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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103學年度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重要日程表

編 號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1 公告簡章 103 年 5月 26日(星期 一) 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並請應試者自行下載使用,不另發售 。
2 公告甄選名額 103 年 6月 3日(星期 二) 暫訂 103年 6月 3日(星期二)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3 網路報名及繳費 103 年 6月 2日(星期一)至 103 年 6月 6日(星期五) 止 103 年 6月 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03年 6月 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於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時間至 103 年 6月 6日下午 12 時止 )。
4 網路列印准考證 103 年 6月 10日(星期二) 至 103年 6月 20 日(星期 五)止 繳費完成後, 103年 6月 10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03 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於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列印准考證,始完成報名手續。
5 公告初試試場配置圖 103 年 6月 18 日(星期三) 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公告,並於103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5時 30 分至 6時 30 分開放察看初試場。
6 初試(筆試)時間 103 年 6月 21日(星期六) 當日上午9時起進行初試(筆)。
7 公布初試試題及參考答案 103 年 6月 21 日(星期 六) 當日下午2時公告於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
8 答案疑義反映 103 年 6月 21 日(星期 六) 當日下午3時至5時填列試題疑義申請表,並檢附佐證資料,傳真或親送至成績處理公司 。
9 試題疑義回覆 103 年 6月 22 日(星期 日) 當日下午 1時公告於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10 公告初試成績及錄取名單 103 年 6月 23日(星期 一) 當日下午10 時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公布初試成績及錄取名單。
11 初試成績複查 103 年 6月 24日(星期 二) 當日上午9時至 12 時持准考證及成績複查申請表於臺中市西屯區國安民小學申請複查。
12 上網公告初試成績複查通過者及錄取名單 103 年 6月 24日(星期 二) 若初試成績複查無誤,則不再公告。
13 複試報名 103 年 6月 25日(星期 三) 103 年 6月 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 5時於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並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14 公告複試試場配置圖 103 月 6月 27 日(星期 五) 103 年 6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公告,並於下午5時至6時30分開放察看複試場。
15 複試時間 103 年 6月 28 日(星期 六) 當日上午8時起於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進行複試預備。
16 公告複試成績及錄取名單 103 年 6月 28 日(星期 六) 當日下午10 時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公布複試成績及錄取名單。
17 複試成績複查 103 年 6月 30 日 (星期一) 當日上午9時至 12 時持准考證及成績複查申請表至臺中市西屯區國安民小學申請複查。
18 上網公告複試成績複查通過者暨錄取名單 103 年 6月 30 日(星期一) 若複試成績查無誤,則不再公告。
19 公告缺額所在學校 103 年 7月 22 日(星期 二) 當日下午 5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
20 錄取人員分發 103 年 7月 23 日(星期 三) 當日上午9時前,請錄取人員(包含正、備取)檢附相關證件於臺中市潭子區國民小學辦理分發程序。
21 錄取人員報到 103 年 7月 25日(星期 五) 當日上午12 時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往分發學校或幼兒園辦理報到簽約手續,未準時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22 公告代理缺額及名單 103 年 7月 28日(星期 一) 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公告代理教保員缺額及名單。
23 代理人員分發 103 年 7月 29 日(星期 二) 當日上午9時前,檢附相關證件於臺中市潭子區國民小學辦理代理教保員分發作業。
24 代理人員報到 103 年 7月 30 日(星期 三) 當日上午12 時前,請備取人員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往分發學校或幼兒園辦理報到簽約手續,未準時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壹、依據
一、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二、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訓練辦法。
三、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考核及待遇辦法。
四、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會會議決議。


貳、 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 基本條件 :
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之情事者。
二、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報名資格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 ):
(一) 具備幼稚園教師資格。
(二)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56 條規定,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前已取得保人員資格,且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之日在職現人員。
(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57 條第 1項第 2款規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之日未在職,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前已修畢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方案具保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訓練辦法第 3條、第 27 條,有關教保人員資格之規定者。
三、 未曾於立案公私幼兒園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者,應取得 102 年 8月 1日以後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 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曾於立案公私幼兒園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者,應取得 101 年 8月 1日以後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 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 。


