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定於9月2日上午11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各項考試到考人數及錄取名額如下:
一、警察特考:除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以外之類別考試,全程到考人數為5,242人,計錄取2,524名(其中三等考試410名、四等考試2,114名),錄取率為48.15%。
二、一般警察特考:全程到考人數為9,980人,計錄取2,409名(其中二等考試3名、三等考試96名、四等考試2,310名),錄取率為24.14%。
三、鐵路特考:全程到考人數為19,788人,計錄取939名(其中高員三級考試101名、員級考試204名、佐級考試634名),錄取率為4.75%。
有關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前於8月22日偵結103年警察特考疑似發生試題外洩一事,案經提報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略以,為維護國家考試之公平公正,並保障應考人之權益,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考試之成績計算、錄取標準及榜示等事項暫予保留,不予決定,後續事宜由考選部研議方案,報請考試院院會決定後,再據以處理。考選部部長董保城並表示,前揭洩題案件,影響國家考試公平性甚鉅,考選部將審慎研擬處理方案,俾維護國家考試之公信力。
考選部表示,為不損及其他類科應考人權益及機關用人需求,本3項考試,除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考試外,餘均如期榜示。考選部提醒,本3項考試應實施體格檢查類科之錄取人員應於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或不得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又鐵路特考佐級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4類科及一般警察特考各等別類別錄取人員尚須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第二試體能測驗日期及地點,考選部將併同第一試錄取通知寄發。
考選部另表示,本3項考試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天內寄發,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或電話語音查榜(網址:http://www.moex.gov.tw,語音系統服務電話代表號碼為:(02)22363676),亦可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選部榜示結果,惟電子榜單因榜示之後,方能正式確定,作業時間約需20分鐘。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掛號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申請書置於應考須知附表或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網頁)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提出。
資料來源:考選部
公布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二試體能測驗要點
2014-07-21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考第二試,第二試及格者,依考試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以筆試為考試總成績。
二、本考試體能測驗實施項目,男性應考人依序為:立定跳遠、1,600 公尺跑走。女性應考人依序為:立定跳遠、800 公尺跑走。前述第一項、第二項實施項目順序,試務機關得依實際需求互換之。
三、本考試體能測驗實施項目及合格標準:
(一)男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90 公分(含)以上、跑走1,600 公尺494 秒(8分14 秒)(含)以內。
(二)女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30 公分(含)以上、跑走800 公尺280 秒(4分40 秒)(含)以內。
四、本考試體能測驗程序如下:
(一)立定跳遠:
1、應考人不得穿著拖鞋、皮鞋、釘鞋或拔掉長釘之釘鞋,但可赤腳;穿著不符規定,經監場人員制止仍未改善者,以違規計,並判定不合格。
2、受測者立於起跳線後,雙腳打開與肩同寬,雙腳半蹲,膝關節彎曲,雙臂置於身體兩側後方。準備起跳時手臂可以擺動,但雙腳不得離地。
3、聞「預備」口令後,雙臂自然擺動;聞「開始」口令時,雙腳「同時躍起」、「同時落地」。
4、本項測驗成績之計算方式,以應考人自起跳線作有效之起跳後,其落地時,以身體任何部位於著地區表面留下距起跳線內緣最近之痕跡與起跳線內緣或其延長線間,以直角丈量之最短直線距離為施測成績。
5.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判定為無效測驗:
(1)起跳前或起跳時,有任何一腳或身體各部位觸及或踏越起跳線之情形。
(2)於非起跳線處起跳。
(3)雙腳未「同時躍起」、「同時落地」。
(4)落地時,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著地區以外之地面,且該處與起跳線內緣或其延長線之距離較其跳落於著地區之位置為近。
(5)落地後從著地區往起跳線方向離開。
(6)落地後使用任何翻滾動作。
6、應考人如未有效完成測驗,或完成有效測驗但成績未達合格標準時,則准予重新測驗一次。再次測驗時,如未有效完成測驗或完成有效測驗但成績未達合格標準,成績判定為不合格。
(二)男性應考人1,600 公尺跑走、女性應考人800 公尺跑走測驗:
1、應考人於暖身運動完畢後,請依試務人員指示移至起跑區,並請依序就位準備起跑,於聽到鳴槍後開始起跑。
2、應考人不得赤腳、穿著拖鞋、皮鞋、釘鞋或拔掉長釘之釘鞋,且須不借外力跑完全程之時間即為成績;穿著不符規定,經監場人員制止仍未改善者,以違規計,並判定不合格。
3、應考人於起跑後可適時向內圈移動,惟不得於測驗過程中雙腳踏入跑道內圍操場之區域或脫離跑道、橫越跑道,如經查證屬實,以違規計,並判定不合格;故意絆倒他人經查證屬實者,以違規計,並
判定不合格。除測驗過程錄影外,另由實地考試委員負責巡視應考人有無違規情事。
