。
(二)具有「師資培育法」第20 條第2 項、第3 項及第21 條第1 項規定資格,已依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1、32、33 條規定辦理複檢,惟尚未取得複檢單位所開立之相關證明文件者,應另行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准以102 年8 月31 日前可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附件1)報考:
1.實習教師證書。
2.由師資培育機構開具可於教師甄選考試日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證明。
四、為兼顧當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應試者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教師甄選之需要,得檢附檢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暨當年度8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報名參加教師甄選(附件2)。
五、具國中教師資格,並取得國中教師證書之公立學校現職教師應繳交報考切結書(附件3)並取得原服務學校報考同意書(附件4)。
六、師資培育公費經分發至外縣市之教師,且未依規定年限服務期滿者,若有意參加甄選,應主動切結於錄取後賠償公費(附件5),並放棄原縣市(校)分發,並於當年8 月10 日前向原師資培育機構償還公費並取得證明,始得聘任。
七、試用、合格偏遠地區教師,須依當年甄選簡章(含外縣市)規定,於偏遠地區服務期滿並取得各該科一般地區合格教師證書者。
八、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蓋章驗證學歷屬實之文件,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國民中學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
陸、報名方式與地點
一、初試: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時間:102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 8:00起至102年5月22日(星期三)24:00 止,至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http://career.ntpc.edu.tw)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依系統之繳費說明完成繳費(以鐳射印表機列印繳費單)。
二、複試
(一)報名方式: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有委託書,如附件8),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02 年6 月27 日(星期四) 上午9:00 至12:00。
(三)補件時間:102 年6 月28 日(星期五)上午9:00 至12:00。
(四)報名地點:新北市立頭前國民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原路2 號)。
柒、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
(一)初試(筆試):102 年6 月16 日(星期日) 上午8:30 起
(二)複試(試教與口試):102 年6 月29 日(星期六)上午 8:00 起
二、甄選地點:
(一)初試:
1.專任輔導教師初試地點: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72號,電話:(02)29089627轉102、133)。
2.其餘類科初試地點:
(1)新北市立新泰國民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359 號,電話:(02)29960745轉200、545)。
(2)新北市立中平國民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385 號,電話:(02)29908092轉100、500)。
(3)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211 號,電話:(02)22766326轉230、250)。
(4)新北市立頭前國民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原路2 號,電話:(02)85222862轉21、63)
(二)複試:
1.專任輔導教師複試地點: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72號 電話:(02)29089627轉102、133)。
2.其餘類科複試地點:新北市立中平國民中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385號,電話:(02)29908092轉100、500)。
(三)初試考場開放時間:102年6月15日(星期六)15:00至17:00
(四)複試考場開放時間:102年6月28日(星期五)16:00至18:00
(五)如增闢或變更考場學校及試場位置時,初試甄選地點於102年6月14日(星期五),複試甄選地點於102年6月28日(星期五),公告於下列網站:
1.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網站(網址:http://career.ntpc.edu.tw)
2.【初試】新北市立新泰國民中學網站(網址:http://www.htjh.ntpc.edu.tw)
3.【複試】新北市立中平國民中學網站(網址:http://www.cpjh.ntpc.edu.tw)
捌、甄選方式與錄取標準:
一、甄選方式:
(一)初試(筆試)
1.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 卡,身分證明文件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及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試場規則如本簡章附錄一。
2.考試類科、科目、範圍與配分、時間及題型
類科 | 考試科目 | 範圍與配分 | 考試時間 | 題型 | |
普通類科 | 1.各類科專門科目 2.教育專業科目 | 「各類科專門 科目」佔50% ;「教育專業科 目」佔50% | 1.各類科專門科目: 2.教育專業科目:10:20~10:30預備、10:30~12:00測驗 | 考試科目均為 2 科,以選擇 題命題 (採電 腦閱卷,請攜 帶2B鉛筆作 答,違者不予 計分) | |
體育類科 | 一般類 | ||||
專長類 | |||||
特殊教育科 身心障礙類科 | |||||
專任輔導教師類科 | 輔導專業知能 | 「輔導專業知 能」佔100% | 8:20~8:30預備、 8:30~10:30考試 | 採申論題型 |
