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103年度招生正式展開,將於10月19日舉辦招生說明會,報名自即日起至11月8日止,分5個專業組別招生,分別為商學組43位、會計與管理決策組24位、財務金融組30位、國際企業管理組43位、資訊管理組24位,共164個名額。
台大EMBA報考條件為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且具10年(含)以上工作經驗。自102年起免考筆試,總成績計算比重為書面審查50%、口試50%。希望考生能投注更多的心力準備書面審查所需資料,包括工作經驗、專長及未來計畫等,以提供評審委員更詳盡的輪廓。
台大EMBA近3年入學學生之產業別以科技、金融、生技、醫療、服務業為主,占入學總人數80%;學生平均工作總年資為18.7年。洽詢電話:(02)3366-1010、3366-1562;招生電子簡章可於EMBA官網(www.emba.ntu.edu.tw)下載。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國立台灣大學103學年度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招生簡章
2013-10-09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
各組頁碼及招生名額
系 所 別 | 招生名額 |
商學組 | 43 |
會計與管理決策組 | 24 |
財務金融組 | 30 |
國際企業管理組 | 43 |
資訊管理組 | 24 |
合計:5組、164名 |
103學年度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招生重要日程表
※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僅此一次(無春季招生),正式開學時間為103年6月。
※考生務必先至「報名網站」填寫資料,列印報名表並備妥審查資料逕寄或逕送臺大EMBA辦公室
項 目 | 日 期 |
相關網站 | 1. 「報名網站」: http://gra103.aca.ntu.edu.tw/EMBA 2. 「臺大EMBA網站」:http://www.emba.ntu.edu.tw |
簡章公告 | 102年9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起,公告於「臺大EMBA網站」 |
報名時間 | 102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每日上午8時至9時報名網站資料備份,系統暫時關閉) |
報名步驟 (限網路報名) | 1. 至「報名網站」詳實填寫報名資料,儲存後印出報名表、報名資料袋封面及報名費繳費單各1份。 2. 至「報名網站」下載個人資料表及工作年資列表,填妥後列印。 3. 繳交全額報名費新台幣3,000元整。 繳費方式:ATM轉帳(含網路ATM)、跨行匯款、臨櫃繳款及便利商店。 4. 備齊報名表(請務必粘貼二吋照片)、個人資料表及其他應繳文件(詳如簡章第2頁列示),一併裝入B4信封袋,並將列印之報名資料袋封面粘貼於袋面上。 5. 將報名資料袋以郵寄或自送至臺大EMBA辦公室 請留意:已上網填寫報名資料者,若未繳費或未於期限前將報名資料寄出或自送至臺大EMBA辦公室,仍以未報名論。 |
報名資料寄送 | 1. 郵寄截止時間:102年11月8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限使用超商宅配服務或郵局限時掛號方式。郵寄地址: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臺大EMBA辦公室 2. 自送截止時間:102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5時前送達臺大EMBA辦公室。自送地址:106 臺北市基隆路四段144巷50弄6號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6樓EMBA辦公室(地圖如附錄二) |
報名進度查詢 | 考生可於郵寄或自行送件後5個工作天,至「報名網站」查詢進度。 |
列印准考證 | 102年11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起,自行至「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 |
筆試 | 本年度招生無筆試。 |
口試 | 1. 口試名單公布:1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起公佈於「臺大EMBA網站」,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通知。 2. 口試日期:各組口試日期請參考簡章第7頁至第11頁,個人口試時間請至「臺大EMBA網站」查詢,不另個別通知。 3. 口試地點:臺灣大學管理學院一號館 4. 請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或有效之駕照、健保卡、護照正本)應試。 |
放榜 | 1. 放榜日期: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後公告於「臺大 EMBA 網站」。 2. 放榜後,於當日中午起寄發考生成績單及正、備取生報到通知書。 |
正、備取生報到 | 1. 報到日期:102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 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2. 正、備取生繳交報到聲明書。逾期未報到者,取銷其入學、遞補資格。 |
申請成績複查 | 寄件截止日期:102年12月30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 |
一、修業年限:1至4年
(考生獲錄取入學者,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其修業期限,最高以2年為限)。
二、報名日期及時間:102年10月 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每日上午8:00至9:00系統備份,系統暫時關閉)
「報名網站」:http://gra103.aca.ntu.edu.tw/EMBA
三、報名方式:請先至「報名網站」填寫報名資料,繳費後,再將報名表及審查資料於期限前寄(自送)至臺大EMBA辦公室。
(一) 請先至「報名網站」填寫個人報名資料,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儲存,即可列印出報名表、報名資料袋封面及繳費單各1張。
1. 登錄期間: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2. 至「報名網站」登錄報名資料時,若電腦無法顯示部份文字者,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於同網站下載「造字申請表」,填寫後傳真至(02)2363-4383臺灣大學研教組田股長收。
(二) 至「報名網站」下載個人資料表及工作年資列表,填妥後列印。
(三) 依繳費單上之個人「繳款帳號」及繳款金額,以ATM轉帳(含網路ATM)、跨行匯款、臨櫃繳款或至超商繳款等方式繳交報名費,繳費後請查看是否扣款成功並留存報名費收據。
繳費方式:(各機構代收期限至11月8日)
1. 持金融卡以網路ATM或至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轉帳繳交。(華南銀行代碼:008,ATM轉帳期限至11月8日晚上12點止)
2. 至全國金融機構櫃檯辦理跨行匯款。(每日下午3時30分前辦理,收款行:華南銀行臺大分行,解款行代號:0081544,戶名:國立臺灣大學)
3. 至全國華南商業銀行櫃檯繳款。(每日下午3時30分前辦理)
4. 至各地超商繳費,包括:7-ELEVEN、全家、萊爾富、OK,需另付10元手續費給超商。