4、應考人應注意跑走圈數,每1 圈為400 公尺,並自行掌握時間及調節跑走速度;如中途不慎跌倒,仍請完成測驗,如未能以跑步完成,可以走步代替,待抵達終點線時記錄時間;如跌倒受傷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或無意再繼續進行測驗者,視同放棄,請發聲或以明顯手勢表示,並由試務人員引導至卷務組簽署自願放棄切結書。
5、應考人於終點線前摔倒時,以軀幹跨越終點線為完成測驗。
6、每一應考人以測驗一次為限。
五、應考人應接受全部實施測驗項目。全部實施測驗項目均達合格標準者,始為通過本考試體能測驗。
六、應考人單項實施項目未達合格標準,得依意願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參加其他實施項目。
七、本考試體能測驗任一實施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第一試筆試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八、本考試體能測驗得視應考人性別、人數及時間分配,分組、分梯次舉行。由典試委員會推定典試委員或增聘實地考試委員若干人主持之,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
九、本考試體能測驗進行時,應考人須於指定時間內準時報到,應考人並不得要求於其他日期應試。
十、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第7 條第1 項規定:「因懷孕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後,檢具公立醫院、教學醫院、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由考選部審核後陳請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後,保留該年筆試成績;並於下次相同考試類科舉行時免除第一試,逕行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應考人如有懷孕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檢具前揭規定相關證明文件向考選部提出申請。
十一、應考人對測驗過程成績有疑義時,得於當日測驗結束前,至卷務組填妥申訴書,以書面提出申訴,由典試委員裁定處理。必要時得請實地考試委員列席說明,會同應考人查看錄影畫面。
十二、本考試體能測驗實地考試委員應按體能測驗實施項目單獨評分,將應考人受測成績記錄於評分欄內,並簽名或蓋章。
十三、本考試體能測驗典試委員、實地考試委員及辦理試務人員,其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應考時,應行迴避。典試委員及實地考試委員為應考人現任機關首長或直屬長官,或為其學位論文之指導教授者亦同。
十四、本要點未規定事項適用公務人員考試有關考試法規之規定。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3年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及鐵路人員考試圓滿結束
2014-06-16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自6月14日起於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同時舉行,於16日下午圓滿結束。
本三項考試報考人數46,740人,其中警察特考6,211人,一般警察特考12,969人,鐵路特考27,560人;經試務處統計,最後一節到考35,291人,其中警察特考5,341人,一般警察特考10,087人,鐵路特考19,863人;到考率75.50%,其中警察特考85.99%,一般警察特考77.78%,鐵路特考72.07%;惟實際數據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
考試期間計有11人違反試場規則,已依試場規則相關規定予以處理。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將於6月17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x.gov.tw)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以憑考畢試題核對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需於本三項考試筆試結束之次日起5日內提出。
考選部董部長並表示,本三項考試筆試預定於103年9月2日放榜(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三項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考選部已主動協洽電信業者,提供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簡訊之便民服務。如應考人或其親朋好友為中華電信或臺灣大哥大等公司的行動電話用戶,可以行動電話直撥「536」(我上囉!)簡碼,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103070」及入場證號,即可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應考人也可利用考選部電腦查榜語音系統(專用服務電話代表號碼為:(02)22363676轉2)或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看榜單,請應考人善加利用。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3年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及鐵路人員考試將於6月14日至16日登場
2014-06-12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將於6月14日至16日在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8考區同時舉行,總計報名人數46,740人。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三項考試入場證已於5月30日以郵簡方式寄發,請應考人詳閱入場證背面之試場規則,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遺失或尚未收到者,請逕洽特種考試司第三科(電話:02-22369188轉3941、3942)聯繫辦理補發事宜。為服務應考人,試場分布圖可至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之「試區查詢」項下查詢。
