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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壹、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名期間
10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09:00

10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測驗
入場通知書
104 年 1 月 6 日(星期二)09: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4 年 1 月 11 日(星期日)上午 僅設台北考區;請詳閱本簡章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試題與解答
公告
10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一)12: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一)12:00
至 1 月 13 日(星期二)18:00
請於甄試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4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09:00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筆試成績
複查申請
104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09:00
至 2 月 3 日(星期二)18:00
請於甄試專區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複查結果寄發 104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 以手機簡訊及掛號寄發通知。





網路查詢測驗
入場通知書
104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09: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個人資料及
自傳上傳
104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 09:00

104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 13:00
具參加第二試資格之各甄試類組應考人,應於期限內完成資料上傳,未完成者,取消其參加第二試資格。
※資深理財輔導人員(G6302~G6305)、理財人員(G6308~G6318)、初階理財人員(G6319~G6328)除上傳個人資料及自傳外,另應完成線上「職能性向測驗」,未於期限內完成者,取消其參加第二試資格。
測驗日期 104 年 2 月 7 日(星期六)
104 年 2 月 8 日(星期日)

僅設台北考區;請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所載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報到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持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其中護照須為有效期間內)入場應試;未攜帶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網路查詢甄試
結果通知書
104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09: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華南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華南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貳、華南銀行招募職缺一覽表

甄試類別 需才地區 類組代碼 正取 備取 薪資標準(新台幣元)
儲備菁英人員-商學管理組 台北地區 G6301 10 5 41,500 元
資深理財輔導人員
台北地區 G6302 2 2 45,000~62,000 元
※若具 CFP 證照另加 3,000 元,薪資最高 62,000 元。
桃園地區 G6303 2 2
台中地區 G6304 1 1
高雄地區 G6305 2 2
財富管理投資研究人員 台北地區 G6306 1 1 45,000~55,000 元
財富管理保險商品行銷人員 台北地區 G6307 1 1 40,000~45,000 元
理財人員 台北地區 G6308 27 27 40,000~45,000 元
※若具 CFP 證照另加 3,000 元,薪資最高 48,000 元。
桃園地區 G6309 3 3
苗栗地區 G6310 1 1
台中地區 G6311 1 1
彰化地區 G6312 3 3
南投地區 G6313 1 1
嘉義地區 G6314 1 1
台南地區 G6315 3 3
高雄地區 G6316 3 3
屏東地區 G6317 1 1
台東地區 G6318 1 1
初階理財人員
台北地區 G6319 16 16 34,000~39,000 元
※若具 CFP 證照另加 3,000 元,薪資最高 42,000 元。
桃園地區 G6320 4 4
苗栗地區 G6321 1 1
台中地區 G6322 4 4
彰化地區 G6323 2 2
南投地區 G6324 1 1
雲林地區 G6325 1 1
台南地區 G6326 3 3
高雄地區 G6327 2 2
屏東地區 G6328 1 1
資深集合帳戶管理人員 台北地區 G6329 2 2 60,000~80,000 元
市場風險控管人員 台北地區 G6330 2 2 45,000 元
程式設計人員 台北地區 G6331 6 3 38,000 元
系統維護管理人員 台北地區 G6332 10 5 34,500 元
一般行員 A 新竹以北地區 G6333 95 48 35,000 元
一般行員 B 新竹以北地區 G6334 100 50 33,500 元
客服人員 台北地區 G6335 23 12 32,500 元
合計 337 216  

備註:

1.工作地區為台北地區,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2.一般人員 A 需具有銀行業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3.年終獎金、績效或業務獎金依華南銀行規定辦理。


參、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測驗範圍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學歷: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自行翻譯或委由翻譯社翻 譯),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等駐外館處驗證。目前尚未完成指定駐外館處驗證國外學校學位證書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三)其他資格條件:有關各甄試類別所須具備之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資格條件,限於 104 年 2 月 6 日以前取得。應考人依各報考甄試類別,符合簡章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如獲通知參加第二試者,於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1.專業證照:請檢附專業證照合格證明書影本或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2.工作經驗:
(1)「資深理財輔導人員(G6302~G6305)」、「財富管理投資研究人員(G6306)」、「財富管理保險商品行銷人員(G6307)」、「理財人員(G6308~G6318)」、「初階理財人員(G6319~G6328)」、「資深集合帳戶管理人員(G6329)」、「市場風險控管人員(G6330)」、「程式設計人員(G6331)」、「一般行員A(G6333)」等各甄試類組,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A 或B 擇一)
  A.「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下載列印勞保明細表,並請具結簽名加註工作部門及詳細職務內容。
  B.「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及詳細職務內容。
(2)「資深理財輔導人員(G6302~G6305)」、「理財人員(G6308~G6318)」、「初階理財人員(G6319~G6328)」等各甄試類組,除上述證明文件(A 或B 擇一)外,亦須檢附證明文件(C):
  C.「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輔導)能力之文件」,如:業績排名報表、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
(3)「儲備菁英人員-商學管理組(G6301)」、「系統維護管理人員(G6332)」、「一般行員 B (G6334)」、「客服人員(G6335)」、等甄試類組,工作經驗非為必要資格條件。
  (四)應考人所繳各項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將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測驗範圍一覽表