(四) 備齊報名表、個人資料表、各項審查文件(詳如下頁)及繳費收據後,一併裝入B4信封袋,並將列印之報名資料袋封面粘貼於袋面上。於期限前寄(自送)至臺大EMBA辦公室。
◎郵寄截止時間:102年11月8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限使用超商宅配服務或郵局限時掛號。郵寄地址: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臺大EMBA辦公室
◎自送截止時間:102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5時前送達臺大EMBA辦公室。自送地址:106 臺北市基隆路四段144巷50弄6號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6樓EMBA辦公室(地圖如附錄2)
應繳交資料包括:(第1~5項為必須繳交資料)
(1) 報名表1份:請由「報名網站」列印,並於報名表上貼妥最近2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張。
(2) 學位證書影本1份:報名時先繳交影本,錄取後於新生註冊時再繳驗正本。持國外學校之學力證明報考者,請於報名表上具結簽名。
※持國外學校之學歷證明報考者,錄取後需於新生註冊時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過之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赴國外求學期間之入出境記錄影本,若申請人係外國人、僑民者免附),故建議考生儘量以國內學校學力報考。
(3) 有效累計之工作年資證明影本及工作年資列表1份:工作年資證明需載有服務起迄日期,如勞保局申請之個人投保資料、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文件、公家機關銓敘證明、聘任書、退伍令影本等。
(4) 個人資料表1份:請至「報名網站」下載後填寫,勿加裝任何封套。
(5) 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或影本
(6) 其他個人能力經歷及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得獎紀錄、著作、傑出表現之影本及推薦信(格式不限)等。
以上所繳交資料均不退還,學位證書等重要文件請勿繳交正本。
(五) 考生可於郵寄(自送)報名資料至臺大EMBA辦公室後5個工作天,自行至「報名網站」查詢EMBA辦公室是否已收到所寄(自送)之報名資料袋,及是否已通過審核。
(六) 列印准考證。
本校將於102年11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起開放考生列印「准考證」,考生請自行至「報名網站」列印並留存(可列印准考證不代表可參加口試)。日後符合參加口試資格時,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健保卡、護照正本)準時應試;放榜時,據以查詢正、備取生名單。
四、報考資格: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各條件。
(一) 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者。(「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見簡章附錄1)。
註1:本次招生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或第六條報考者。
(二) 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碩士學位者需具有8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博士學位者需具有6年(含)以上工作經驗,並可繳交服務年資證明書。
註1:考生報考時如在職者,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103年9月1日止。
註2: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需提供退伍令影本佐證)。
註3:曾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單一國立大學碩士學分班修滿商管經濟類科目達30學分(課名不得重複)、成績及格(B-或百分制70分以上)且能出具成績單正本或影本者,可抵2年工作年資。
(三) 僑生、港澳地區及外籍人士欲報考本專班者,需分別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及《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中相關規定,並於報名時額外繳交居留証影本及具結書(請向EMBA辦公室索取)。
五、本專班各組招生名額、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考試項目及上課時間之安排:
系所別 | 103學年度臺大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EMBA) | ||
組 別 | 商學組 | ||
所組代碼 | P010 | ||
招生名額 | 43名(上課班別詳見其他規定) | ||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 一、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碩士學位者需具有8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博士學位者需具有6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二、考生報考時如在職者,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103年9月1日止。 三、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四、曾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單一國立大學碩士學分班修滿商管經濟類科目達30學分(課名不得重複)、成績及格(B-或百分制70分以上)且能出具成績單正本或影本者,可抵2年工作年資。 | ||
報名應繳 交之資料 | 第一至五項為必繳: 一、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2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張。) 二、學位證書影本1份。 三、有效累計之工作年資證明影本及工作年資列表1份。(詳細說明見下列方框) 四、個人資料表1份。(勿加任何封套) 五、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或影本。 六、其他個人能力經歷及有利審查之資料。(如著作、得獎紀錄影本或推薦信等) * 下載個人資料表、工作年資列表請至「報名網站」:http://gra103.aca.ntu.edu.tw/EMBA * 所繳資料概不退還,畢業證書等重要文件請勿繳交正本。 | ||
評 分 項 目 | 審 查 | 審查方式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筆試 | 本年度招生無筆試。 | ||
口試 | 參加資格 | 審查總成績排名在前86名者。 | |
