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8

考選部推動國家考試採取複選題,原本打算從103年公務員初考開始,但考試委員有疑慮;考選部擬從明年8、9月專技考試開始。

目前國考測驗題都是單選,考試院去年4月間已修正發布命題規則,賦予國家考試必要時得採用複選題作為評量工具的法源依據。

考選部著眼於,公務人員初考題型都是單選測驗題,同分者很多,採複選題可提升考試鑑別度,原本規劃從103年的公務人員初考就正式採用複選題。

不過,考試院審查會,有考試委員認為,複選題未必能增加考試信度與效度;也有考試委員擔心,公務員考試是「任用考試」,若發生試題疑義或公告答案有誤,導致必須重新評閱,將嚴重影響考試結果,建議先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實施複選題。

考選部說,考量到相關法制尚未完備,而且明年的初考已經開始報名,為了讓應考人有充足時間準備,決定另行擇定其他適當考試種類實施。

至於未來何種考試、應試科目採用複選題?考選部長董保城說,最快也要明年8、9月的專技考試才會開始實施複選題,給考生準備時間,104年的公務員初考也「不排除」會有複選題。

董保城說,實施初期,複選題占各該科測驗式試題配分比率,以不超過30%為原則,若該類科滿分100分的話,複選題約占20分到30分之間。

他說,已著手建置公民、國文2科複選題題庫,辦理命題技術研習,力求命題周延,避免試題疑義。

考試院會17日已通過考選部所提閱卷規則修正案,增列「複選題每題有5個選項,其中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董保城說,「初期會以2個答案為主」;各題的選項獨立判定,部分答對,採部分給分,全部答對則全部給分,答錯3個以上選項就評為零分。

考試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請考選部於國家考試採用複選題制度正式實施後,半年內檢討計分方式,報院審議。

資料來源:中央社


國考增複選題 考生轟「太閒」

2013-10-18

考試院會昨通過考選部提案,明年八月後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在單選及申論外,採行複選題,考生答錯三個選項以上該題零分,官員說,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可能率先施行;考選部規劃後年初等考試跟進複選,影響層面上看十萬人,考生大罵:「搞花樣、吃飽太閒!」

複選比例約30分

現行公職考試只有單選題,考選部認為,單選題四選一,容易猜答案,增考複選題可提升鑑別度。考選部長董保城說,每考科一百分中,複選比例約二十到三十分,採部分答對、部分給分,答錯三個選項以上零分,答錯不倒扣,題型比照大學入學考試「五選二」。
擬報考專技國試的民眾李明達說:「不要在單選或複選上搞花樣,應檢討考題內容及深度,不要造就只會考試的公務員。」台大批踢踢網友酸:「一定得在董部長下台前,趕快考上才行。」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考試院修正閱卷規則部分條文

2013-10-17

考試院院會今(17)日通過閱卷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提升評量效能,國家考試必要時得採用複選題型作為評量工具,為完備相關法制,於閱卷規則增列複選題之評閱及計分規定,俾利將來進行複選題評閱時有所依循。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複選題每題有5個選項,其中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
二、複選題之計分方式採部分給分,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全部答對者,得該題全部分數;答錯k個選項者,得該題(5-2k)/5之題分;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2個選項(不含2個)者,該題以0分計算。

資料來源:考試院


考試院通過國家考試重閱及補錄取之適用範圍處理原則

2013-10-17

考試院院會今(17)日通過國家考試因行政爭訟案件致須辦理重新評閱試卷及補行錄取之適用範圍處理原則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說明,國家考試事件提起行政爭訟,經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或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之案件,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規定,固以個案拘束為原則,惟因行政爭訟案件致須辦理重新評閱試卷及補行錄取之事由態樣繁多,為建構更為周妥完備之國家考試試卷重新評閱機制,以維國家考試公平、公正,宜視不同態樣性質採行適切之作法。日後,國家考試因行政爭訟案件致須辦理重新評閱試卷及補行錄取時,將以個案救濟為原則,並依合理且一致之標準重新評閱;但若屬試題發生錯誤、參考(公告)答案錯誤或疏漏、評分標準錯誤或變更、整體申論式試卷評閱顯已違反評分原則、其他具通案性質之典試疏失等情形,則採通案救濟,就未獲錄取者之試卷重新評閱,重新評閱後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予以補行錄取。

資料來源:考試院


國考典試出包 將通案全面重閱

2013-10-02

國考一旦命題或評閱出包,考生權益將更有保障!

考選部完成國考重啟閱卷五大通案原則討論,未來,一旦國家考試出現試題錯誤、參考答案錯誤或疏漏等五大情形,考選部將採「通案」全面重閱,而非由考生提訴訟爭取重閱,保障多更多;不過,如果明顯屬個案,將採不告不理。

應考人數每年高達六、七十萬的國家考試,一旦命題及閱卷出包,動輒影響上萬考生權益。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過去重新評閱主要來源包括考生提試題疑義,或打贏訴願、行政訴訟。但究竟要採通案全面重閱,或採個案不告不理,每次的原則或標準不一,徒生困擾。

考選部及考試委員於審查會針對九十年到一○二年的應考人爭訟案逐一討論,其中,除了個別試卷評分或計分疏漏、個別試卷評分高低爭議,採不告不理的個案救濟制度外,一旦典試出包符合五類原則,將主動全面重啟閱卷,再重新給分、補錄取;將大大省去應考人繁瑣而冗長的纏訟困擾。

有考委表示,國家考試標榜公平、公正、公開,但典試法中包括「應考人不能閱覽試卷」、「不能複印試卷」、「不能知道命題委員是誰」、「不能要求公布申論試題的參考答案」等禁令,綁死了應考人。

考院這次研商的重新評閱及補行錄取的原則,其實緣起於參與中醫師特考、因評分爭議耗費七年訴訟的應考人葉蔻,日前她決定以國賠撤案跟考選部交換三項國考改革,果真加速了國考制度的進步。該案預計十月份送考試院院會討論,並將於修正施行細則後上路。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國考誤用電子計算機 罰則減輕

2013-09-02

國考考生若在「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的科目違規使用計算器,會被扣考,考生認為處罰太重,考試院8/29日修規則,減輕罰則。

國家考試現行的試場規則明定,試題註明「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考生卻使用,將被扣考。考生不得繼續應考,而且已考的各科成績也不予計分,等於是「考試資格取消、明年再來」。

今年高普考有考生違規使用電子計算器遭扣考,寫信向考選部長董保城喊冤。考生說,違規使用計算器是他的錯,但是監考人員沒有提醒就處罰,而取消考試資格的處罰太重。

考試院會今天修正通過試場規則,將罰則從「扣考」,修正為「扣除該科目成績20分」。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長黃慶章說,有些考生是無心之過,不必用電子計算器的科目,也把電子計算器拿出來,若因此就與其他故意舞弊的行為同列扣考規則,有違比例原則,有考試委員建議罰則不要那麼嚴厲,考選部因此修正試場規則。

黃慶章也說,當初訂規則將違規使用計算器的考生扣考,是擔心有人使用具儲存記憶功能的計算器作弊,這部分,試場規則仍要有所防範,今天修正通過的試場規則也增訂,考生夾帶「電子資料」將扣考,防止有心人士藉電子資料舞弊。

另外,考生如果使用未經考選部公告核定的電子計算器,現行規定是扣除該科目成績20分,之後也將改為扣除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延伸閱讀:

 

 

 

加倍奉還!10/19(六)超級函授【全類科】8折起,公職王獨家再送2800!雙重好康僅此一天!


arrow
arrow

    國考應援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