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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考試院院會今(8)日審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附表修正草案,其中文化行政類科一般組應試科目「社會科學理論」修正為「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韓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或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並自本(103)年開始施行。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文化部為順利推動駐外文化交流事務,擴展臺灣文化國際能見度,並達培育政府文化外交事務專才及傳承文化交流公職經驗之效,亟需進用兼具「文化行政能力」、「語言專才」及「國際交流能力」之人才,考量現職符合上開要件之特殊語言人才缺乏,難以因應駐外文化業務需求,爰建議加考外國語文,俾進用合適之外語文化行政人才。除該科目外,文化行政類科一般組其他專業科目均維持現行規定,有志從事文化行政工作並具外國語文專長之應考人可及早準備。

考選部俟考試院完成修正發布程序,將立即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公告周知,並供各界查詢。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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