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人家講,法條多背、考古題多寫,一定可以拿高分。怎麼我的行政法好像分數一直就遇到瓶頸?究竟行政法的選擇題該怎麼準備,才能真正拿到高分?

在 「行政法王道系列–選擇題五力提升」中,王道老師將以嶄新解題技巧,從「五力」的角度來幫大家分析每一則選擇題。在做完考題並且閱讀老師的解析之後,保證你不但能徹底瞭解「正確」與「錯誤」的選項,更能從記憶、理解、連結、歸納以及判斷的角度,將每一則重要考點一網打盡!不僅找到自己的「罩門」,更能一舉突破盲點,完全征服行政法選擇題! 戴太陽眼鏡

精彩範例

1.甲為某縣之縣長,因轄區內發生重大公安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經監察院調查後,提出彈劾案。在縣政府工務局任職之乙(9 職等)與丙(8 職等)亦因同案遭受懲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對甲處予撤職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對甲處予記過

(C)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對甲處予減俸

(D)甲為民選首長,僅得依法罷免,不受懲戒

 

單元(章節)/考題出處

公務員法/102高考法制

解答

A

解析

  1. 1.      地方制度法第84條規定:「直轄市長、縣 () 長、鄉 (鎮、市) 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行為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準用政務人員之懲戒規定。」其次,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處分於政務官不適用之。」
  2. 2.      本題甲乃縣長,故對其懲戒應準用公懲法第9條第2項規定,即僅得對甲為「撤職」獲「申誡」處分。故選項A正確。

五力分析

1.記憶力:**

2.理解力:**

3.聯結力:**

4.歸納力:*

5.判斷力:*

雷達圖

本題算是公懲法中的傳統重點之一。公懲法第9條懲戒的種類原本就是必備的條文之一。另外,本題也在測驗考生對於地制法與公懲法兩法之間的聯結力。

難度

★★

時間

5-10

 

怎麼樣?透過這種方式,是不是就很清楚自己行政法哪個單元的觀念沒搞清楚,而且哪方面的能力要再加強呢?而且因為是選擇題型,所以不只對初等/五等考生很實用,只要有考行政法這個專業科目的同學更是非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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