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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過去沒有停辦技師考試的法令規定,即使部分技師考試沒有人報名,還是要舉辦國家考試,造成考試資源的浪費,考試院於上月修正相關考試規則,取得停辦技師的法源依據。考選部表示,正在檢討是否要停辦航空技師、紡織技師、冶金工程及漁撈等4類技師。

考選部指出,根據行政院規定,技師共分32類科,但是部分技師無相關管理規定,缺乏執業空間,導致報考人數少,甚至無人報名,雖然此問題存在已久,但之前因專技人員考試法中,沒有「暫停辦理」的規定,因此只能用「間年辦理」的方式來處理,用間隔一年舉辦方式,來減少資源浪費。

考選部先後在民國100年及102年,停辦航空技師、紡織技師、冶金工程、漁撈、造船工程、採礦工程、礦業安全技等7項考試。

今年1月23日新修正公布實施的專技人員考試法,增訂了得視考試類科需要增減或暫停辦理考試的法源依據,考試委員於2月間,要求考選部行文給主管機關,為避免考試資源浪費,要暫停辦理部分技師考試。

考選部邀集各界召開專案會議,就航空技師、紡織技師、冶金工程及漁撈等4類科是否停辦加以討論,結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認為這4項技師的市場需求甚低,贊同停辦。

不過與會學者認為,技師考試制度建立不易,為求周延,建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邀集產官學各界研商這些技師的執業範圍,提升證照價值,如果都無改善空間,再研議是否停辦。考選部表示,航空技師、紡織技師、冶金工程及漁撈這4項考試是否停辦,還要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的結果而定。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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