甄試類別 需才地區
(類組代碼)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筆試科目
測驗範圍與題型
儲備菁英人員-
商學管理組
台北地區
(G6301)
1.學歷:
國內外商學、管理相關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檢定合格
(2)托福(iBT)71 分以上或(ITP) 543 分以上
(3)多益(TOEIC)750 分以上
(4)國際英語測試(IELTS)5.5 以上
(5)劍橋博思國際職場英檢(BULATS)B2 級以上
(6)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口試為S-2+以上,筆試240分以上
(7)企業英檢(GEPT Pro)專業級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綜合科目(含:財務管理、國際貿易學及經濟學);
◎選擇題+非選擇題
資深理財
輔導人員
台北地區
(G6302)
1.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銀行理財銷售或輔導銷售經驗 5 年以上。
(2)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須擔任銀行 FC(係在銀行擔任理財顧問工作,輔導轄下理財人員推展業務者)1 年以上,並應提出前述期間內之輔導轄下業務人員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輔導能力之文件。
3.專業證照,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7)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 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全方位理財規劃
(包括基礎理財規劃、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員工福利與退休金規劃、投資規劃、租稅與財產移轉規劃)
◎選擇題
桃園地區
(G6303)
台中地區
(G6304)
高雄地區
(G6305)
財富管理
投資研究人員
台北地區
(G6306)
1.學歷: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金融業投資研究工作經驗 5 年以上。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曾任投信投顧研究員或市場分析師。
2.具「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合格證明。
3.具 CFA(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執照者。
1.共同科目:
含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國際金融市場及理財規劃
◎選擇題+非選擇題
財富管理保險
商品行銷人員
台北地區
(G6307)
1.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保險商品行銷規劃工作經驗 5 年以上。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
(1)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2)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3) 「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4) 「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銀行、保險公司、保經公司或保代公司工作經驗。
2.具「人身保險代理人」或「人身保險經紀人」證照。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保險學概要
◎選擇題
理財人員
台北地區
(G6308)
1.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 3 年以上。
(2)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須擔任銀行理專工作 2 年以上,並應提出前述期間內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7)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 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理財工具(包括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共同基金、衍生性金融商品、保險的運用、節稅規劃、信託規劃)
◎選擇題
桃園地區
(G6309)
苗栗地區
(G6310)
台中地區
(G6311)
彰化地區
(G6312)
南投地區
(G6313)
嘉義地區
(G6314)
台南地區
(G6315)
高雄地區
(G6316)
屏東地區
(G6317)
台東地區
(G6318)
初階理財人員 台北地區
(G6319)
1.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 2 年以上。
(2)須提出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滿 1 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7)「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 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理財工具(包括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共同基金、衍生性金融商品、保險的運用、節稅規劃、信託規劃)
◎選擇題
桃園地區
(G6320)
苗栗地區
(G6321)
台中地區
(G6322)
彰化地區
(G6323)
南投地區
(G6324)
雲林地區
(G6325)
台南地區
(G6326)
高雄地區
(G6327)
屏東地區
(G6328)
資深集合帳戶
管理人員
台北地區
(G6329)
1.學歷: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投資市場及基金研究分析工作經驗 5 年以上。
(2)具基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或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操作工作經驗 1 年以上。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財務分析及投資學
◎非選擇題
市場風險控管人員
台北地區
(G6330)
1.學歷:
國內、外之商學、財務金融、經濟、風險管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具金融交易或金融風險管理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2.具 FRM(Financial Risk Manager)證照。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1)市場風險管理
(含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其評價)
(2)統計學
◎選擇題+非選擇題
程式設計人員 台北地區
(G6331)
1.學歷:
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具程式開發及系統分析工作經驗 3 年以上。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1)邏輯推理
(2)程式語言
(Java+ SQL)
◎非選擇題
系統維護管理
人員
台北地區
(G6332)
學歷: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1)邏輯推理
(2)計算機概論:
資 料 庫 系 統 、TCP/IP、作業系統
(Windows/Unix)、
◎非選擇題
一般行員 A 新竹以北
地區
(G6333)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銀行業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1)貨幣銀行學
(2)會計學
(3)銀行法、票據法
◎選擇題
一般行員 B 新竹以北
地區
(G6334)
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1)貨幣銀行學
(2)會計學
(3)銀行法、票據法
◎選擇題
客服人員 台北地區
(G6335)
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1.熟悉國、台語,諳英語,擅長中、英文打字。
2.須配合 24 小時及假日輪班。
1.共同科目:
國文及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
含(1)貨幣銀行學
(2)會計學
(3)銀行法、票據法
◎選擇題


肆、測驗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本次甄試分兩階段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科,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二科。各甄試類別筆試科目測驗範圍與題型,詳請參閱簡章第 4 頁至第 7 頁說明。
(二)第二試:口試。
1.口試: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4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起參閱本院甄試專區公告。
2.依應考人筆試成績順序,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
(1)一般行員 A 及一般行員 B:按正取名額 2.5 倍人數(不足一人以一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2)其餘甄試類別:按各甄試類別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之指定倍數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合計名額為 10 人以上者取 2 倍、4 至 9 人者取 3 倍、2 至 3 人者取 4倍。
二、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成績計算說明:
(1)「資深理財輔導人員(G6302~G6305)」、「理財人員(G6308~G6318)」、「初階理財人員(G6319~G6328)」等各甄試類組:「共同科目」佔第一試成績 2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成績 80%。
(2)其餘甄試類組:「共同科目」佔第一試成績 3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成績 70%。
3.兩科原始分數依指定比率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成績。
4.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如仍為相同者,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5.如有以下情形,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1)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者。
(2)未達該甄試類組所有全程到考人員第一試成績平均分數者,不得參加第二試,但第一試成績達 50 分者,不受此限。
(二)第二試成績:
1.第二試成績為口試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行銷能力、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三)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成績占總成績 50%;第二試成績占總成績 50%。
2.第一試成績與第二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總成績。
3.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成績、(2)第二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錄取方式:
(一)各甄試類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但第二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二)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華南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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