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7
考試院長關中擬在「公務人員考績法」中,增列淘汰不適任公務員條款,遇到極大阻礙。但立法院昨天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卻意外初審通過考績「丙等資遣」條款,公務員年終考績連續兩年列丙等、或十年列丙等三次,就「應予資遣」。
立法院法制及司法委員會昨審查公務員退撫法草案,朝野立委達成「丙等資遣」共識;銓敘部長張哲琛雖表示不同意,但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張哲琛當下並未強烈反對。
但審查結束後,張哲琛表示,將會在立法院院會朝野協商時,再強烈表達銓敘部反對的立場,再尋求翻案的可能性。
至於退撫及年金改革等重要條文,因朝野歧見太大,都被保留,將送院會進行朝野協商。
昨天審查到公務員資遣規定時,民進黨在退撫法對應版本中加了一項「年終考績連續兩年列丙等」,立委陳其邁與吳宜臻的修正版本則再加「年終考績十年列丙等三次」時,就應予資遣。
張哲琛發言時表示,考績法中已有考績打丙資遣的相關規定,他怕列在公務員退撫法會產生競合;但陳其邁態度堅持,且還搬出關中淘汰不適任公務員的說法,在場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及其他立委也沒有意見。會議主席廖正井宣布,依陳其邁及吳宜臻版本通過委員會初審。
在場的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年金小組召集人李來希表示,連續兩年打丙就被資遣,太容易操弄了;民選的鄉鎮市長若想對選舉時不支持他的公務員「秋後算帳」,不用兩年,只要一年多,就可用考績打丙方式達資遣目的。
昨天初審通過條文,比考試院一年多前送到立院審查的「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還嚴苛。考績法修正草案規定,考績第一次丙等者,留原俸級,並且要輔導改善;第二次列丙等時,降一級改敘減俸,並輔導改善;第三次考績丙等時,才辦理資遣或依規定退休。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考績易操弄」 基層憂冤案
2013/05/28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羅緗綸、江良誠、何炯榮/連線報導】
十年吃三丙即得走路,基層公務員擔心首長拿來打擊異己,鐵飯碗不保。
屏東縣葉姓基層公務員說,現在公務人員考績人為操縱空間太大,「只要知道公家打考績內幕的人,就知道這樣做法不妥」;現行考績制度並沒有具體量化,有時連民代都可左右,他看過首長把某人打乙,結果因當事人後台硬,又改成甲等。
葉姓公務員說,有些單位的考績有比率制,拿乙或拿丙的人不是輪流、就是固定落在某些人頭上;「丙等法案」上路,未必真能淘汰表現不好的公務員,不如訂定一套更公平具體方式,「讓每個公務員都來認真拚」。
屏東縣議員唐玉琴表示,這根本是打擊士氣的作法,一旦實施,將來少不了「冤案」;打考績的是民選首長,又有黨派不同問題,「十年三丙或連兩年打丙就要捲鋪蓋走人,公務人員豈不提心吊膽,誰睡得著?」
新竹縣林姓公務員說,打丙要有打丙的理由,若真犯大錯,打丙有道理;基層關心的是打丙是否有強制比率,若有,就不合理,首長可能拿「比率」當藉口,看誰不順眼就給誰吃丙。
彰化縣員林鎮公所里幹事黃玉如支持「丙等法案」,她認為,只要考績公平,能夠具體列舉違規或怠忽職守事例,打丙可資遣不適任的公務員,把一些「混得有目共睹」的公務員淘汰掉,留下真正肯做事的公務員。
彰化縣田尾鄉前鄉長、縣議員劉淑芳表示,公務員的考評由考績評審委員共同評分,不是鄉鎮長憑喜好或個人恩怨就可以決定;公務員如果對考評有疑義,也可透過管道申訴,不用擔心考評不公。
新竹縣湖口鄉長張春鳳說,考績列丙,要敘明理由,如「重大缺失,造成公庫受到嚴重損失」,不是鄉鎮市長說打丙就打丙。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3-05-27
考試院公務人員保訓會公布101年高普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結果,參加基訓測驗人數共4190人,不及格人數為44人,不及格率為1.05%,保訓會表示,不及格人員,還有自費重訓一次的機會。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第二次基礎訓練還是不及格,就要廢止訓練資格,無法當上公務員,去年就有一位準公務員,因為二次基訓不及格,而被淘汰。
保訓會指出,基礎訓練是為了充實錄取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的訓練目標,並不以淘汰人員為目的。
101年高普考共錄取5927人,但是實際受訓的只有4226人,除保留受訓資格及免訓人員外,還有1187人廢止受訓資格,這些錄取人都喪失成為公務員的資格。
不過,保訓會官員指出,這1187位廢止受訓資格者中,其實大部分是高普考重榜者,共有921位,另外2百多位廢止受訓資格者,就是沒有報到,或是志願放棄受訓資格,也有部分是中途退訓者,大多是個別因素。
高普考重榜,而造成名額浪費及用人機關招不到人的問題,一直存在多年,考選部也為此而頭痛不已。今年考選部獲得考試院同意,決定改變作法,將在放榜前,查出高普考重榜人數,依實際重榜人數來增額錄取。
另外,保訓會指出,為了提升訓練成效,今年首度將行政類科與技術類科分開調訓,為了讓技術類科人員能建立公務體系的知識,先調訓行政類科人員,讓技術類科人員先到機關服務,第二梯以後,再辦理技術類科人員調訓。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2013-05-23
