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

主旨: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3名。

依據:民國103年5月8日考試院第11屆第284次會議。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3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含第1次增列)211名,合計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為234名(其中三等考試81名、四等考試74名、五等考試79名)。

  二、本項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第1次及第2次增列)詳附表。

等別 類別 職系 類科 暫定需用名額
原公告需用名額 第一次增列需用名額 第二次增列需用名額 合計需用名額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20 23 3 46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 1 0 0 1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1 4 2 7
法制 法制 2 0 0 2
地政 地政 1 2 1 4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 9 4 1 14
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 1 3 0 4
技術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1 1 0 2
機械工程 機械工程 1 0 0 1
小計 37 37 7 81
四等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17 18 3 38
一般民政 一般民政 2 0 0 2
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 2 1 0 3
保育人員 1 0 0 1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1 0 0 1
戶政 戶政 1 0 0 1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 5 4 0 9
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 1 2 1 4
會計 會計 1 1 0 2
經建行政 經建行政 1 0 0 1
技術 園藝 園藝 1 0 0 1
農業技術 農業技術 1 0 0 1
電力工程 電力工程 1 1 0 2
電子工程 電子工程 3 1 0 4
資訊處理 資訊處理 3 1 0 4
小計 41 29 4 74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15 7 7 29
電腦打字 7 1 2 10
一般民政 一般民政 3 0 0 3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2 0 1 3
戶政 戶政 3 0 0 3
地政 地政 5 1 1 7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 1 0 0 1
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 1 0 1 2
司法行政 錄事 9 8 0 17
庭務員 4 0 0 4
小計 50 17 12 79
總 計 128 83 23 234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3年關務、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軍官轉任考試圓滿結束

2014-04-20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業於4月19日至20日舉行,軍官轉任考試僅設臺北考區;關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及臺東6考區,並於4月20日下午圓滿結束。

本3項考試應考人數共計17,398人,經試務處統計,最後一節到考人數10,641人,(其中關務特考6,843人、身心障礙人員特考3,776人、軍官轉任考試22人),到考率61.16%(其中關務特考56.34%、身心障礙人員特考72.31%、軍官轉任考試70.97%),惟實際數據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

考試期間計有3人違反試場規則,已依試場規則相關規定予以處理。考選部將於4月21日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及國家考場公告欄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憑考畢試題核對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須於本3項考試筆試完畢之次日起5日內(即4月25日以前)提出。

考選部並表示,本3項考試預定於103年6月10日放榜(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3項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考選部已主動協洽各家電信業者,提供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簡訊之便民服務。如應考人或其親朋好友為中華電信或臺灣大哥大等公司的行動電話用戶,可以行動電話直撥「536」(我上囉!)簡碼,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103050」及入場證號,即可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應考人也可利用考選部電腦查榜語音系統(專用服務電話代表號碼為:(02)22363676轉2)或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看榜單,請應考人善加利用。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3年關務、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軍官轉任考試4月19日至20日登場

2014-04-17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將於4月19日至20日舉行,其中軍官轉任考試僅設臺北考區;關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及臺東6考區。

考選部表示本3項考試報名人數共計17,398人,其中關務特考12,145人、身心障礙人員特考5,222人、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31人。關務特考暫定需用名額570名;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暫定需用名額211名(含增列);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暫定需用名額26名。籲請有志公職者,能踴躍到考。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3項考試中之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應考人均是身心障礙者,他們能克服身心不便,參加考試,其精神、毅力值得社會各界予以鼓勵。為協助應考人順利參加考試,考選部將秉持愛心和熱心的服務態度,動員全體同仁服務應考人。

考選部表示,本3項考試入場證已於4月3日全部寄發,請應考人詳閱入場證背面之試場規則,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遺失或尚未收到入場證者,請逕洽特種考試司第三科(02-22369188分機3945、3946)或於考試當天攜帶身分證件提早至試區卷務組辦理補發。另應考人可利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功能,查詢所屬試場位置。考選部同時提醒應考人於考試當天務必攜帶入場證及國民身分證,依入場證上所載預備時間準時入場聆聽監場人員解說應試注意事項。另考試期間試區附近交通流量大,請應考人寬估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影響考試。