口試 日期地點 | 一、時間:102年12月9日(星期一);地點: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 二、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個人口試時間及試場於1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起公布於「臺大EMBA網站」:http://www.emba.ntu.edu.tw,不另個別通知。 |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其 他 規 定 | 一、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僅此一次(無春季招生),正式開學時間為103年6月。 二、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本專班多組,一經發現重複報名,將取消所有組別之應考資格。 三、本次招生依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分為2種班別,招生名額共計43名: 1.週四班(班別序號P011):招生名額14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每週四下午及晚上。 2.週末班(班別序號P012):招生名額29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隔週六日上午及下午。 ※除核心必修課程外,其他課程(核心選修、分組必修與選修)原則上安排於週末。 四、考生報名時需填寫核心必修課程上課班別之先後次序,2種班別都要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其次序,錄取考生依總成績名次高低及所填寫之上課班別先後次序,分發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五、口試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正、備取生報到後原則上不得要求變更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七、本專班103學年度全額學雜費收費標準為每學期新台幣142,600元整,本專班學生畢業前至少應繳足6學期之全額學雜費。 八、本專班不同意學分抵免。 九、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或第六條報考者。 十、其他相關資訊可至「臺大EMBA網站」查詢,考試地點請參閱簡章附錄之本校校總區平面圖。 | ||
放榜日期 | 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後 | ||
聯絡方式 | EMBA辦公室 電話:(02)3366-1010 / 傳真:(02)2363-6073 |
系所別 | 103學年度臺大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EMBA) | ||
組 別 | 會計與管理決策組 | ||
所組代碼 | P020 | ||
招生名額 | 24名(上課班別詳見其他規定) | ||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 一、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碩士學位者需具有8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博士學位者需具有6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二、考生報考時如在職者,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103年9月1日止。 三、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四、曾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單一國立大學碩士學分班修滿商管經濟類科目達30學分(課名不得重複)、成績及格(B-或百分制70分以上)且能出具成績單正本或影本者,可抵2年工作年資。 | ||
報名應繳 交之資料 | 第一至五項為必繳: | ||
評 分 項 目 | 審 查 | 審查方式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筆試 | 本年度招生無筆試。 | ||
口試 | 參加資格 | 審查總成績排名在前48名者。 | |
口試 日期地點 | 一、時間:102年12月9日(星期一);地點: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 二、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個人口試時間及試場於1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起公布於「臺大EMBA網站」:http://www.emba.ntu.edu.tw,不另個別通知。 |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其 他 規 定 | 一、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僅此一次(無春季招生),正式開學時間為103年6月。 二、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本專班多組,一經發現重複報名,將取消所有組別之應考資格。 三、本次招生依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分為2種班別,招生名額共計24名: 1.週四班(班別序號P021):招生名額8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每週四下午及晚上。 2.週末班(班別序號P022):招生名額16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隔週六日上午及下午。 ※除核心必修課程外,其他課程(核心選修、分組必修與選修)原則上安排於週末。 四、考生報名時需填寫核心必修課程上課班別之先後次序,2種班別都要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其次序,錄取考生依總成績名次高低及所填寫之上課班別先後次序,分發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五、口試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正、備取生報到後原則上不得要求變更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七、本專班103學年度全額學雜費收費標準為每學期新台幣142,600元整,本專班學生畢業前至少應繳足6學期之全額學雜費。 八、本專班不同意學分抵免。 九、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或第六條報考者。 十、其他相關資訊可至「臺大EMBA網站」查詢,考試地點請參閱簡章附錄之本校校總區平面圖。 | ||
放榜日期 | 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後 | ||
聯絡方式 | EMBA辦公室 電話:(02)3366-1010 / 傳真:(02)2363-6073 |
系所別 | 103學年度臺大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EMBA) | ||
組 別 | 財務金融組 | ||
所組代碼 | P030 | ||
