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5
壹、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第 一 試 : 筆 試 |
報名期間 | 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09:00 至 103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18:00 |
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報名後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
測驗入場通知書查詢 | 10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09: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 |
測驗日期 | 103 年 8 月 30 日(星期六)下午 | 僅設台北考區;請詳閱本簡章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 |
試題公告 | 103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12: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 | |
試題疑義申請 | 103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12:00 至 103 年 9 月 2 日(星期二)18:00 |
請於甄試專區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
測驗結果查詢 | 103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09: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 |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 103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09:00 至 10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二)18:00 |
請於甄試專區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 |
複查結果寄發 | 103 年 10 月 5 日(星期五) | 複查結果以手機簡訊通知並以掛號寄發。 | |
第 二 試 : 口 試 |
測驗入場通知書查詢 | 103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09: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下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
測驗日期 | 103 年 10 月 5 日(星期日) | 僅設台北考區;請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組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報到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 |
錄取名單公告 | 10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 09: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銀證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臺銀證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貳、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三、本次甄試合計錄取 4 名(正取:1 名,備取:3 名)。各甄試類別所須具備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說明:
甄試類別 | 進用職等 | 資格條件 (限於 103年 10月 4日以前取得)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工作內容 | 需才地區 (類組代碼) |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
營業員 | 六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具 2 年辦理證券經紀業務受託買賣營業員接單工作經驗。 3.專業證照: (1)具備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 (2)具備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到職時,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 4.英語檢定: 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TOEIC 550 分以上 (2)GEPT中級以上初試檢定合格 (3)BULATS ALTE Level 2以上 (4)TOEFL iBT® 達57分以上 (5) FLPT 筆試195 分以上 (6) NETPAW 中級以上 (7) IELTS 平均4 以上 (8)GEPT Pro 實用級以上 |
1.普通科目: 國文及英文; ◎國文考 2 題公文 (簽、函各 1 題)、英文考2題翻譯題(中翻英、英翻中各 1題) 2.綜合科目: 財務分析、證券法規、投資學 ◎非選擇題 |
1.營業接單工作及客戶開發。 2.各類報表統計編製。 3.客戶徵信、管與聯繫。 4.辦理各項申購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新 竹 市 (G0301) |
1 (3) |
【請注意】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上表所列畢業證書、測驗證明、職等年資及工作經驗年資等資格限於口試前一日(103 年10 月 4 日)前取得。
4.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如獲筆試錄取,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即可。
5.報考者如通過第一試(筆試)後,於第二試(口試)報到時請檢附工作經驗年資證明等文件影本,包含:
(1)「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
及(2)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
6.本項甄試應試資格係採事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7.本次甄試錄取人員「工作滿半年後,臺銀證券得依據業務需求進行調任」,不同意者請勿報考。
參、甄試方式
甄試分以下兩階段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普通科目」及「綜合科目」,共 2 科。
二、第二試(口試):依筆試成績擇優,通知正取名額 6 倍人數參加口試。
肆、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00 起,至 103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臺銀證券(http://www.twfhcsec.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證照(http://www.tabf.org.tw/Exam)網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期間得於本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退還餘款);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
伍、待遇
一、支薪如下:以新台幣計價,各職等支付月薪標準約略如下表所示;獎金另計。
職等 | 月薪 |
六 | 38,324 |
二、員工享有公保、健保及依法給付之退休金等福利。
三、新進員工無員工優惠存款及退休金優惠存款。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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