3.各科參考答案(申論題無參考答案)於102 年6 月16 日(星期日)14:00 後公告於新北市立義學國民中學網頁。各科參考答案若有疑義時,請於102 年6 月17 日(星期一)上午10:00 前,填具試題疑義申請表(附件13)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二)複試(試教、口試)
1.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 卡,身分證明文件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及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複試考生注意事項如本簡章附錄二。
2. 試教(專任輔導教師進行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及口試時間:上午8:00 預備,8:30 開始試教(專任輔導教師進行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每人20 分鐘,含試教(專任輔導教師進行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10 分鐘,口試10 分鐘,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試教(專任輔導教師進行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結束後,隨即進行口試。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學生心理、輔導方法等為主。
3.試教類科及範圍:
類科 | 範圍 | 備註 | |
普通類科 | 七年級上學期、八年級上學 期、九年級上學期,版本自訂 | 左列除特殊教育身心障礙 科、專任輔導教師於試教 (專任輔導教師進行輔導 諮商技術情境演練)前30 分鐘抽籤決定題目外,其餘 科目依教育部審查通過之 101學年度九年一貫新課程 教材完整版本,版本自訂, 並於試教前10 分鐘抽籤決 定年級及單元。 | |
體育類科 | 一般類 | ||
專長類 | 以專長體育類別訓練法為主並 自備教具 | ||
特殊教育科 身心障礙類科 | 身心障礙學生生活及學習教學 策略 | ||
專任輔導教師類科 | 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 |
二、錄取標準:
(一)成績計算及查詢:
1.「各類科專門科目」、「教育專業科目」、試教(專任輔導教師進行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及口試,滿分各為100 分。
2.初試(筆試)總成績:
(1)初試總成績=「各類科專門科目」×50%+「教育專業科目」×50%。
(專任輔導教師考科為「輔導專業知能」×100%)
(2)報考體育專長教師曾代表本市(或原臺北縣)參加臺灣區運動會或全國運動會,獲前3 名者,增加個人初試分數百分之十,並以增額方式錄取。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開具日期在102年3月10日之後)者,降低錄取分數百分之五,並以增額方式錄取。
(4)102 年6 月18 日(星期二)18:00 後考生可依准考證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至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網址:http://career.ntpc.edu.tw)查詢初試總成績。
3.複試(試教或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口試)成績:
(1)複試總成績=「試教(專任輔導教師為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成績」×50%+口試成績×50%
※如某科報名人數過多時,則該科試教與口試人數將分組進行,試教成績及口試成績將以t 分數轉化。
(2)102 年7 月1 日(星期一)18:00 後考生可依准考證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至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網址:http://career.ntpc.edu.tw)查詢複試成績。
4.評選總成績為複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作為參加複試之依據,惟不列入計算。
5.成績單由新北市立林口國民中學統一寄發。
(二)錄取方式及名額:
1.初試:
(1)初試者按初試總成績,依全市各該科教師總缺額數3 倍至5 倍錄取(該科總缺額數1-5 名採5 倍錄取,6-9 名採4 倍錄取,10 名以上採3 倍錄取)。例如:該科缺額1 人者錄取5 人、缺額6 人者錄取24 人、缺額10 人者錄取30 人依此類推參加複試,如錄取最低分數多人同分時,得增額錄取。專任輔導教師按公告甄選名額2 倍錄取參加複試。
(2)應試者可以電話查詢,惟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3)初試錄取者,方可報名參加複試。
2.複試:
(1)依各科公告之實際缺額,按複試評選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得視需要另備取若干名(其備取名額由教師甄選介聘作業委員會訂之)。
(2)各類科之最低錄取標準,由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訂之,如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3.複試成績同分錄取方式:
甄選同分時,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之: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開具日期在102年3月10日之後)者。
(2)具原住民身分者。
(3)修畢特教3學分或參加相關特殊教育知能研習54小時以上者。
(4)依照試教(專任輔導教師進行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口試高低依序錄取。
(5)若上述條件亦相同時,以增額錄取方式辦理。
玖、錄取公告:
一、初試錄取公告:102 年6 月21 日(星期五)18:00 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網站及新北市立林口國民中學網頁與門首,不另行通知。
二、正式教師甄選錄取公告:102 年7 月3 日(星期三)18:00 前公告,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網站及新北市立林口國民中學網頁與門首公告為準,成績寄達為輔;應試者可以電話查詢,惟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資料來源: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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