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2考試院院會今(12)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10條、第4條附表三、第6條附表九及第11條附表十修正案。 考試院說明,這次原住民族特考考試規則,是配合各項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規則文字體例,修正第10條文字,並依社會趨勢,修正放寬三等考試家政類科應考資格。又為應機關用人需求,新增五等考試戶政類科,專業科目為法學大意及戶籍法規大意。另因原桃園縣已於民國103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修正及格人員限制轉調機關(構)、學校一覽表列舉之桃園市各行政區域名稱。資料來源:考試院
- 2月 12 週四 201513:51
原住民族特考新增五等考試戶政類科
- 2月 12 週四 201513:46
104年初等考試增列增額錄取83人
2015-02-12考試院院會今(12)日通過,增列10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名額83人。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公告需用名額為378人,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基於機關用人需求,增列增額錄取名額83人。資料來源:考試院
- 2月 08 週日 201509:08
104年第一次專技高考醫師、中醫師、社會工作師等考試圓滿結束
2015-02-08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於2月7日至8日分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並於2月8日下午6時40分圓滿結束。
本考試總計報考15,569人,經試務處統計,最後一節到考人數12,904人,到考率為82.88%,惟實際到、缺考人數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試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另考試期間計有2人隨身攜帶行動電話、2人因其他違規事由而予以扣分。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將於2月9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以憑考畢試題核對測驗式試題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需於本次考試結束之次日起5日(2月13日前)內提出。
本考試總計報考15,569人,經試務處統計,最後一節到考人數12,904人,到考率為82.88%,惟實際到、缺考人數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試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另考試期間計有2人隨身攜帶行動電話、2人因其他違規事由而予以扣分。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將於2月9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以憑考畢試題核對測驗式試題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需於本次考試結束之次日起5日(2月13日前)內提出。
- 1月 30 週五 201509:48
104年警察、一般警察、鐵路特考及退除役特考暫定考試類科組
2015-01-30
104年警察、一般警察、鐵路特考及退除役特考預定於3月10日至19日受理報名,6月13日至15日舉行考試,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內政部、交通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任用計畫,本4項考試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詳如附表。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利有意報考本4項考試民眾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請辦考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提早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各類科組,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類科組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
104年警察、一般警察、鐵路特考及退除役特考預定於3月10日至19日受理報名,6月13日至15日舉行考試,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內政部、交通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任用計畫,本4項考試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詳如附表。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利有意報考本4項考試民眾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請辦考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提早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各類科組,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類科組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
- 1月 11 週日 201509:18
10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圓滿結束
2015-1-1110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於1月10日至11日分兩梯次在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8考區同時舉行,並於1月11日下午圓滿結束。考試期間,趙典試委員長麗雲、劉監試委員德勳均蒞臨考場巡視並對工作人員致慰勉之意。本項考試總計應考人數37,551人,經試務處統計,最後一節到考人數28,281人,到考率為75.31﹪,惟實際數據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試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考試期間計有7人違反試場規則,已依試場規則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將於1月12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ex.gov.tw)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以憑考畢試題核對作答情形。本考試試題疑義一律採線上申請,如有試題疑義,至遲需於本項考試完畢之次日起5日內(至1月16日下午5時止)至考選部國家網路報名資訊系統(http://register.moex.gov.tw)之「試題疑義申請」項下提出申請,依序填具資料並上傳佐證資料電子檔送出後,即可完成試題疑義申請作業。
- 12月 30 週二 201418:04
103年高考一級第三試定於12月31日放榜
2014-12-30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錄取人員名單,定於12月31日上午10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本項考試報考人數46人,第一試筆試錄取6人參加第二試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二試審查結果成績及格者計6人,經第三試口試結果計錄取2人。以第一試全程到考人數28人計算,平均錄取率為7.14%。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項考試為目前最高等級之文官初任考試,應考人均具有博士學位,錄取人員將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用人機關得以進用高學歷人才,相信對於業務推展應有相當助益。董部長同時表示,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電話語音系統查榜,語音系統專用服務電話代表號碼為:(02)22363676或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看榜單(因作業時間需要,電子榜單約於榜示後20分鐘提供查詢),亦可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本項考試榜示後將於3日內寄發成績及結果通知書,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之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回郵信封,以掛號信件書面(申請書請自應考須知或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網頁列印)向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提出。 資料來源:考選部
