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6

警察特考3月開始報名,考選部研擬將男女身高標準下修3公分,將原本的體能測驗仰臥起坐及引體向上(女生屈臂懸垂)修正為立定跳遠,此外跑走測驗也將男女標準拉近,部分考試委員認為,不利女性報考人員因而產生分歧,全案改交考試院小組審查。

面對質疑對女性不友善,考試委員趙麗雲與考選部長董保城先後做出回應表示,應著重警察「職能」需求,而非男女問題,董保城表示,匪徒不會理會警察的性別,同時強調,考選部與用人機關著重的並非性別,而是考量工作表現。

考選部研擬,3月警察特考,體能測驗中的跑走項目,現行標準為男性1600公尺494秒內完成合格,女性則為800公尺280秒內合格;考選部擬修正為男性1200公尺5分50秒內完成合格,女性1200公尺6分20秒內。

趙麗雲接受媒體訪問時坦承,現行體能測試女性及格率確實較男性高出4%,考選部修正後會將女性優勢拿掉,的確不利女性應考人員,但她表示,體測項目最大問題點不再於性別問題,而是「職能需要」,她指出,台灣現行的測驗未含上肢肌力,而英國、美國、澳洲、紐西蘭等都有上肢肌力測試。

此外,趙麗雲表示,根據警政署統計,全台目前約有6%女警,一些家暴、虐童或是性侵案件,有時女警處理較為適合,但全台究竟需要多少女警,需要警政署提出客觀數字;考選部也表示,究竟男、女在體能測試項目標準如何制定,需要和用人機關商討。

資料來源:東森新聞雲


警察特考下修身高 今年可望適用

2014-01-26

行之有年的警察身高限制,可能會有重大改變。考選部根據警政署意見,建議修改警察特考的報名身高,身高標準擬下修3公分,男性報考身高限制由165公分降為162公分,女性身高由160公分降為157公分。

警察特考將在3月上旬開始報名,警政署及考選部都希望這項修正,能在今年警察特考中適用,規則修正的法制流程,有相關時效的急迫性。

警察特考限制身高,被不少有意報考者,視為「歧視條款」,也有立委為此提出批評,但是警政署過去始終不露口風,考選部在著手進行警察特考考試規則修正時,一直沒有將身高修正列入考慮。考選部官員指出,直到警察特考考試規則修正案進入最後階段,警政署才將警察身高限制標準降低的需求提出來。

至於警察身高的報考門檻是參考日本標準,男性160公分、女性154公分,對照日本平均男性身高170公分、女性158公分,再參考其他東南亞國家警察對身高要求,及台灣國民平均身高後,做出降低警察的身高限制的標準。

除了身高限制修改外,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項目,也將由三項改為立定跳遠、1200公尺跑走等兩項,不過這項考試規則的修正,上周考試院會並未通過條文,院會決議將此重大改變,延到農曆年後再討論,能否趕得及今年施行,增加變數。

考試院指出,警察特考從民國100年開始採雙軌制,當初就有共識實施3年後,要進行檢討,考選部因此提出建議,包括修正體格檢查規定及部分類別應試科目題型,修改一般警察人員特考的體能測驗項目等。上周考選部將草案送交考試院會討論,但是部分考試委員認為,警察考試的雙軌分流問題,必須釐清根本問題,全案保留下次院會討論。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警察特考身高降3公分

2014-01-24

警察體格要求大變革!考選部昨建議,未來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項目改考立定跳遠、1200公尺跑走,男女身高標準也擬下修3公分,從原本的男性165公分、女性160公分,降為男性162公分、女性157公分。

考試院接獲大量考生陳情,警察人員考試的身高要求是「歧視」,而且體能測驗方式,備受質疑。

 目前一般警察人員特考的體能測驗項目為仰臥起坐、引體向上與男性1600公尺跑走、女性1200公尺跑走,卻備受外界質疑,指無法測驗出警察人員職業所需。

 考選部昨天向考試院會報告,考量外勤員警執勤常遭遇危險情況,需有良好瞬發力應變,建議警察人員體能測驗項目應從原本的仰臥起坐、引體向上,改為可測試爆發力的立定跳遠,並比照警大、警專入學考試體能測驗合格標準修正。

 至於體能測驗跑走項目,考選部擬由現行男性應考人跑走1600公尺494秒以內合格、女性應考人跑走800公尺280秒以內合格;修正為男性應考人跑走1200公尺5分50秒以內合格,女性應考人跑走1200公尺6分20秒以內合格。

 考選部解釋,海巡特考、國安情報人員特考,都採用1200公尺跑走測驗,且海巡、國安人員工作性質與警察相似,因此未來擬採同樣合格標準。

 此外,警察人員身高要求,考選部也擬全面下修3公分,從原本的男性165公分、女性160公分,降為男性162公分、女性157公分,不過為保障原住民名額,仍維持男性158公分,女性155公分則不變。

 考選部指出,日本平均身高為男性170公分、女性158公分,警察身高標準為男性160公分、女性154公分;經參考日本以及其他東南亞國家警察對身高要求,及國民平均身高後,建議降低我國警察的體格檢查身高限制。

 不過,部分考試委員對此提案仍有意見,認為警察雙軌分流才是討論主體,決定全案保留下次院會再討論。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警察特考 一般生增2%~10%名額

2014-01-19

警察特考分軌考試以來,很多人建議非警校生的一般警察特考名額應增加,考選部上個月討論後,決定適度增加一般生的警察名額約2至10個百分點。

目前警察特考一般生與警校生的比例,三等考試部分為14%比86%,四等考試部分則是30%比70%。

經過討論後,調整一般生與警校生的需用名額比例,給用人機關一定的彈性區間,原則上三等考試一般生與警校生需用名額比例,調整為16%~20%比84%~80%,四等考試則調整為35%~40%比65%~60%。