考試院院會今(23)日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4條條文修正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配合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放寬應考資格訂定專門職業證書規定,不限其他法律規定,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亦得配合訂定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爰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4條相關規定。
黃秘書長又指出,自民國100年1月19日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學校相當系科畢業者已不得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爰刪除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3項之規定。
資料來源:考試院
公務員基訓遭淘汰 重考終過關
2013-05-11
公務員訓練史上,首位兩次基礎訓練都不及格,當不成公務人員的蔡姓考生,去年初失去準公務員資格後,隨即報考七月高普考及十二月的地方特考,又高中雙榜。蔡姓考生擔任公務員的意志堅定,考試實力更堅強;但直到現在他還想不透,為何難度低很多的基礎訓練考試,卻過不了。
據指出,考上前年普考技術類科的蔡姓考生,去年初在受基礎訓時,受訓及出勤情形都正常,身體也沒異狀,但是第一次基礎訓測驗成績出來,卻不及格。接著自費參加第二次的基礎訓練,結果成績比第一次更低。蔡姓考生因而被「廢止受訓資格」,失去了好不容易才考上的公務員資格。
據轉述,蔡姓考生表示,去年受訓時,一切都正常,但考試題目出來,兩次他都不會;就像大學時考試,已經很努力準備了,但是考卷發下來,剛好都不會,「這種機率極低,但就發生了」。
蔡姓考生並不氣餒,去年他再報考國考,不但又考上普考,還考上相當於高考的地特三等;今年的基礎訓練,終於順利及格,正在服務單位做實務訓練。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蔡璧煌表示,這位考生的情形真的非常少見,基礎訓練是要訓練準公務員的基本職能,不是以淘汰公務員為目的。能經過高普考嚴格考驗,錄取者的本職學能及學習能力都不會有問題,實在無法理解他為何兩次訓練都不及格。
蔡姓考生的個案,讓蔡璧煌決定修改新進公務人員的基礎訓練流程,將行政類科與技術類科的錄取人,分批受訓,行政類科第一批受訓;讓技術類科錄取人先到分發單位上班,對行政系統的運作,有多一些基本了解,再來受訓。
蔡璧煌還特別交代講師,為技術類科錄取人上公務系統的課程時,「要講慢一點,講詳細一點」。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考上高考 受訓成績不佳 博士幹不成公務員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分發到公園實務訓練,卻在公園裡做體操,表現不佳…
「會讀書不見得適合當公務員!」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委李嵩賢透露,去年高考錄取者中有1名名校土木系畢業的博士,分發到公園管理處管公園,卻在公園裡做體操,實務訓練時表現不佳,得知結訓成績恐不及格,竟在成績發布前提出辭呈,成了有史以來調訓期未滿就喪失公務員資格者。
去年高普考連同備取人數共6025名,創下17年來錄取人數最多,保訓會日前陸續完成錄取報到人員的基礎、實務訓練工作,總計共有45名未通過第一階段的受訓,屆時保訓會將在安排這些未通過者接受第二次的受訓,但他們必須自費受訓費用。
李嵩賢透露,其中有1名去年考上高考三級土木類科的錄取者,是畢業於國內某名校的土木系博士,實務訓練期間分發到公園管理處實習,負責管理公園內部事宜,並具有指派替代役工作指揮權,但卻發現無法勝任工作內容,包括輔導員曾安排他一人巡視公園,卻久久未歸,輔導員出去找人竟發現他在公園裡做體操,交辦的工作事項都沒有完成。
得知結訓成績應會不及格,在成績發布前提出辭職…
李嵩賢轉述輔導員對此個案評語,包括「情緒不穩、表達能力不佳,答非所問、支吾其詞,工作態度差強人意,沒有辦法獨立作業」等等;雖然輔導員一再從旁協助,並提醒對方需要變更作法,否則調訓成績會不及格,但都沒有獲得正面回應。實務訓練結束前,這名個案得知結訓成績應會不及格,在成績發布前就提出辭職;他的父親還打電話到保訓會抱怨,認為自己的孩子很乖,很會讀書,不應該受訓成績不及格。
「為什麼博士會這樣?」「不見得會讀書就適合當公務員」…
「為什麼博士會這樣?」李嵩賢認為,不見得會讀書就適合當公務員,過去大家認為考上公務員就是鐵飯碗,但現在透過保訓會的受訓課程,除了加強公職錄取生的專業能力外,也能進一步培養公務員的人格特質,篩選合適的人選。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就算金榜題名 受訓通過才算正式公務員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即時報導】
2013.05.04 02:03 pm
經濟不景氣,許多人轉考公職,過去只要錄取就勢必抱穩鐵飯碗的觀念必須要改一改了,近年透過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的受訓機制,已逐步加強淘汰不適任的錄取者,就算金榜題名,也得受訓及格才能算是正式的公務員。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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