- 12月 30 週二 201418:01
103年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重新考試定於12月31日放榜
2014-12-30103年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重新考試錄取人員名單,定於103年12月31日上午11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共錄取32人,應考人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日內寄發,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電話語音系統查榜,語音系統專用服務電話代表號碼為:(02)22363676,亦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看榜單,惟電子榜單因榜示之後,方能正式確定,作業時間約需20分鐘。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置於應考須知附表或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網頁下載)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提出。資料來源:考選部
- 12月 30 週二 201417:58
103年司法官特考第三試於12月31日榜示
2014-12-30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三試錄取人員名單,定於103年12月31日上午11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共錄取54人。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日內寄發,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或電話語音系統查榜(網址:http://www.moex.gov.tw;語音系統服務電話:02-22363676),惟電子榜單因榜示之後,方能正式確定,作業時間約需20分鐘。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之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掛號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申請書置於應考須知附表或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網頁)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提出。另本項考試第三試應考人總成績統計亦將於榜示後登載於前開網站「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311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供應考人參考。資料來源:考選部
103年司法官考試第二試於11月28日榜示
103年司法官考試第二試於11月28日榜示
- 12月 29 週一 201422:56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典試法修正草案
2014-12-29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9)日召開第8屆第6會期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典試法修正草案,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典試制度歷經長期發展,業奠定良好基礎,惟社會環境變遷相當迅速,復經考量實務運作之需要,爰提出此次典試法修正草案。此外,本次修正特別開放應考人得申請閱覽試卷,可謂是國家考試之重大改革,將有助於維護應考人之權益,考選部後續將訂定相關法規以配合辦理閱覽試卷等相關事宜。考選部表示,典試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一、為強調實務界具相當資歷者,亦得參與典試工作,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相關工作經驗者得擔任典試委員之資格條件,另對於因考試方式或應試科目之特殊需要,修正得就富有研究及經驗之簡任或相當簡任職務者或專業表現成績卓著之專家選聘。二、因應未來可能採行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等轉換方式,使國家考試之評分更臻於公平,增列分數轉換之方式及標準為典試委員會應決議事項之一。三、為擴大題庫試題來源,增列得公開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試題之規定。四、配合未來無紙化報名作業及其他電子化申請案件,增列得以電傳文件、傳真、簡訊或其他電子文件視為自行送達,以利處理各類有關案件。五、不影響考試客觀與公平前提下,踐行國家考試資訊公開,開放應考人得申請閱覽試卷。惟不得有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複製行為。六、將本法施行細則有關考試成績評定開拆彌封後,「依形式觀察有顯然錯誤」以致於得再行評閱試卷之情事,移列至本法予以明定,以提升法律位階。另規範重閱條件及處理原則,使重閱處理方式更臻明確周延。七、為照顧弱勢,增列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相關權益保障之法源。
- 12月 23 週二 201422:05
有關外界對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之意見,考選部說明
2014-12-23有關外界對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之意見,考選部說明如下:一、法規修正現況 雙軌制實施以來,屢有應考人反映警察特考應試科目欠缺警察執勤之基礎核心知能且過於偏重實務;本部為回應應考人意見,爰檢視警大各系所必修課程,考量職能內涵必要性,除消防警察人員類別增加「行政法」科目外,各類別應試科目均增加「刑事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法」科目。列考範圍將另訂命題大綱,著重於與警察核心職能相關之行政法與刑事法為命題範圍;另應試科目內容重疊性過高之類別亦加以檢討修正。該應試科目修正草案正進行法規草案預告中(12月20日起至26日止)。二、應試科目修正草案係與用人機關、學校開會研商之結果 為對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進行檢討,本部於103年11月14日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等機關學校進行研商,會中與會機關學校代表對本部所提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草案,均表支持同意。三、應試科目修正係屬近程改進方案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將採漸進穩定進行改革,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案係為回應外界建議所擬近程改進方案,未來本部仍將持續聽取外界建言、參考考試委員考察日、韓警察考試制度報告及其它先進國家警察考試制度,並邀集跨領域公共行政、法律學者專家進行會議研商改革共識,研擬中長程改革方向。
四、預定105年施行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將採漸進穩定進行改革,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案係為回應外界建議所擬近程改進方案,未來本部仍將持續聽取外界建言、參考考試委員考察日、韓警察考試制度報告及其它先進國家警察考試制度,並邀集跨領域公共行政、法律學者專家進行會議研商改革共識,研擬中長程改革方向。
四、預定105年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