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2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具有六年軍法官資歷,參加律師考試,可不用考第一試,直接參加第二試,及格就可取得律師資格。但立委吳宜臻認為,軍法官考試與律師第一試科目相差很多,軍法官連法律倫理都不用考,基本法律素養不足,要求考選部刪除這項規定,關閉司法後門。

考選部長董保城同意檢討,不排除修改相關考試規則。

吳宜臻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指出,洪仲丘事件後,軍審制度凍結,軍法官將無工作可做,轉考律師是可能出路;但軍法官轉考律師,有免試條款,只要有六年資歷,就不用考律師高考第一試。

吳宜臻對比軍法官考試與律師第一試應考科目,發現律師第一試多考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等,相差很多。她強烈要求刪除軍法官免考律師第一試的規定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102年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二試圓滿結束

2013-10-28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業於10月26日至27日在臺北及高雄二考區同時舉行,並於10月27日下午5時20分圓滿結束。

本次考試應考人數總計2,799人,經試務處統計,最後一節到考人數2,687人,到考率為96﹪,惟實際到、缺考人數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試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另考試期間並無違規事件。

考選部表示,將於10月28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公布「國文」科目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以憑考畢試題核對測驗式試題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於本次考試結束之次日起5日內(即11月1日前)提出。
    考選部並表示,已主動協洽各家電信業者,提供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簡訊之便民服務。如應考人或其親朋好友為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等公司的行動電話用戶,可以行動電話直撥「536」(我上囉!)簡碼,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102132」及入場證編號,即可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二試將於10月26日至27日登場

2013-10-24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將於10月26日至27日在臺北及高雄考區同時舉行,總計應考人數2,799人。應考人可利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之「試區查詢」功能,查詢所屬試場位置,或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之「考試資訊」-本考試之「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查詢,或於考試前1日下午6時以後,前往試區察看試場座位。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考試入場證已於10月14日全部寄發,請應考人詳閱入場證所載注意事項及試場規則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遺失或尚未收到入場證者,請逕洽專技考試司第一科(電話:02-22369188轉3926或3927)聯繫補發事宜。

董部長並表示,應考人可以在每節考試結束後向監場人員索取該節考畢試題,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將於10月28日公布應試科目「國文」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於考試結束後5日內提出。又鑒於以往常有應考人遲到以致無法入場應試,考選部再次提醒應考人,本考試每日上午8時即開始考試,且考試期間試區附近交通流量大,易造成塞車,務請寬估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二試自9月27日至10月3日受理網路報名

2013-09-25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自9月27日起至10月3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凡已通過本考試第一試,以及前經考選部核定准予第一試免試(或部分科目免試)的應考人,請把握時間完成報名手續,憑以參加第二試考試。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年律師考試第一試業於9月23日榜示,所有應考人之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均已寄發,經第一試錄取欲參加第二試之應考人,應於前開報名期間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進行報名作業。本考試第二試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請應考人於報名時自行擇定一考區應試,並請確認各項資料無誤後,僅需列印報名費繳款單或採線上繳款方式(報名費新臺幣1,100元),於規定期限內繳費,即完成報名程序,無需再繳交報名表件。至於前經考選部核定准予第一試免試(或部分科目免試)之應考人,如欲參加第二試考試,亦請依上開程序進行報名,惟除繳交報名費外,另需列印報名履歷表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1份及1吋照片1張,郵寄本考試承辦單位專技考試司第一科收,憑以報名。逾期未完成網路報名或未繳費者,均不得參加第二試考試。

    考選部特別提醒應考人儘早完成報名作業,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個人權益。律師考試第二試定於10月26日至27日在臺北及高雄2考區舉行,為加強服務應考人,屆時各應試法律科目將由考選部印製法律條文提供應考人參考。另為增進試卷評閱效能,本考試之申論式試卷將實施線上閱卷作業,相關程序均依試場規則、監場規則及閱卷規則規定辦理,線上閱卷科目作答注意事項,請詳閱應考須知。應考人對於本考試如有任何疑義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電話:02-22369188轉分機3926、3927向承辦單位洽詢。

資料來源:考選部


後年起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

2013-08-27

台灣四面環海,但是對海洋的認知有限,廣大興案發生時,屏東地檢署甚至找不到了解海洋法的檢察官,考選部為了增加更多海洋法的人才,決定將「海商法與海洋法」列入律師高考的選試科目之一,後年開始實施。

考試院會日前通過專技人員律師高考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上述的新考科,考試院會同時也通過司法官特考考試規則修正案,決定從明年開始,律師及司法官的第一試要同時舉行,第一次合併考試,暫定明年8月9日舉行。

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現行的律師及司法官的第一試分開舉行,但考科相同,考生重複報名達55%,因此考選部決定修正兩試的考試規則,讓兩試明年同時舉行,第二試再分別舉行,考生可以一次報名兩種考試,但只要考一次試,繳一次報名費,不但可以讓考生少考一次,也減少試務的負擔。

董保城表示,海商法是海洋私法,海洋法是海洋公法,台灣以海立國,很多大學法律系都有開海洋法課程,但是因為國家考試不考海洋法,造成後續在實務上的運用就中斷了,也造成人才的短缺。

但是陸地上會發生的問題,海洋上都會發生,一旦發生海洋糾紛,人才不足的問題馬上浮現,廣大興案就是很好的例子。

董保城表示,希望透過國家考試,加考「海洋法」,不但可以讓大學的法律教學多元化,也可以馬上為國家增加解決海域糾紛的人才。

處理廣大興案的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嫻熟海洋法的檢察官不多,廣大興案發生後,讓國內司法人員首次正視海洋法專家不足的問題,偵辦廣大興案的檢察官在學界的幫忙下,增進對海洋法的了解,也順利處理了廣大興案。

蔡榮龍表示,未來如果司法人員考試,加入海洋法的考科,司法人員才能更了解海洋法有那些規定和規範,未來再遇到海洋相關案件,更會有助於辦案。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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