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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公司甄試簡章看這裡

2012-02-10 中國時報 黃如萍/台北報導

為提升港埠競爭力,由四個港務局改制成立的台灣港務公司三月一日正式掛牌運作。港務公司決定招考一五○名員工,備取二五○人,起薪三萬至五萬八千元,年終獎金另計,薪資待遇和福利頗為優渥。

交通部參照國際知名港埠推動「政企分離」改制作法,設置航港局,專責辦理航港公權力;並設置台灣港務公司,專營港埠經營業務。航港局與港務公司預計今年三月一日掛牌運作。

《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由現任高雄港務局長蕭丁訓擔任董事長、台中港務局長李泰興接任總經理。但航港局因為《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組織法》,至今尚未通過立法,能否如期成立還有變數。

港務公司指出,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四大國際商港整併為百分之百的國營港務公司後,預估將出現員工優惠退離潮,因應經營型態轉變,因此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規畫招考從業人員。

招考類別包括法務、行銷、業務、航管、財管、地產、資訊、環保、工程、機電、行政、船員等。視招考等級與工作經歷,起薪三萬元至五萬八千元,年終獎金另計(目前港務局員工年終獎金約四.六個月),薪資待遇及福利相當優渥,港務局預計將吸引上千人報名應考。

港務公司指出,考試分台北、台中、高雄考區,報名期間自三月一日至八日,預定四月一日筆試。另考量現有各港務局員工有半年退離職或轉職緩衝期,此次港務公司招考也規畫備取二五○人,備取期限一年。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台灣港務公司新成立將招考150名員工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即時報導】 2012.02.06 12:05 pm
 
交通部各港務局因應航港體制改革,將於3月1日掛牌成立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體質及調整人力結構,提升整體港埠競爭力,港務公司預計招考150名從業人員,薪水從3萬元起跳,最高可達5.8萬元。

此次從業人員考試分台北、台中、高雄考區,報名期間自101年3 月1日至3月8日止,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線上報名,並定101 年4月1日舉行筆試,詳情請上各港務局全球資訊網查詢。

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四大國際商港,將整併為一家百分之百國營的港務公司,為因應經營型態轉變,及對公司成立初期將出現的員工優惠退離潮預作準備,交通部特別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規劃招考從業人員,正取150人、備取250人,備取期限一年。

招考類別包括法務、行銷、業務、航管、財管、地產、資訊、環保、工程、機電、行政、船員等,起薪視招考等級從3萬元至5.8 萬元,年終獎金另計,薪資待遇及福利頗為優渥,預計將吸引上千人報名應考。

由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四港務局改制的台灣港務公司,訂3 月1日掛牌成立,行政院已核定首任董事長及總經理,將分別由高雄港務局長蕭丁訓、台中港務局長李泰興轉任。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筆試及實地考試

報名期間

101年3月1日(四)起

至3月8日(四)共8天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資格證明文件收件截止

101年3月8日

請於101年3月8日以前(郵戳為憑),將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證照資格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寄出,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錄取資格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101年3月26日(一)

請於101年3月26日起至台灣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筆試測驗日期

101年4月1日(日)

設台北、台中、高雄考區;請詳閱本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實地考試測驗日期(船員類)

101年4月3日(二)

僅設基隆考區(船員類);請詳閱本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試題及測驗題解答公告

101年4月1日(日)18:00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1年4月1日(日)18:00起

至4月2日(一)18:00止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逾期或以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筆試及實地考試

測驗結果查詢

船員類

101年4月11日(三)13:00

請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101年4月19日(四) 13:00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船員類

101年4月11日(三)

13:00-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101年4月19日(四)

13:00-18:00

錄取名單公告

船員類

101年4月16日(一)15:00

請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101年4月24日(二)15:00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筆試測驗: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題型及方式

第一節

共同科目

08:20

08:30-09:20

1.公文:
非選擇題,以藍、黑色原子筆(鋼筆)於答案卷上作答。

2.法學緒論:
四選一單選題,以2B鉛筆畫記作答。

第二節

專業科目

09:50

10:00-12:00

非選擇題,以藍、黑色原子筆(鋼筆)於答案卷上作答。


缺額總覽

()高級管理師(須口試)-共計3類科,錄取名額7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法務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5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商事法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2

行銷1

(英語組)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行銷、業務、公關、媒體、海運相關工作5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語言檢定:(擇一)

(1)英語組: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2)日語組:具日語檢定(JLPT)N2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銷學

2.新聞學

3.公共關係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公關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3

行銷2

(日語組)

2

2


()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共計11類科,錄取名額54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法務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商事法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6

行銷1

(英語組)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行銷、業務、公關、媒體、海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語言檢定:(擇一)

(1)英語組: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2)日語組:具日語檢定(JLPT)N2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銷學

2.新聞學

3.公共關係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公關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6

行銷2

(日語組)

2

4

業務

管理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3年以上工作經驗具有證明者。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2.財務管理

3.物流管理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

12

航管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航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海運學

2.航海實務

3.航海英文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5

10

財管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會計、統計、資產管理、金融、財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財務管理

2.中級會計

3.統計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統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7

地產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地產、地政、都市計畫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土地法規(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2.土地開發及利用

3.都市計畫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地產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資訊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系統分析與設計

2.資料庫管理

3.資訊安全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

8

環保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環保、景觀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

2.環境工程

3.環境規劃與管理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工程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與結構

2.營建管理

3.測量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2

18

機電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應用力學

2.機械設計

3.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

7


 

()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共計9類科,錄取名額57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業務

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

2.財務管理概要

3.物流管理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

12

航管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海運學概要

2.航海實務概要

3.航海英文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5

10

財管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財務管理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統計學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6

資訊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2.資料庫管理概要

3.資訊安全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

8

環保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概論

2.環境工程概論

3.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論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營建管理概要

3.測量學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

16

機電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應用力學概要

2.機械設計概要

3.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

7

機電2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者。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車輛駕駛與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行政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政學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企業管理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5

30


()船員類(須實地考試)-共計4類科,錄取名額32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甲級船員

(艙面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三等船長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

3.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GMDSS值機員)

4.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筆試:

1.航海學大意

2.船藝大意

 

實地考試:

1.船舶操作

2.故障排除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駕駛工作船執行港勤作業、支援拖船輪值作業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10

20

甲級船員

(輪機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二等管輪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

3.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4.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筆試:

1.船用電學大意

2.內燃機大意

 

實地考試:

1.輪機操作

2.故障排除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工作船機艙機具之保養維護、支援拖船輪值作業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10

20

乙級船員

(艙面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3.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水手資格證明者。

筆試:

船藝專業知識

 

實地考試:

1.帶解纜操作

2.艙面保養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港勤船甲板部門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6

10

乙級船員

(輪機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3.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加油或機匠資格證明者。

筆試:

輪機專業知識

 

實地考試:

1.簡易輪機操作

2.故障排除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港勤船舶機具之維護保養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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