參、報名注意事項
一、 簡章及報名表件:
即日起至 103 年 6月 6日(星期五) 下午 5時止 自行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下載 ,並請一律使用 A4 紙張 列印 ,不另行發售 。
二、 甄選類別 :
採初試與複試,初試成績錄取者,得報名參加複試,未經初試錄取者,不得報名參加複試 。
三、初試、複報名日期及方式 :
(一)初試:
1.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通訊不予受理。
2. 網路報名時間: 自 103 年 6月 2日(星期 日(星期 一)上午 9時起至 103 年 6月 6日(星期五) 日(星期五) 下午 5時止 ,至 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 建議以雷射印表機列印)。
3. 應考者須登入報名系統, 依欄位指示填相關資料上傳最近 2吋正面半身脫帽數位證件照及登錄報名 (未上傳照片或報名資料填寫不全者,不得報考),並於列印繳費單後,依系統繳費 說明另行辦理轉帳或臨櫃作業。
4. 報名費繳交時間 :自 103 年 6月 2日(星期一)上午 9時起至 103年 6月 6日(星期五)下午 12 時止 。


肆、甄選名額
一、 公告時間: 暫訂於 103 年 6月 3日(星期 二)下午 )下午 5時
二、 公告地點: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c.edu.tw/  )。
(二)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
三、公告後倘有增額,於 103 年 7月 22 日(星期二 )公告缺額所在學校時併同公告。


伍、甄選時間
一、 初試: 103 年 6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9時起 (9時 15分以後不得進場)。
(一)第一節:上午 9時至 10 時 10 分。
(二)第二節:上午 10 時 30 分至 11 時 40 分。
二、 複試: 103 年 6月 28日(星期日(星期 六)上午 8時預備


陸、甄選地點
一、 初試: 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 (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柳陽東街 180 號 )。
二、 複試: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 (地址: 臺中 市西屯區中平路 268 號)。
三、 初試試場開放察看時間: 103 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5時 30 分至 6時 30 分。
四、 複試試場開放察看時間: 103 年 6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5時至 6時 30 分。
五、 如因報名人數過多或意外素, 增闢或變更考場學校及試位置時,請留意最新消息公告或洽下列承辦學校:
(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
(二) 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
(三)初試 :臺中市北屯區仁愛國民小學 (電話: 04 -22923861 )。
(四)複試: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 (電話 :04 -22988451 )。


柒、甄選方式
一、 初試:
(一) 採筆試方式進行,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尚未過期之有效駕照 、貼有照片之健保卡、具照片之護照 )正本入場參加考試 )正本入場參加考試 ,當日准考證遺失者請於 入試場前攜帶具照片之證件至務中心辦理補發, 試場規則如附錄 一。
(二)考科及命題內涵 :
1.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1)幼兒生理動作、健康與安全。
(2)幼兒認知發展與輔導。
(3)幼兒語言發展與輔導。
(4)幼兒社會情緒發展與輔導。
(5)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6)親職教育。
2.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1)課程設計。
(2)教材法。
(3)幼兒園環境規劃。
(4)幼兒教保學評量。
(5)班級經營與專業倫理。
(三)題型:選擇50 題,單選題 4選 1,採電腦閱卷,請攜帶 2B 鉛筆應試。
(四)初試試題及參考答案於103年6月21日(星期六)下午2時公布於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應考人如對試題及答案有疑義,請於103年6月21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填具試題疑義申請表(附件9),並檢附佐證資料,以傳真或親送方式向成績處理公司提出申請(地址:臺中市西屯區長安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4-23152500;傳真:04-23152511),如逾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未檢附佐證資料者,不予受理。
(五) 初試題正確答案 於 103 年 6月 22 日(星期 日)下午 1時公告於 公告於 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

二、 複試:
(一) 採試教及口方式進行,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 (核蓋複試報名完成章) 及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 (或尚未過期之有效駕照、貼片健保卡具護)正本入場參加考試 ,複試規則另行公布  ,暫訂於 103 年 6月 24 日(星期二 )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系統 。
(二)口試採題庫抽題,每名應10 分鐘, 不可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  。
(三)試教採題庫抽題,試教前 15 分鐘抽籤決定試教單元,主題主題如附錄三。試教時間 均為 10 分鐘,不得附教案,應試者除了承辦單位所準備之資料或主題外不得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四)口試及試教現場,逾排定時間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五)參加複試之考生 ,於進入試場時,請先將准考證交予工作人員核蓋「 參與複試證明章」。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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