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0
考試院院會今(20)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條、第11條、第2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及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修正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說明,公務人員考試法業於民國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其修正內容包括: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規則訂定授權依據條次修正;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年限由1年修正為3年及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應考資格修正,爰配合修正本規則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考試院
高普考 明年增招航港局專才
2013-12-29
交通部航港局於前年3月成立,但是各港務局移撥人力嚴重不足,考試院會上周通過高普考考試規則修正,同意增列「航運行政」、「航海技術」、「輪機技術」三類科高考及普考,以協助航港局早日補齊需求人才,全面推展航港業務。考試院指出,這項修正案通過後,明年七月舉行的公職人員高普考,就可適用招考這三類科人員。
根據航港局提報的人力需求,預估未來5年,「航運行政」出缺40人(高考25人、普考15人)、「航海投術」出缺32人(高考17人、普考15人)、「輪機技術」出缺32人(高考17人、普考15人)。
考選部指出,交通部航港局邀請專家、用人機構開會研商,「航運行政」類科應考資格比照其他行政類科體例制定,不限系所都可報考;航海技術與輪機技術二類科應考資格,則比照其他技術類科,限定相關系、組、所畢業才能報考。
新修正規則中,高考三級「航運行政」應考資格,只要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就可以報考;「航海技術」限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駕駛、航海、航海技術、航運技術、海洋運輸、運輸技術、商船、運輸與航海科學、漁撈、漁業各所系組畢業;「輪機技術」限定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系統工程暨造船、輪機工程、輪機技術、機械與輪機工程、航運技術、航輪、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造船及海洋工程、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各所系組畢業。
至於這三類科的普通考試應考資格部分,則依現行規定體例,只限定高中職畢業,不限系科。
在考試科目部分,高考三級「航運行政」的專業科目:海運學、航業經營管理、港埠經營管理、物流運籌管理、航運與港埠政策及航港法規;「航海技術」要考:航海學、船藝學、航行設備、海上人命安全、海事英文及航港法規;「輪機技術」要考:內燃機、渦輪機、輔機、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輪機管理與安全及船舶法規。
在普考的考試科目部分,「航運行政」專業科目要考:海運學概要、航業經營管理概要、港埠經營管理概要及航港法規概要;「航海技術」類科要考:航海學概要、船藝學概要、航行設備概要、海事英文;「輪機技術」類科要考:船舶主機概要、船舶輔機概要、船用電學與自動控概要及船舶法規概要。
考選部表示,103年高普考試預定於7月4-8日舉行,年度考試類科設要等用人機關提報缺額而定,有志參加高普考試考生,請及早準備。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高普考新增考試類科及修正部分類科應試科目
2013-12-26
考試院院會本(26)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2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並自103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開始適用。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次修正係配合用人機關需要,主要內容如下:
一、因應交通部航港局於101年3月1日成立,亟需專業行政與技術人力,以全面進行航港體制改革及推展航港業務,公務人員高普考試爰配合新增航運行政、航海技術及輪機技術等3類科,以應業務所需。
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為強化飛機機隊飛行員陣容,以利救災勤務運作,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類科配合航空器種類設置選試科目,並依選試科目不同分定應考資格,規定各機種所需飛行累計時數,俾利機關用人取才。
三、鑒於資訊知識領域發展快速,現行列考之資訊相關應試科目未能符合資訊知識發展現況,為期考用配合,修正資訊處理類科部分應試專業科目,以期與時俱進。
考選部同時表示,本修正案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供各界查詢。103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預定於7月4日至7月8日舉行,該年度考試類科之設置需俟用人機關提報缺額而定,各類科職缺將由分發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查報完成後,提報考試院審議並公告,有志參加高普考試之應考人,請及早準備。
資料來源:考選部
高普考 將增交通職系3類科
2013-10-28
交通部航港局於前年3月成立,需要專業行政與技術人力,交通部建議在公務員高普考新設三個交通職系類科考試,以全面進行航港體制改革與推展航港業務,考選部已同意新增,日前已對社會大眾就此三項新增類科的法條修正,進行法案預告。
根據考選部的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案,高考三級及普考,將各新增「航運行政」、「航海技術」、「輪機技術」三類科考試。
考選部指出,交通部航港局之前邀請專家、用人機構開會研商,航運行政類科應考資格比照其他行政類科體例制定;航海技術與輪機技術二類科應考資格,則比照其他技術類科限相當系、組、所畢業才能報考。
因此,依這項共識,高考三級的航運行政應考資格,只要公私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就可以報考;航海技術則限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駕駛、航海、航海技術、航運技術、海洋運輸、運輸技術、商船、運輸與航海科學、漁撈、漁業各所系組畢業;輪機技術則限定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系統工程暨造船、輪機工程、輪機技術、機械與輪機工程、航運技術、航輪、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造船及海洋工程、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各所系組畢業。
至於這三類科的普通考試應考資格部分,則依現行規定體例,只限定高中職畢業,不限系科。
在考試科目部分,高考三級航運行政的專業科目:海運學、航業經營管理、港埠經營管理、物流運籌管理、航運與港埠政策及航港法規;航海技術要考:航海學、船藝學、航行設備、海上人命安全、海事英文及航港法規;輪機技術要考:內燃機、渦輪機、輔機、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輪機管理與安全及船舶法規。
在普考的考試科目部分,航運行政專業科目要考:海運學概要、航業經營管理概要、港埠經營管理概要及航港法規概要;航海技術類科要考:航海學概要、船藝學概要、航行設備概要、海事英文;輪機技術類科要考:船舶主機概要、船舶輔機概要、船用電學與自動控概要及船舶法規概要。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新增/修正應試科目命題大綱
2013-10-2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021400759號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新增宗教行政、財經廉政、戶政、土壤肥料、地震測報、公職建築師、結構工程、公職獸醫師等8類科31應試科目命題大綱,以及修正高考三級「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審計學」、「工程數學」、「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與普考「行政法概要」、「民法概要」、「審計學概要」、「計算機概要」等8應試科目命題大綱。
公告事項: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宗教行政、財經廉政、戶政、土壤肥料、地震測報、公職建築師、結構工程及公職獸醫師等8類科23應試科目及「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審計學」、「工程數學」、「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等4應試科目命題大綱,除適用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並適用於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及其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部分類科列考科目名稱相同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宗教行政、財經廉政、戶政、地震測報等4類科8應試科目及「行政法概要」、「民法概要」、「審計學概要」、「計算機概要」等4應試科目命題大綱,除適用於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並適用於其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部分類科列考科目名稱相同者。
三、旨揭應試科目命題大綱內容為各該相關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四、本案自公告日起實施,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適用類科一覽表及命題大綱內容,請參見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首頁\應考人專區\命題大綱選項內之詳細內容。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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