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102 年新進人員甄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項 | 時間 | 備註 |
筆試 | 報名期間 | 102 年1 月14 日(星期一)09:00 至 102 年1 月28 日(星期一)18:00 止 |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 受理。 |
網路查詢及列印入 場通知書 | 102 年2 月21 日(星期四) | 請至證基會網站查詢測驗試 場位置及列印入場通知書, 不另行郵寄。 | |
測驗日期 | 102 年2 月24 日(星期日) | 僅設台北考區;請詳閱本簡章 說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所載 相關規範;未攜帶規定之身分 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 公告 | 102 年2 月25 日(星期一)15:00 | 請至證基會網站查詢。 | |
試題疑義申請 | 102 年2 月25 日(星期一)15:00 至 2 月26 日(星期二)18:00 | 請至證基會網站依指定方式 申請試題疑義,逾期或以其 他方式申請者,恕不受理。 | |
測驗結果查詢 | 102 年3 月11 日(星期一) | 請至證基會網站查詢,不另 行郵寄。 | |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 102 年3 月 11 日(星期一)10:00 至 3 月12 日(星期二)18:00 | 請至證基會網站依指定方式 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 請恕不受理。 | |
複查結果寄發 | 102 年3 月15 日(星期五) |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 | |
口 試 | 網路查詢及列印 入場通知書 | 102 年3 月11 日(星期一) | 請至證基會網站查詢口試測 驗入場通知書、測驗時間、 試場位置及應行注意事項。 |
測驗日期 | 102 年3 月23 日(星期六) | 請依證基會網站公告之指定 地點及時間辦理報到作業; 凡逾時經唱名3 次未到者視 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補測;請攜帶規定之身分 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者不 得入場應試。 | |
公告錄取 人員名單 | 102 年3 月28 日(星期四) | 請至證基會網站查詢,相關 錄取人員名單由臺灣中小企 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證基會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辦理依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依據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以下簡稱臺灣企銀)委託辦理本次招募甄選。
貳、報考資格、招募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甄選方式
一、 本次甄試總計正取250 名,備取125 名,各甄選類別所需具備學歷及資格條件、筆試科目如下表:
甄選類別 | 職等 職級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及題型 | 試用 期間 | 工作 地區 | 正取 (備取) | 口試 名額 |
菁英儲備 人員 | 七等 一級 |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 碩士以上學位; 2.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 標準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 240 分(含)以上、口試達S-2+( 含)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 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71 分(含)以上或托 福(CBT)197 分(含)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 (BULATS)測驗ALTE Level 3( 含)以上; (5)多益(TOEIC)達750 分(含)以上 ;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含)以 上。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均採非選擇題方式命 題 | 一 年 | 台北 地區 | 20 (10) | 40 |
海外儲備 人員 (須具備 獨立於海 外生活與 工作之能 力) | 七等 一級 |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外大學暨研究所畢業,且需檢 附大學暨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 之畢業證書; 2.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 標準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 240 分(含)以上、口試達S-2+( 含)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 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71 分(含)以上或托 福(CBT)197 分(含)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 (BULATS)測驗ALTE Level 3( 含)以上; (5)多益(TOEIC)達750 分(含)以上 ;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含)以 上。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均採非選擇題方式命 題 | 一 年 | 台北 地區 | 20 (10) | 40 |
外匯人員 | 六等 一級 |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取 得學士以上學位; 2.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 標準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 195 分(含)以上、口試達S-2( 含)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 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47 分(含)以上或托 福(CBT)137 分(含)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 (BULATS)測驗ALTE Level 2( 含)以上; (5)多益(TOEIC)達550 分(含)以上;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4(含)以上 。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 六 個 月 | 台北 地區 | 10 (5) | 20 |
基層行員 - 外勤人員 | 五等 一級 |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取 得學士以上學位; 2.已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 概要、票據法概要 *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 三 個 月 | 台北 地區 | 40 (20) | 80 |
