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0 中國時報 黃如萍/台北報導
為提升港埠競爭力,由四個港務局改制成立的台灣港務公司三月一日正式掛牌運作。港務公司決定招考一五○名員工,備取二五○人,起薪三萬至五萬八千元,年終獎金另計,薪資待遇和福利頗為優渥。
交通部參照國際知名港埠推動「政企分離」改制作法,設置航港局,專責辦理航港公權力;並設置台灣港務公司,專營港埠經營業務。航港局與港務公司預計今年三月一日掛牌運作。
《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由現任高雄港務局長蕭丁訓擔任董事長、台中港務局長李泰興接任總經理。但航港局因為《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組織法》,至今尚未通過立法,能否如期成立還有變數。
港務公司指出,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四大國際商港整併為百分之百的國營港務公司後,預估將出現員工優惠退離潮,因應經營型態轉變,因此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規畫招考從業人員。
招考類別包括法務、行銷、業務、航管、財管、地產、資訊、環保、工程、機電、行政、船員等。視招考等級與工作經歷,起薪三萬元至五萬八千元,年終獎金另計(目前港務局員工年終獎金約四.六個月),薪資待遇及福利相當優渥,港務局預計將吸引上千人報名應考。
港務公司指出,考試分台北、台中、高雄考區,報名期間自三月一日至八日,預定四月一日筆試。另考量現有各港務局員工有半年退離職或轉職緩衝期,此次港務公司招考也規畫備取二五○人,備取期限一年。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台灣港務公司新成立將招考150名員工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即時報導】 2012.02.06 12:05 pm
交通部各港務局因應航港體制改革,將於3月1日掛牌成立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體質及調整人力結構,提升整體港埠競爭力,港務公司預計招考150名從業人員,薪水從3萬元起跳,最高可達5.8萬元。
此次從業人員考試分台北、台中、高雄考區,報名期間自101年3 月1日至3月8日止,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線上報名,並定101 年4月1日舉行筆試,詳情請上各港務局全球資訊網查詢。
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四大國際商港,將整併為一家百分之百國營的港務公司,為因應經營型態轉變,及對公司成立初期將出現的員工優惠退離潮預作準備,交通部特別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規劃招考從業人員,正取150人、備取250人,備取期限一年。
招考類別包括法務、行銷、業務、航管、財管、地產、資訊、環保、工程、機電、行政、船員等,起薪視招考等級從3萬元至5.8 萬元,年終獎金另計,薪資待遇及福利頗為優渥,預計將吸引上千人報名應考。
由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四港務局改制的台灣港務公司,訂3 月1日掛牌成立,行政院已核定首任董事長及總經理,將分別由高雄港務局長蕭丁訓、台中港務局長李泰興轉任。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筆試及實地考試 | 報名期間 | 101年3月1日(四)起 至3月8日(四)共8天 |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
資格證明文件收件截止 | 101年3月8日 | 請於101年3月8日以前(郵戳為憑),將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證照資格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寄出,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錄取資格。 | |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 101年3月26日(一) | 請於101年3月26日起至台灣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 |
筆試測驗日期 | 101年4月1日(日) | 設台北、台中、高雄考區;請詳閱本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 |
實地考試測驗日期(船員類) | 101年4月3日(二) | 僅設基隆考區(船員類);請詳閱本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 |
試題及測驗題解答公告 | 101年4月1日(日)18:00 |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 |
試題疑義申請 | 101年4月1日(日)18:00起 至4月2日(一)18:00止 |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逾期或以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
筆試及實地考試 | 測驗結果查詢 | 船員類 | 101年4月11日(三)13:00 | 請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 101年4月19日(四) 13:00 | |||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 船員類 | 101年4月11日(三) 13:00-18:00 |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 |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 101年4月19日(四) 13:00-18:00 | |||
錄取名單公告 | 船員類 | 101年4月16日(一)15:00 | 請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 |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 101年4月24日(二)15:00 |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筆試測驗: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節次 | 測驗科目 | 預備 | 測驗時間 | 題型及方式 |
第一節 | 共同科目 | 08:20 | 08:30-09:20 | 1.公文: 2.法學緒論: |
第二節 | 專業科目 | 09:50 | 10:00-12:00 | 非選擇題,以藍、黑色原子筆(鋼筆)於答案卷上作答。 |
缺額總覽
(一)高級管理師(須口試)-共計3類科,錄取名額7名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 |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法務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5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商事法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 | 2 |
行銷1 (英語組)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行銷、業務、公關、媒體、海運相關工作5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語言檢定:(擇一) (1)英語組: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2)日語組:具日語檢定(JLPT)N2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銷學 2.新聞學 3.公共關係學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公關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3 | 3 |
行銷2 (日語組) | 2 | 2 |
(二)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共計11類科,錄取名額54名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 |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法務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商事法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4 | 6 |
行銷1 (英語組)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行銷、業務、公關、媒體、海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語言檢定:(擇一) (1)英語組: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2)日語組:具日語檢定(JLPT)N2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銷學 2.新聞學 3.公共關係學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公關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3 | 6 |
行銷2 (日語組) | 2 | 4 | |||
業務 管理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具有證明者。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2.財務管理 3.物流管理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8 | 12 |
航管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航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海運學 2.航海實務 3.航海英文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 5 | 10 |
財管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會計、統計、資產管理、金融、財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財務管理 2.中級會計 3.統計學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統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4 | 7 |
地產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地產、地政、都市計畫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土地法規(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2.土地開發及利用 3.都市計畫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地產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 | 4 |
資訊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系統分析與設計 2.資料庫管理 3.資訊安全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5 | 8 |
環保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環保、景觀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 2.環境工程 3.環境規劃與管理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 | 4 |
工程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與結構 2.營建管理 3.測量學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12 | 18 |
機電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應用力學 2.機械設計 3.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7 | 7 |
(三)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共計9類科,錄取名額57名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 |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業務 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 2.財務管理概要 3.物流管理概要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8 | 12 |
航管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海運學概要 2.航海實務概要 3.航海英文概要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 5 | 10 |
財管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財務管理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統計學概要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3 | 6 |
資訊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2.資料庫管理概要 3.資訊安全概要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5 | 8 |
環保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概論 2.環境工程概論 3.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論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 | 4 |
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營建管理概要 3.測量學概要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10 | 16 |
機電1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應用力學概要 2.機械設計概要 3.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概要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7 | 7 |
機電2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者。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車輛駕駛與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 | 4 | |
行政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政學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企業管理概要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15 | 30 |
(四)船員類(須實地考試)-共計4類科,錄取名額32名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 |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甲級船員 (艙面部)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三等船長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 3.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含GMDSS值機員)。 4.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筆試: 1.航海學大意 2.船藝大意
實地考試: 1.船舶操作 2.故障排除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駕駛工作船執行港勤作業、支援拖船輪值作業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 10 | 20 |
甲級船員 (輪機部)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二等管輪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 3.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4.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筆試: 1.船用電學大意 2.內燃機大意
實地考試: 1.輪機操作 2.故障排除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工作船機艙機具之保養維護、支援拖船輪值作業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 10 | 20 |
乙級船員 (艙面部)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3.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水手資格證明者。 | 筆試: 船藝專業知識
實地考試: 1.帶解纜操作 2.艙面保養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港勤船甲板部門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 6 | 10 |
乙級船員 (輪機部)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3.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加油或機匠資格證明者。 | 筆試: 輪機專業知識
實地考試: 1.簡易輪機操作 2.故障排除 |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港勤船舶機具之維護保養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 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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