考選部並表示,應考人可在每節考試結束後向監場人員索取該節考畢試題,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在本3項考試筆試結束後5日內(即4月25日以前)提出。測驗式試題答案將於4月21日在國家考場公告欄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公布。

資料來源:考選部


公告增列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83名

2014-04-0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031500258號

主旨:增列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83名。

依據:民國103年4月3日考試院第11屆第279次會議。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83名,其中三等考試37名、四等考試29名、五等考試17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28名,合計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為211名。

二、本項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附表。

資料來源:考選部


公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

2014-03-28

主旨:公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

依據:口試規則第5條第3項。

說明: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經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如下:一、專業學識及實務經驗:六十分;二、行政才能及領導能力:二十五分;三、氣度、言辭及儀態:十五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3年關務、身心障礙人員、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2014-1-3

主旨:舉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民國102年12月26日考試院第11屆第26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類科(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等別 類別 科別 暫定需用名額
三等 關務類 財稅行政 35
關稅法務 44
關稅會計 24
關稅統計 16
技術類 資訊處理 11
機械工程 36
電機工程 44
化學工程 62
紡織工程 24
輻射安全技術工程 31
藥事 38
小計 365
四等 關務類 一般行政 79
技術類 資訊處理 23
機械工程 22
電機工程 41
化學工程 21
紡織工程 18
小計 204
五等 技術類 船舶駕駛 1
小計 1
合計 570
備註: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

等別 類別 職系 類科 暫定需用名額
三等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20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 1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1
法制 法制 2
地政 地政 1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 9
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 1
技術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1
機械工程 機械工程 1
小計 37
四等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17
一般民政 一般民政 2
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 2
社會行政 保育人員 1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1
戶政 戶政 1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 5
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 1
會計 會計 1
經建行政 經建行政 1
技術 園藝 園藝 1
農業技術 農業技術 1
電力工程 電力工程 1
電子工程 電子工程 3
資訊處理 資訊處理 3
小計 41
五等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15
一般行政 電腦打字 7
一般民政 一般民政 3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2
戶政 戶政 3
地政 地政 5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 1
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 1
司法行政 錄事 9
司法行政 庭務員 4
小計 50
合計 128
備註: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三、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轉任機關、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3

轉任機關 等別 類別 職系 類科 暫定需用名額
國防部 中將轉任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3
少將轉任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2
上校轉任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1
小計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中將轉任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2
少將轉任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4
上校轉任 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3
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 7
會計 會計 1
廉政 廉政 2
技術 資訊處理 資訊處理 1
小計 20
合計 26
備註:
一、本考試依轉任機關分別報名、分別錄取任用方式辦理。
二、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三、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四、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加需用名額。

五、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職缺工作內容、地點及環境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之「各等別、類科職缺一覽表」,請應考人審酌個人狀況,決定報考等別及類科。

貳、考試日期: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一)三等考試:103年4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

(二)四等考試:103年4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103年4月19日(星期六)。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一)三等考試:103年4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

(二)四等考試:103年4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103年4月19日(星期六)。

三、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103年4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

參、考試地點: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舉行。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及臺東6考區舉行。

三、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僅臺北考區。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本3項考試分別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暨其附表及「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規定辦理。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規定,應考人具該條例所稱後備軍人身分者,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一)三等考試:曾任中尉以上3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系組所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工作經驗或訓練,始得報考者,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二)四等考試:曾任中士以上3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系組所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人,於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表於榜示後寄發),體格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

二、前項體格檢查標準,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陸、報名相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3年1月7日起至16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應考人須於103年1月17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表件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四、報名方式:

(一)本3項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報名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二)本3項考試係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費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

柒、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第3項規定,本項考試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學校實務訓練。另考試錄取人員除所分配職務與考試等級類科顯不相當,而機關認為有需要者外,不得辦理改分配。

捌、為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所提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另該職缺可能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移撥至他機關(構)。

玖、報名費優待: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考人,具有後備軍人、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者,其報名費用依規定數額予以減半優待。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之應考人免繳報名費,並以一次為限。重複報名之應考人應按報名次數逐次繳交報名費,並依規定數額減半優待(具原住民、後備軍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者,不再重複優待)。

拾、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各考試應考須知。

資料來源:考選部


延伸閱讀:

103年關務、身心障礙人員、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報名人數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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