桃、竹 、苗 地區 | 20 (10) | 40 | |||||
中、彰 、投 地區 | 20 (10) | 40 | |||||
雲、嘉 、南 地區 | 10 (5) | 20 | |||||
高屏 地區 | 10 (5) | 20 | |||||
基層行員 - 一般櫃台 人員 | 五等 一級 |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取 得學士以上學位。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 要、票據法概要 *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 三 個 月 | 台北 地區 | 23 (11) | 46 |
桃、竹 、苗 地區 | 15 (7) | 30 | |||||
中、彰 、投 地區 | 20 (10) | 40 | |||||
雲、嘉 、南 地區 | 5 (2) | 10 | |||||
法務人員 | 六等 一級 |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法律系所畢 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具律師 資格錄取者(須完成律師訓練並於 口試時提出律師證照)以七等一級 資格進用。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民法、 票據法、民事訴訟法、 強制執行法 *均採非選擇題方式命 題 | 六 個 月 | 台北 地區 | 15 (7) | 30 |
資訊人員 | 六等 一級 | 以下資格擇一: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資訊相關 系所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 2.國內、外大學(含學院)商業相關 系所(含商學院、管理學院、經濟 系及統計系)畢業,取得學士以上 學位,且修習過資訊相關課程或 具程式開發經驗者。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邏輯推 理、計算機概論、程 式設計(以COBOL、 .Net 及JAVA 程式語 言為主)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 式命題;綜合科目採選 擇題與非選擇題混合 命題 | 六 個 月 | 台北 地區 | 15 (7) | 30 |
資訊人員 | 五等 一級 |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資訊相關系 所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邏輯推 理、計算機概論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 式命題;綜合科目採選 擇題與非選擇題混合 命題 | 三 個 月 | 台北 地區 (需視 業務需 要配合 假日及 24 小 時輪 值日夜 班) | 5 (2) | 10 |
營繕建築 管理人員 | 七等 一級 |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建築、土 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學 士以上學位。 2.領有「電腦輔助建築製圖」乙級 技術士證照。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建築設 計、施工與估價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 式命題;綜合科目採 非選擇題命題 | 一 年 | 台北 地區 | 1 (2) | 5 |
營繕水電 空調管理 人員 | 七等 一級 |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電機、冷 凍空調工程相關系所畢業,且取 得學士以上學位。 2.領有「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 )」乙級技術士或「冷凍空調裝 修」乙級技術士證照。 |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電氣及 空調配線設計、水電 估價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 式命題;綜合科目採 非選擇題命題 | 一 年 | 台北 地區 | 1 (2) | 5 |
【請注意】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自行翻譯或委由翻譯社翻譯);國外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上表所列各甄選類別所需具備資格證明文件,如學歷、條件(證照及語言能力)證明、駕照等,限於證明文件寄達截止日前(102 年3 月15 日前)取得;應試人依報考類別,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如獲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口試者,於口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正本查驗後發還),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4.本項招募測驗應試人員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員應負法律責任。於招募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招募測驗完畢後錄取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 甄選方式:(分二階段舉行)
(一)第一階段 (筆試):分1.普通科目及2.綜合科目,各類別詳細科目請參閱第2-4 頁說明。
(二)第二階段 (口試):各甄選類別依第一階段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總成績相同者,則再依序以(1)筆試之綜合科目、(2)筆試之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擇優通知第2-4 頁各類別所列之口試名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口試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2 年3 月11 日10:00 起至證基會網站查詢。
參、報名事項
一、報名期間:102 年1 月14 日(星期一)9:00 起,至102 年1 月28 日(星期一)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募資訊及招募測驗簡章同時建置於證基會(http://www.sfi.org.tw/)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網站(http://www.tbb.com.tw)網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本項招募測驗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及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影響報名作業,請儘早上網報名。若須修改個人資料,請下載個人資料異動表,填寫完成後至遲於102 年1 月31 日24:00 前將「個人資料異動表」填妥後以傳真(02-23574398、02-23574399)或電子郵件方式(davidh@sfi.org.tw)送達證基會,異動個人資料以乙次為限。
(三)參加招募測驗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測驗類別、工作地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測驗類別、工作地區。
資料來源S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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