招生名額 | 30名(上課班別詳見其他規定) | ||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 一、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碩士學位者需具有8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博士學位者需具有6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二、考生報考時如在職者,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103年9月1日止。 三、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四、曾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單一國立大學碩士學分班修滿商管經濟類科目達30學分(課名不得重複)、成績及格(B-或百分制70分以上)且能出具成績單正本或影本者,可抵2年工作年資。 | ||
報名應繳 交之資料 | 第一至五項為必繳: | ||
評 分 項 目 | 審 查 | 審查方式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筆試 | 本年度招生無筆試。 | ||
口試 | 參加資格 | 審查總成績排名在前60名者。 | |
口試 日期地點 | 一、時間: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地點: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 二、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個人口試時間及試場於1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起公布於「臺大EMBA網站」:http://www.emba.ntu.edu.tw,不另個別通知。 |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其 他 規 定 | 一、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僅此一次(無春季招生),正式開學時間為103年6月。 二、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本專班多組,一經發現重複報名,將取消所有組別之應考資格。 三、本次招生依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分為2種班別,招生名額共計30名: 1.週四班(班別序號P031):招生名額10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每週四下午及晚上。 2.週末班(班別序號P032):招生名額20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隔週六日上午及下午。 ※除核心必修課程外,其他課程(核心選修、分組必修與選修)原則上安排於週末。 四、考生報名時需填寫核心必修課程上課班別之先後次序,2種班別都要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其次序,錄取考生依總成績名次高低及所填寫之上課班別先後次序,分發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五、口試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正、備取生報到後原則上不得要求變更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七、本專班103學年度全額學雜費收費標準為每學期新台幣142,600元整,本專班學生畢業前至少應繳足6學期之全額學雜費。 八、本專班不同意學分抵免。 九、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或第六條報考者。 十、其他相關資訊可至「臺大EMBA網站」查詢,考試地點請參閱簡章附錄之本校校總區平面圖。 | ||
放榜日期 | 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後 | ||
聯絡方式 | EMBA辦公室 電話:(02)3366-1010 / 傳真:(02)2363-6073 |
系所別 | 103學年度臺大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EMBA) | ||
組 別 | 國際企業管理組 | ||
所組代碼 | P040 | ||
招生名額 | 43名(上課班別詳見其他規定) | ||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 一、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碩士學位者需具有8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博士學位者需具有6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二、考生報考時如在職者,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103年9月1日止。 三、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四、曾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單一國立大學碩士學分班修滿商管經濟類科目達30學分(課名不得重複)、成績及格(B-或百分制70分以上)且能出具成績單正本或影本者,可抵2年工作年資。 | ||
報名應繳 交之資料 | 第一至五項為必繳: | ||
評 分 項 目 | 審 查 | 審查方式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筆試 | 本年度招生無筆試。 | ||
口試 | 參加資格 | 審查總成績排名在前86名者。 | |
口試 日期地點 | 一、時間: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地點: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 二、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個人口試時間及試場於1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起公布於「臺大EMBA網站」:http://www.emba.ntu.edu.tw,不另個別通知。 |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其 他 規 定 | 一、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僅此一次(無春季招生),正式開學時間為103年6月。 二、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本專班多組,一經發現重複報名,將取消所有組別之應考資格。 三、本次招生依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分為2種班別,招生名額共計43名: 1.週四班(班別序號P041):招生名額14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每週四下午及晚上。 2.週末班(班別序號P042):招生名額29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隔週六日上午及下午。 ※除核心必修課程外,其他課程(核心選修、分組必修與選修)原則上安排於週末。 四、考生報名時需填寫核心必修課程上課班別之先後次序,2種班別都要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其次序,錄取考生依總成績名次高低及所填寫之上課班別先後次序,分發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五、口試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正、備取生報到後原則上不得要求變更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七、本專班103學年度全額學雜費收費標準為每學期新台幣142,600元整,本專班學生畢業前至少應繳足6學期之全額學雜費。 八、本專班不同意學分抵免。 九、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或第六條報考者。 十、其他相關資訊可至「臺大EMBA網站」查詢,考試地點請參閱簡章附錄之本校校總區平面圖。 | ||