考選部董部長另表示,應考人可在每節考試結束後向監場人員索取該節考畢試題,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在本三項考試筆試完畢之次日起5日內提出。測驗式試題答案將於6月17日在國家考場公告欄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公布。考選部再次提醒各位應考人,考試期間試區附近交通流量大,易造成塞車,務請寬估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資料來源:考選部
鐵路特考 2.7萬人搶鐵飯碗
2014-06-11
鐵路特考14日登場,台灣鐵路管理局今天說,今年有2萬7500多人報名,正取名額657名,錄取率約2.3%,但7月應該會再公布增額人數。
鐵路特考曾連續10年未舉辦,自民國97年恢復考試以來,今年已是連續第7年辦理。
台鐵表示,面對業務量成長及世代交替的人力需求,今年持續招考,14日至16日舉行筆試。包括高員、員級、佐級,共招募正取657人;其中佐級機械、機檢、養路工程及場站調車4類科,將加考第二試體能測驗。
鐵路特考初任人員薪資,高員三級(相當高考三級)月薪約新台幣4萬4000元,員級(相當普考)約3萬6000元,佐級(相當初等考)約3萬4000元,每年另比照公務人員領有1.5個月年終獎金及0.5或1個月不等的考成獎金。
台鐵說,因應近年員工退休潮,及花東線鐵路電氣化工程、鐵路立體化、捷運化設備陸續完工維護人力需求,6年來已補充4000多名人力。
不過,台鐵估計,新進人員流失率約2成,多半是陸續考上高普考、地方特考或其他公家機關考試。
台鐵說,相同層級,高普考待遇比台鐵略高,加上福利較多,每年有新進人員報到沒多久後就離職,所以除了正取名額,每年也都會再增額錄取,今年增額人數將在7月公布。
資料來源:中央社
鐵路人員考試 錄取率看升
2014-05-25
今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6月14日到16日舉行,原本開出471個名額,考試院院會最近通過增列需用名額186名,連同原公告暫定名額達657人,較去年620個名額還多。
由於今年報名人數2萬7千多人較去年3萬9千多人少了1萬1千多個,粥變多僧變少,錄取率可望提升。
去年起國考報名人數都減少,考選部統計發現,今年初等考試從6萬6千多人減為4萬3千多人,減了2萬多人,減幅達34%;今年高普考從去年14萬6千多人減為12萬多人,減了2萬多人,減了13.7%。
考選部最近統計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報名名額,發現只有2萬7560人,較去年3萬9068少了1萬1千多個名額,減幅高達29%。
考選部認為,去年起國考報名人數都呈現下滑情形,加上日前公告暫定需用名額為471名,較去年的620個少了149人,開缺名額減幅達24%,報名人數減少,可能也跟開缺少有關。
不過,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186名,包括高員三級11名、員級29名、佐級146名,共186人,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657名,包括高員三級68名、員級150名及佐級439名。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
2014-05-23
主旨:增列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86名。
依據:民國103年5月22日考試院第11屆第286次會議。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86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471名,合計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657名 (其中高員三級考試68名、員級考試150名、佐級考試439名)。
二、本項考試各資位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附表。
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各資位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表
資位別 | 類別 | 類科 | 暫定需用名額 | ||
原 公 告 需用名額(名) | 增列需用名額 (名) | 合計需用名額 (名) | |||
高 員 三 級 |
業 務 類 |
財經廉政 | 1 | 1 | 2 |
會計 | 12 | - | 12 | ||
事務管理 | 5 | 1 | 6 | ||
運輸營業 | 22 | 4 | 26 | ||
技 術 類 |
土木工程 | 3 | - | 3 | |
建築工程 | 2 | - | 2 | ||
都市計畫技術 | 2 | - | 2 | ||
機械工程 | 4 | 2 | 6 | ||
電子工程 | 2 | 2 | 4 | ||
資訊處理 | 4 | 1 | 5 | ||
合計 | 57 | 11 | 68 | ||
員 級 |
業 務 類 |
財經廉政 | 2 | - | 2 |
事務管理 | 3 | 3 | 6 | ||
材料管理 | 2 | - | 2 | ||
運輸營業 | 57 | 10 | 67 | ||
地政 | 1 | - | 1 | ||
技 術 類 |
土木工程 | 3 | 2 | 5 | |
建築工程 | 2 | 1 | 3 | ||
都市計畫技術 | 1 | - | 1 | ||
機械工程 | 8 | - | 8 | ||
機檢工程 | 19 | 13 | 32 | ||
電力工程 | 5 | - | 5 | ||
電子工程 | 18 | - | 18 | ||
合計 | 121 | 29 | 150 | ||
佐 級 |
業 務 類 |
事務管理 | 4 | 4 | 8 |
材料管理 | 4 | - | 4 | ||
運輸營業 | 31 | 7 | 38 | ||
場站調車 | 40 | 7 | 47 | ||
技 術 類 |
機械工程 | 66 | 47 | 113 | |
機檢工程 | 47 | 33 | 80 | ||
電力工程 | 23 | 10 | 33 | ||
電子工程 | 24 | 13 | 37 | ||
養路工程 | 54 | 25 | 79 | ||
合計 | 293 | 146 | 439 | ||
總計 | 471 | 186 | 657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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