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
壹、 用人機構、類組代號、擔任工作、學歷及經歷條件、待遇、工作地點及錄取名額
用人機構 | 類組代號 | 擔任工作 | 學歷及經驗條件 | 待遇 | 工作地點 |
錄取名額 |
總 公 司 |
A01 | 轉投資開發評 估作業 | ■學歷:大學(含)以上(會計統計、財務金融、企業
管理或資訊管理系所)畢業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5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 與專長者: 1. 擔任國內外企業轉投資或創投基金管理工作 經驗尤佳。 2. 具備國內外財會或企管相關證照者、有海外學 習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3. 精通英文聽、說、讀、寫。 |
面議 | 台 北 市 |
1 名 |
總 公 司 |
A02 | 轉投資投後綜 合管理 | ■學歷:大學(含)以上(會計統計、財務金融、企業
管理或資訊管理系所)畢業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5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 與專長者: 1. 擔任國內外企業經營管理或轉投資部門主管 工作經驗尤佳。 2. 具備國內外財會或企管相關證照者、有海外學 習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3. 精通英文聽、說、讀、寫。 |
面議 | 台 北 市 |
1 名 |
總 公 司 |
A03 | 財務報導作 業,暨 IFRS 導 入及相關會計 帳務處理作業 | ■學歷:碩士(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7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 與專長者: 1. 具備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電信業上市公司 財務報表實務經驗,並熟悉國內及國際會計準 則(IFRS)及我國證劵管理法令。 2. 查核有發行海外 ADR、GDR 公司之經驗。 3. 具備國內外會計師證照者、有海外學習經驗者 尤佳。 4. 熟悉 Microsoft Office 軟體操作。 5. 精通英文聽、說、讀、寫 |
面議 | 台 北 市 |
1 名 |
總 公 司 |
A04 | 規劃設計、建 立、執行、督導 內部控制作業 | ■學歷:大學(含)以上(會計、統計、財務金融、
工商管理或資訊管理系所)畢業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3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 與專長者: 1.擔任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內控輔導工作或流程 風險管理工作經驗尤佳 2.熟悉沙賓內控制度規劃、流程建立與運作執 行,具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維護、查核能力及 內部控制之診斷、改善與系統稽核等經驗尤佳 3.具內部稽核師(CIA)、內控自評師(CCSA)、 電腦稽核師(CISA)證照尤佳 4.精通英文聽、說、讀、寫。 |
年薪約80~95 萬 |
台 北 市 |
1 名 |
總 公 司 |
A05 | 財務報導相關 作業;IFRS 導 入相關作業 | ■學歷:大學(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3 年以上之下列經 驗與專長者: 1.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實 務 3 年以上經驗,5 年以上尤佳,並熟悉國際 會計準則(IFRS)及我國證劵管理法令。 2. 有發行 ADR、GDR 公司之查核經驗者尤佳。 3. 具備國內外會計師證照者、有海外學習經驗 者尤佳。 4. 熟悉 Microsoft Office 軟體操作。 5. 精通英文聽、說、讀、寫。 |
年薪約80~95 萬 |
台 北 市 |
1 名 |
合計 | 5 名 |
註:有關資格條件所稱工作經驗,指具全職之相關工作經驗者。
貳、ㄧ般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與年齡:不拘。
三、其他:
(一) 各類組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二)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03年8月7日(星期四)中午12:00起至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rmis.cht.com.tw/portal/chtms/pre_login.jsp),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 報名表件【凡報名履歷表登(上)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1. 履歷表、自傳(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
2. 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證書及全份學業成績單(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3. 碩士論文、著作或研究計畫等(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4. 具備類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5. 技能檢定、證照(無者免附)(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6. 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三、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
※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肆、遴選日期、方式:
一、遴選日期:(由用人機構以電子郵件E-mail通知)。
二、遴選方式:分二階段進行,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通過第一試之人員,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伍、其他相關規定:
一、試用:
(一) 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並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核薪要點規定,追溯自報到日起(試用開始之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二) 如有隱瞞精神疾患,且足以妨礙工作者,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二、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2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
三、錄取人員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
四、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報考者,必須符合各類組應試條件規定,經錄用後應辦妥離職手續,依錄取類組分發用人機構報到。除職階及待遇按錄取類組重新核定外,其他原有相關權益維持不變。
五、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六、體格檢查:
(一)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14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本公司現職人員報考錄取者,分發報到時免繳交體格檢查表。
陸、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本公司依據個資法第19條規定,對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及利用等,請務必詳閱中華電信公司蒐集個資告知條款內容。
柒、其他有關招募作業相關事項,本公司用人機構另以E-mail或網路公告通知。
捌、考試聯絡事項請洽:【來電或 E-mail 洽詢,請註明應考人身分證號碼,以利識別。】
用人機構 | 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
總公司 | 潘小姐 | (02)2344-3670 | (02)2395-2763 | chthre01@cht.com.tw |
資料來源: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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