考選部表示,上個月5日召開研商警察人員特考、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制度暨考試規則修正相關事宜會議,會中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行政院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等機關會商。

除了研討警察人員初任考試雙軌分試制度中,一般生與警校生的需用名額比例外,也針對體能測驗項目與體格檢查時點等事宜進行研商。

考選部表示,會中決定將體能測驗項目,改為未來男女考生都只考1200公尺跑走及立定跳遠。

現行的一般警察人員特考體能測驗項目,男性要測仰臥起坐、引體向上、1600公尺跑走;女性要測仰臥起坐、屈臂懸垂、800公尺跑走,考生經常抱怨男女項目不同,違反考試公平性,於是採納警政署的建議,比照警大與警專入學考試體能測驗項目與合格標準,修正為1200公尺跑走(男性:5分50秒以內、女性:6分20秒以內)及立定跳遠(男性:190公分以上、女性:130公分以上) 兩項。

同時也修正了體格檢查時間點,考選部指出,目前一般警察特考是在第二試榜示後,才辦理錄取人員體格檢查,為避免第一試錄取人員還沒有經體格檢查合格,就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可能發生意外, 或是通過第二試測驗後卻未沒有通過體格檢查,於是參照其他特種考試規定,修正為第一試錄取後辦理體格檢查。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不獨厚警校生 警察錄取率一般生增1成

2014-01-17

一般警察特考將有重大變革!考選部決定調整一般考生的錄取比率,大學生可報考的三等考試,一般生錄取比率將從現行百分之十四調高為百分之十六到二十;專科及高中畢業生報考的四等考試,一般生錄取比率將從現行百分三十調升為百分之三十五到四十,調幅最高一成,最快今年六月警察特考時就可上路。

景氣不佳,月薪五萬元起跳的基層警察工作及動輒六、七萬元的巡官,成為搶手貨。但非屬警大與警專畢業的一般考生屢向《蘋果》及考試院、監察院投訴,以去年為例,警校生與一般生三等考試的錄取率差不多,但報考人數較多的四等考試相差懸殊,警校生到考人數一千五百五十一人、錄取一千五百二十九人,錄取率近百分之九十九,幾乎是「全上」,而一般生到考近一萬人,卻只錄取一千六百人,錄取率僅約百分之十七。

確保高階警名額

為解決警察特考雙軌制獨厚「警校生」質疑,考選部日前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中央警察大學,召開一般警察人員調整需用名額比例會議,雖然會中達成調高錄取比率共識,但考選部長董保城昨表示,警政署不同意三等考試一般生比率調太高,將努力溝通。

警政署教育組長何明洲說,警政署建議三等考試一般生比率從現行百分之十四,調為百分之十四到十八,與考選部主張百分之十六到二十有落差,待協調。

警察大學教務長蘇志強進一步解釋,警察特考請辦單位是警政署、教育單位是警大,考選部應尊重警政單位意見,何況過去三等考試一般生錄取的百分之十四上限沒用完,只到百分之九,且一般生到訓與合格比率僅七成,「拉太高沒意義!」內政官員分析,警政署不想拉高三等考試比率,主要是想確保高階警官不落入「外人」手中。

德明科大畢業、二十四歲待業中的阿信說,他考過一次四等特考,但沒考上,對於考選部要調高錄取比率表示滿意。但另一大學生郭約翰說,國家已花二到四年公費培養警校生,若讓一般生比率過高,警校生沒通過考試得要賠錢,也是另類浪費國家資源。

警專生離職率低

不願具名警官表示,一般生年齡偏高、可塑性低,是「找頭路的」,反觀警專生二十歲畢業任職,可用很多年,且離職率低;警力來源已很少了,「優質警力」若還消失,受害的是老百姓,警界也很「鬱卒」,「正規軍沒辦法招生,乾脆關門算了!」

此外,現行一般警察人員特考體能測驗項目,男性為仰臥起坐、引體向上、一千六百公尺跑走;女性為仰臥起坐、屈臂懸垂、八百公尺跑走,應考人多抱怨男女項目不同,違反考試公平性。考選部也決定未來體能只考兩項,一是立定跳遠,二是跑走測驗。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水上警察 輪機組、航海組 增應考門檻

2013-01-05

考選部表示,因航海人員執業資格的取得及發證,101年8月1日起已由交通部辦理,因此,將修改警察特考的考試規則,對於水上警察的輪機組、航海組應考資格,分別增列經交通部航海人員測驗合格者得應試。

這項修正日前已對外預告,可望在今年警察特考適用,這項應考資格的改變,將影響到三等及四等考試的水上警察人員的輪機組及航海組。

考選部指出,因為航海人員三等輪機員及三等航行員的執業資格取得,從93年1月7日至今,還是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規定,採岸上晉升訓練方式取得。

再加上航海人員執業資格取得及發證事宜從101年8月1日起由交通部統一辦理,水上警察人員類別的輪機組、航海組應考資格,分別增列交通部三等管輪以上岸上晉升訓練合格者、三等船副以上岸上晉升訓練或交通部航海人員測驗合格者得應試。

另外,考量同等別各類別考試題型的衡平性與一致性,這次修正也將警察特考四等考試的行政警察人員及交通警察人員類別中的「警察法規概要」及「警察勤務概要」科目題型,由測驗式試題修正為混合式試題;並將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的「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火災學概要」科目題型,由申論式試題修正為混合式試題。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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