放榜日期 | 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後 | ||
聯絡方式 | EMBA辦公室 電話:(02)3366-1010 / 傳真:(02)2363-6073 |
系所別 | 103學年度臺大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EMBA) | ||
組 別 | 資訊管理組 | ||
所組代碼 | P050 | ||
招生名額 | 24名(上課班別詳見其他規定) | ||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 一、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碩士學位者需具有8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得有博士學位者需具有6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二、考生報考時如在職者,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103年9月1日止。 三、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四、曾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單一國立大學碩士學分班修滿商管經濟類科目達30學分(課名不得重複)、成績及格(B-或百分制70分以上)且能出具成績單正本或影本者,可抵2年工作年資。 | ||
報名應繳 交之資料 | 第一至五項為必繳: | ||
評 分 項 目 | 審 查 | 審查方式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筆試 | 本年度招生無筆試。 | ||
口試 | 參加資格 | 審查總成績排名在前48名者。 | |
口試 日期地點 | 一、時間: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地點:臺大管理學院一號館 二、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個人口試時間及試場於1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起公布於「臺大EMBA網站」:http://www.emba.ntu.edu.tw,不另個別通知。 | ||
佔總成績比例 | 50﹪ | ||
其 他 規 定 | 一、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僅此一次(無春季招生),正式開學時間為103年6月。 二、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本專班多組,一經發現重複報名,將取消所有組別之應考資格。 三、本次招生依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分為2種班別,招生名額共計43名: 1.週四班(班別序號P041):招生名額14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每週四下午及晚上。 2.週末班(班別序號P042):招生名額29名,核心必修課程上課時間為隔週六日上午及下午。 ※除核心必修課程外,其他課程(核心選修、分組必修與選修)原則上安排於週末。 四、考生報名時需填寫核心必修課程上課班別之先後次序,2種班別都要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其次序,錄取考生依總成績名次高低及所填寫之上課班別先後次序,分發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五、口試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正、備取生報到後原則上不得要求變更核心必修課程班別。 七、本專班103學年度全額學雜費收費標準為每學期新台幣142,600元整,本專班學生畢業前至少應繳足6學期之全額學雜費。 八、本專班不同意學分抵免。 九、本專班103學年度招生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或第六條報考者。 十、其他相關資訊可至「臺大EMBA網站」查詢,考試地點請參閱簡章附錄之本校校總區平面圖。 | ||
放榜日期 | 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後 | ||
聯絡方式 | EMBA辦公室 電話:(02)3366-1010 / 傳真:(02)2363-6073 |
六、報名注意事項及規定:
(一) 本項招生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本專班多組,一經發現重複報名,將取消所有組別之應考資格。
(二) 考生在選定報考組別後,需填寫核心必修課程上課班別之次序,班別分為週四班(每週四下午及晚上上課)與週末班(隔週六、日上午及下午上課),2種都要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其次序。錄取考生依總成績名次高低及所填寫之上課班別先後次序,分發核心必修課程班別。核心必修課程之施行時間為入學第一年,其他課程(核心選修、分組必修與選修)原則上安排於週末。本專班課程如有異動,以實際公告為準。
(三) 考生雖已上網完整填寫報名資料或已繳交報名費,但未於報名期限11月8日前寄出報名資料,或未於11月9日下午5點前直接送達本校EMBA辦公室者,視同未報名,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 全額報名費或補辦報名手續。
(四) 考生於報名後,若經系所組複審發現不符報考資格,將取銷其報考,考生不得有異議,所繳交報名費退還二分之一。
(五) 考生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組及本專班核心必修課程上課班別之次序。除符合上述第(四)項之情況者外,概不退還報名費。
(六) 考生繳費報名後,不論為全部或部分項目缺考者、未符合口試參加資格者或未錄取者,皆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之報名費。
(七) 考生不論錄取與否,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八) 考生報名時應正確填寫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及E-mail。若因資料填寫錯誤而導致本校各單位無法通知考生有關考試之重要事項,其後果自行負責。考生若對應考資格或其他事項需進一步瞭解時,可於報名截止日後3天起主動聯繫EMBA辦公室(02)3366-1010。
國立台灣大學103學年度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招生簡章下載
資料來源:國立台灣大學E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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